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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緣結此生

  當完兵後,我回到原來的台北市警察局外僑組工作,負責處理外籍人士的居留手續等事務,在這工作崗位上,我結實識了我未來的妻子宋妙娟。
  一九六一年的一天,我正在值班,一位身材苗條,容顏清麗的女學生前來辦理簽證延期手續,我一看她的申請表,發現她是在馬來西亞出身長大的華僑子女,中文名字叫宋妙娟,正在台灣師範大學攻讀教育學位。與她交談後,發現她竟說得一口流利的國語,而且只身前來台灣求學,我對她的聰明才智及膽量十分佩服,敬慕之意也油然而生。略談一會,竟然發現她也十分喜愛打籃球,還是師大女藍隊的主力隊員。
  我曾一度渴望成為籃球隊員,得知妙娟是一名籃球健將時,我和她的話題自然多起來,我們交換了電話號碼。以前我都沒有交過異性朋友,剛好高中同學吳東明也從陸軍軍官學校畢業,有空常和我見面,我便常找他當電燈泡,請他出主意,幫我追求妙娟。
  漸漸地我和宋小姐的接觸機會就多起來,我從未曾對一位異性朋友有那麼深厚的好感,也從未發現自己與一位異性朋友有那麼多的共同興趣。我們一起看球賽,看電影,一起吃飯,度過了許多甜蜜的日子。
  有一天深夜,我和幾位警員臨時漏夜出勤,一起去逮捕嫌犯。當我們撞門時,嫌犯正準備逃走,幸好我們及時將他團團圍住,他在黑暗中揮著一把利刃,當他的背朝向我時,我猛地衝上去,將他的雙手和身體緊緊抱住,其他幾位警員趁機將他制伏。一位警員用手電筒在現場查看時,發現地上有許多血跡,他高聲問道:「有誰受傷了?」
  我看了看其他警員,發現他們全都安然無事,再看看自己時,我驚叫一聲:「糟糕!我受傷了」我發現手掌的刀傷仍在流血,趕緊將傷口包紮起來。
  我盡量不讓妙娟知道,但是她仍然發現了我的傷口。她對我說:「我願意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但是不願意與一具屍體在一起,你答應我以後不要再被人刺傷或受傷了,好嗎?」她深知我對警察工作的喜愛,但從她的關懷,讓我心裡很溫暖。如果要我選擇,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妙娟。
  從金門回台北後,我並沒有放棄寫作投稿的副業。在工作之餘,我常常閱讀海外的報紙雜誌,接觸到不少新知。當時的薪資仍很低,家裡的收入十分有限,我抽空就將這些英文文章摘錄翻譯出來,然後向警光雜誌投稿,沒想到稿件經常獲選,每千字典稿費有十五元,在當時來說是相當豐厚的。結果我越寫越上癮,除科技新知識外,我還寫評論性文章。不過,由於經常接觸到外國的各種新知,我發現自己的知識仍遠遠不足,從而產生了到美國留學深造的念頭。母親立刻舉雙手贊成,並馬上寫信給在美國留學的三姐,請她幫我辦理申請手續。要到美國留學,就意味著要放棄自己逐漸愛上的警察工作。
  在我決定出國留學的同時,我與妙絹也論及婚嫁。當妙娟將我們的結婚計劃跟父母商量時,她父親極力反對,因為他對警察根本沒有好感,覺得當時警察都是一些不學無術,仗勢欺人之輩,萬萬嫁不得。我媽媽也反對我們結婚,她責怪我當初曾答應過她,要拿到博士學位後才結婚,怎麼現在這麼年輕就談戀愛結婚?
  她爸爸發現女兒意志堅決,便親自趕到台北。當我與她父親見面時,我坦誠地表達了我對妙娟的感情以及計劃,我們一問一答地慢慢談起來,了他對我的表現似乎滿意。
  在停留台北的兩個星期內,他對中國現代警察有了認識,便同意讓我們結婚,唯一條件是必須回到馬來西亞再舉行一次婚禮。
  我媽媽當時在美國,但是為了不讓她擔心,我寫信給她,解釋說我們結婚並不等於放棄我的承諾,我一定會完成博士學位。不久,我媽媽也答應了這門婚事。一九六二年春天,我和宋妙娟在台北辦理了結婚手續,雖然雙方家長都不在台北,但是我們的同事和同學協助我們籌辦了一場簡單但溫馨的婚禮。
  婚後,我們租了一個小房子,由於要辦案,我經常起早模黑,有時颱風來時,都要加班出勤。此外,當時有許多外國元首到台灣訪問,特勤任務也特別繁多,妙娟當時仍在大學唸書,功課很緊,兩個人都很忙碌,但是我們這個小家庭卻過得很愉快,許多單身的朋友常常到我們家聚會吃飯,雖然是粗茶淡飯,但是這個家天天都充滿著笑聲。
  當時警界高層警官都有軍方轉調,警校背景的學員雖然工作很出色,但是由於背景不同,陞遷困難,前途十分有限。雖然政府有意改革整頓,但是我覺得有必要對自己的人生進行再次規劃。剛好妙娟大學畢業,我覺得應趁機攻讀博士學位,展開人生新頁。
  就這樣,在妙娟畢業後,我辭去了警官工作,告別了生活近二十年的台灣,前往馬來西亞砂嘮越。妙娟的父親宋光榮是當地僑領,頗受僑社尊敬,我們首先在砂嘮越舉辦一場婚禮,這次婚禮辦得熱鬧非凡。因為我在台灣也辦理過結婚手續,現在又在馬來西亞的婚禮上再度宣誓,有人笑我是重婚,但畢竟我兩次都是和同一位自己心愛的人結婚。
  我們本來計劃在馬來西亞舉行婚禮後就動身前往美國留學。不過,有關留學的手續仍未辦妥,我們便決定先留在砂嘮越等候,閒在家裡不是辦法,我便出外工作。馬來西亞的大部份華人都說廣東話或客家話不過,大家所看的報紙都是華文報。
  我便向當地一家叫華聯日報的報社申請工作,結果被聘任為記者,在惡補廣東話後就到社區採訪,報導僑社相關的新聞,同時我還寫一些短評等,不到三個月,升為助理編輯,五個月後,我被任命為總編輯。真沒想到過去我只是業餘的撰稿人,而在台北培養出的寫作技能,竟讓我成為專業的編輯……
  ***
  「李博士,李博士,輪到你出庭作證了。」法警推門而入,將我從回憶中帶回現實來。
  我放下手上的報紙,端正一下領帶,拿著大堆的資料走進了法庭。法庭內有十二位大陪審團團員坐在椅子上看著我。首席陪審員叫我具起右手,宣誓要如實作證。
  完成這些手續後,他開門見山地向我說:「李博士,我們聽取了前面幾位刑警的調查,但是聽起來很可能是巧合,難以斷定羅納是殺害喬安娜的兇手,我們想看一看你究竟有什麼證據能確定羅納的殺人罪嫌。」
  我拿出放大的凶刀照片,刀刃上隱約可以看到一些血跡。坐在一旁的檢察官查理士開始問道:「你能否告訴我們凶器上血痕的化驗結果?」
  「凶器上的血型是B型,PGM酵素是2---1型。」
  「隨後你從被告身上取得的血型是什麼?」
  「與現場所收集證據一致,血型是B型,PGM酵素是2---1型。」
  「血型相同的可能性如何?」
  「白種人中一百人中大概有八到九人為B型血型。」
  「PGM酵素為2---1型的比例如何?」
  「比例是五八。九%。」
  查理士展示出我事先準備好的圖表,指著圖表上的數據,繼續問道:「這麼說來,同時擁有B型血,PGM酵素2---1型的比例是在七%以下。」
  我回答說:「是的。」
  接著查理士凶器刀柄取得的指紋照片,與羅納的指紋照片並列。他問道:「李博士,你能否向陪審員解釋一下這兩個指紋的對比結果?」
  我好像是在課堂上向學生講解指紋對比一樣,用簡明易懂的方法深入淺出地解釋兩者間的相同之處,並清楚地表示:「這兩個指紋是出自同一人的手指。」
  查理士問道:「指紋相同的比例是多少?」
  我答道:「幾乎是零,目前仍未發現指紋完全相同的兩個人。」
  原來無精打采的大陪審員開始仔細端詳這些照片,好像小學生看著老師做實驗一樣全神貫注地聽著我的解說和示範。
  查理士發現陪審員對檢方的證詞越來越感興趣,趕緊趁熱打鐵地展示一張放大的照片,問道:「李博士,這是何物?」
  我答道:「這是在喬安娜屍體旁發現的火柴棒。」
  他接著展示另一張放大照片:「這又是什麼?」
  「這是在案發現場找到的火柴盒。」
  他將這兩張照片放在一起,問道:「李博士,你能否解釋一下這兩者的關係?」
  我將現場收集到的火柴照片疊在火柴盒照片上解釋說:「從這根火柴棒末端的紙張纖維,紋路及撕痕可以看出,它與火柴盒片上的第三根火柴棒斷頭原來是連在一起的,進一步的化驗還顯示出它們的紙質及酸度都是一樣,也就是說現場的火柴棒是從這個紙板火柴盒上撕下來的。」
  查理士看到陪審員關注的神情,更加興奮,又接著向陪審員展示裝在透明塑膠袋裡的鞋帶,問道:「李博士,袋裡裝著的是何物?」
  「這是綁著喬安娜手腳的鞋帶。」
  「鞋帶上紅色的東西是什麼?」查理士問道。
  「紅色的東西是一種紅色的油漆。」
  接著他又拿出另一個透明的塑膠袋,問道:「袋子裡裝的是什麼東西?」
  「這是警察在羅納家找到的另一條鞋帶。」
  「上面紅色的東西又是什麼?」
  我答道:「也是紅色的油漆。」
  「它們的的化學成份都是一樣的嗎?」
  「是的。」
  查理士停頓片刻,接著問道:「從這些證據對比來看,羅納一定是殺害喬安娜的兇手,是不是?」
  我以肯定的語氣答道:「科學化驗的結果,所有物證都與羅納有關。」
  就這樣不知不覺地結束了檢方的直接盤問,在座的陪審員也友善地向我點頭示意告別。
  我心裡想,他們一定理解了我所解釋的這些科學證據。
  剛剛走出法庭外,成群記者就圍了上來,爭先恐後地詢問我的證詞。我向這群在門外苦苦等候多時記者微笑地回答說:「很抱歉,我不想為難你們,但是我在法庭上宣誓過,不向外界透露在大陪審團的作證內容,所以不便提供任何消息。」
  這群記者發現我不肯透露任何消息,也漸漸散開,我正準備離開法院大樓時,一位女記者仍跟著我,她走上前來,自我介紹是康州《名人雜誌》的記者,她已在法庭外等了半天,我臉帶歉容地表示:「我真的不方便透露案件的內容。」
  她倒爽快地說:「我不是問有關喬安娜這一案件的,我想寫一篇有關你個人的故事。」
  我答道:「我並不是什麼名人,沒什麼好寫的。」
  「不,」她快語地打斷我的說話,「您從台灣到美國,從學生變成教授,再從教授變成現在州政府警政廳刑事鑒識化驗室的主管,你本人的奮鬥經歷足以寫成一本書。」
  她搬出一大堆理由,最後我發現難以拒絕她的採訪,便和她走到法院外的椅子旁,向她介紹我在美國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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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淑臻 於 2015-9-2 01:33 編輯

第七節 赴美奮鬥

  一九六五年,我收到住在紐約的三姐李小楓的來信,獲知已辦妥所有到美國留學的手續。我們馬上將所有的錢彙集起來,打理好行囊就踏上留美之途。
  我們剛到美國時居住在紐約,付完機票及房租後身上只剩下五十美元,三姐和姐夫也都是學生,很難在經濟上支助我們。我們一安定下來就馬上出去找工作,終於在紐約大學醫療中心找到一份化驗員的工作。妙娟也和我一樣起早摸黑,兼差替別人帶小孩,有時到餐館做服務生。
  在台灣的我雖然化了很大工夫學英文,並且在閱讀方面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畢竟沒有受過正式的訓練,剛到美國聽到別人嘰哩咕嚕地說話,我聽得都呆住了,雖然聽懂一兩個字,但是仍難以理解別人說些什麼。自己要跟別人說英文時,也總是在腦中想了老半天,將想說的話想好才敢開口,有時開口,說了別人也聽不懂,只好比手畫腳地慢慢向人解釋老半天。我發現自己英語的聽說能力仍須加強,便在大學選修一些英文課,在課餘及上班時一有空就訓練自己的聽說能力。剛開始會說錯一些句子,但經過多次訓練,慢慢地發現自己不再需要在腦子裡先翻譯好才開口說英語。
  我們住的地方很狹窄,公寓內只有一張床,一張書桌和一個書架,這些簡陋的傢俱都是從救世軍的廉價商店購買來的。有一次,在砂嘮越就認識並成為好朋友的馬來西亞眾議院院長到紐約順道來探訪我們時,搖著頭說:「亨利,為什麼你們要選擇離開砂嘮越,您已經是一家頗有影響力的報紙的總編輯,您太太也升任婦女部的部長,你們在馬來西亞的前途十分看好,你們在砂嘮越的住宅這麼寬闊,依山傍水,而現在這裡如此簡陋,你們何必自討苦吃?」
  我回答說:「您可能永遠不能理解我們的決定,我們的前途就在於充實自己,多念點書。」說實在的,我很懷念在馬來西亞的日子,生活很清閒,前景也很美好,但是在東南亞,雖然華人有經濟實力,但是並沒有任何政治及社會地位,一直是其他族群排擠,歧視和打擊的對象,而美國生活雖然艱辛一些,但是畢竟有海闊天高任鳥飛的空間。
  院長見我們毫無返回馬來西亞的意願,就順水推舟地說:「我想你們寧願做大海裡的小魚,也不願意做小池塘裡的大魚。」
  留學生的生活清苦忙碌,昂貴的學費更讓我們捉襟見肘。有時,為了節省五分錢的地鐵車票,下班和下課後我都走路回家。夜深人靜,獨自一人走在路燈暗淡的馬路上,四周是黑漆漆的大樓,路顯得格外的長,走累時停下來喘口氣,心情十分低沉,總是自問道:「何時才能走完這段路?」但是我總是鼓勵著自己,路雖然很漫長,很孤單,但是只要你走出一步,你離目標地就走近一步,千萬不能留在原地歎息,否則永遠都無法到達目的地。
  但是生活並沒有給我們喘息的機會。未久太太懷孕了,為了賺錢養家及繳學費,我不斷加班,別人不願意去做的苦工我都接下來做。幸好我在警校與服役時養成了早起的習慣,每天只需要睡三到四個小時就起床讀書,然後整天出外工作,晚上再上課,回家後又埋頭讀書。
  就在這種環境下,長女孝美呱呱落地。有了小孩後經濟壓力更大,生活也更加忙碌,但是在外面忙碌一天,回到家裡看到小孩臉上如天使般的笑容,所有的勞累就煙消雲散了。
  儘管生活艱苦,但是我始終沒有放棄攻讀博士學位的年頭,但攻讀那一門科目,讓我走到了一個十字路口。我決定到紐約市立大學化學系從大一念起。但是我不能像普通大學生一樣慢慢念,因為畢竟時不我與,與其他學生相比,我的起步明顯晚了許多,同時沒有人幫我付學費,我沒有足夠的錢來讓我慢慢念。大部份學生每個學期都選十二到十四個學分,我決定趕緊將課程念完便註冊登記二十到二十六個學分。註冊組的職員說:「沒有人能在一個學期念完二十個學分的,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回答說:「讓我試一試,如果你不讓我試,你怎麼知道我辦不到呢?」經過我的一番苦求,這位職員勉強讓我註冊二十個學分。
  我知道我在和時間與金錢賽跑,我在第一個學期念得很好,成績全都是A□第二學期註冊時學校就不再找我麻煩。從此之後,我體會到千萬不能因為別人說「不可能」就放棄自己的目標,一定要自己想辦法找到出路,使不可能的事情變得可能。
  在六十年代後期,美國學術界開始流行一門名叫法庭科學的學科,後來被慣稱為「刑事鑒識科」,它將物理學,化學,醫學,生物學等自然科學的原理及方法應用到刑事及法庭工作上。這門應用科學頗受刑事界及法律界的重視,因為它是通過先進的科學方法來進行刑事鑒識,以作為法庭上的證據。
  此外,美國是一個法治的國家,任何嫌犯在未經陪審團的審判前都被視為清白,檢方必須在十二名陪審員之前提出不會讓人產生合理懷疑的證據,來說服所有陪審員使之相信嫌犯是有罪。的如果其中一位陪審員不為說服,整個案件就會流審,檢方就得重審或決定不起訴。這種制度與中國歷史上的「寧枉勿縱」截然不同,美國十分尊重憲法給予被告的權利,有人稱這個制度就是「寧可誤放四個罪犯,也不冤枉一個好人」因而,檢方要起訴被告,必須具備充足的證據。
  以往主要證據就是目擊證人。但是,隨著現代社會人際關係的單薄,證人頻遭報復,越來越多人都不願意出庭作證。另一方面,許多案件根本沒有任何目擊證人,只能依靠在現場留下的間接證據來追索犯罪事實。
  俗話說,「事實勝於雄辯」,刑事鑒識能籍助先進的科學技術讓證據說話,提出被告有罪的間接證據,也可以證明被告不在現場或被告無辜。因而,法律界及刑事界對這門新興學科的需求越來越大其實,早在十四世紀,中國就有一本名為《洗冤錄》的著作,為世界上的第一部法醫專書。到了十七世紀,歐洲開始盛行以法醫手法來作刑事鑒識;十八世紀時,屍體解剖已成為偵破刑事案件的主要手段之一。
  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科學研究的突破性成果開始沿用到刑事案件的偵察上。
  血型及指紋辨別的偵查方法逐漸在刑事界使用。而隨著自然科學的不斷發展,刑事鑒識的技術也越來越準確,越來越能見微知著。
  這門學科的難度很深,除要有物理,化學等自然科學的基礎外,還要全盤瞭解美國的刑事系統,法律系統,以及警方的作業方式,但是這門真正成為顯學是在一九六五年以後才開始的。在三十年代,全美只有三個刑事鑒識化驗室,到了一九六五年時全美的化驗室增加到一百多家,用科學方法在法庭上鑒識物證越來越盛行,但是當時只有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設有刑事科學系,後來紐約市立大學約翰。傑伊刑事司法學院隨後跟進,設立了全新的法庭科學系。
  由於我在台灣曾受過警官的訓練,也參與過初步刑事鑒識,覺得這一專業既能讓我發揮專長,又能滿足自己的興趣,便決定去提出申請。過了不久,我順利地申請到約翰。傑伊刑事司法學院新設立的法庭科學獎學金,正式攻讀學士學位。另一方面我並沒有辭去化驗員的工作,仍是白天上班,晚上上課。
  從化學系轉到法庭科學系後,功課更加繁重。系裡有一位名叫彼德。迪佛斯特(PeterDeForest)的教授。學生都稱他是全校最凶,最嚴格的教授,每次考試都是幾百題,班上的平均成績是四十分,但是我每次考試都得到八、九十分,每次考完試後,其他美國學生都很佩服我這個中國學生,偏偏我的高分拉高了平均分數,害得他們的成績受到影響。後來我與迪佛斯特合著多本刑事科學方面的教科書。
  由於學士學位除要求選修本科系的課程外,還必須選修一些通識課。我對每一門專業科目都十分認真,但對必修的音樂課一點也不感興趣,學期末學生要寫一份音樂欣賞報告,我聽完音樂後發覺一竅不通,便寫了一份樂曲聲紋報告,用科學方法來分析音樂節目內的音波音調,結果教授發現我的被告與眾不同,這門我也得了個A。
  另一門必修的通識課是體育,我選了武術課。在第一次上課時,教練讓我按照他的示範動作完成一組動作,我只好亮一手,表演的動作比教練還好,同學都看得拍手叫好,最後這位教練告訴我可以免修體育課了,直接做他的助理教練了。
  教授基礎生物的甘斯蘭教授在上完幾堂課後也跟我,說我所掌握的生物知識已超越了該門課的內容,可以免修這門課。但是我覺得甘斯蘭教授的學識淵博,十分願意替學生解疑排惑,我仍堅持選修這門課。除完成他指定的作業外,我還化很多時間在化驗室裡做更進一步的實驗,有時一待就是好幾個小時,有時實驗沒有完成,我就連週末也抽空趕來完成。
  有一次,看到我整天往化驗室裡鑽,得不到結果就不罷休的勁頭,他跟我說:「亨利,從你的行動中,我看得出你是科學家的料子。」我聽了這話受到很大的鼓舞,因為當時許多美國同學都覺得警察不可能成為科學家。甘斯蘭教授對我的這番鼓勵,讓我更堅定信念。漸漸地,我和他也建立了深厚的友誼,後來也合著了多本著作。
  我在兩年內就完成了四年大學的所有課程,而在一九七二年順利地獲得學士學位。畢業後,我仍留在紐約大學的化驗室工作,主持實驗室的諾貝爾獎得主奧卓亞教授,專門研究遺傳因子從DNA,轉變為RNA,再轉變為蛋白質的過程,我在實驗室中主要負責導應反應實驗,研究人體如何產生及控制酵素等,並且一邊工作一邊深造。一年半後,一九七四年,我在紐約大學獲得了生物化學及分子化學的碩士學位;同時,我還選擇生化方面的高深難題作為研究的科目。
  這時候,我們有了第二個孩子孝約,妙娟也找到了一份教師的工作。有了一些積蓄後,我們在中國城附近買了一間小公寓,這樣一晃就是十年,這十年的美國相當艱苦,但是有了間屬於自己的公寓,有了個甜蜜的家庭,以及幾個學位,自己覺得這十年沒有白白浪費掉。
  獲得碩士學位後,我繼續留校攻讀生化博士學位,在一九七五年,我經過一年的努力獲得了博士學位,一般的美國學生需要三、四年,這種速度讓許多美國同學對我這位黃皮膚的同學刮目相看。
  人在一生當中會不斷地為前途作出抉擇,就如走路一樣,每走一段路就會遇到交叉路,就要選擇往那個方向前進。在獲得博士學位後,我想自己向來就對警政及偵查有興趣,假如不在這個時候回到這個專業,以後就永遠沒有機會了,所以我就作了決定選擇深入刑事鑒識,走進了冷門的行業。很多美國教授和同學都覺得我很愚笨,他們認為我是在世界知名的教授指導下領取的學位,做了十多年研究,竟然就這樣將一切都拋棄,而選擇當時無人問津的行業。
  當時康州紐海文大學正在招聘一名刑事科學助理教授,我覺得這是一個重返警政的難得機會,便提出正式申請。當時校方覺得我的學歷最好,但是他們懷疑我的語言能力。
  中國人在美國學術界往往受到歧視,美國學術界多半認可中國人的學歷,經驗以及出版的著作,但是懷疑他們的語言表達能力。校方為此事投票表決,他們因為懷疑我的語言能力而將我排在第二順位另一位白人候選人雖然學歷及研究經驗不如我,但是在第一順位。校方安排入圍者試教,讓學生參與評審,所有學生都投我的票,校方不得不聽從學生的意見而聘請我擔任該校刑事司法科學的助理教授。
  教職確定後,我們舉家從紐約遷往康州。

  康州位於美國東北部,是新英格蘭六州中最南的一州。東鄰羅德島,北接麻薩諸塞州,西傍紐約州,南臨大西洋。「康乃狄克」源於印第安語,是「在長河邊」之意。康州的面積不大,總面積是五千零一十八平方公裡,在美國五十個州中面積排在倒數第三名。北部是丘陵,山丘連綿起伏,六條主要河流的主幹由北向南流入大西洋。南部靠近海岸線的地帶是土壤肥沃的平原,四處遍佈農場,牧場和果園,最南端的海岸線,更是風景宜人。再加上工商業發達,四季分明,居住環境良好,交通方便,離紐約只有一個多小時的車程。因而雖然面積不大,但是居住的人口卻很多,全州總計有三百三十萬人口,按人口計排在其他二十三個州之上。在美國東北的六州中,人口總數僅此於麻薩諸塞州。
  康州人口中,每一百人中就有七十八位是白人,他們的祖先來自英國,意大利,愛爾蘭,波蘭,法國或加拿大。其他族裔還包括黑人,拉丁美洲裔以及印第安原住民。直到七十年代初,才出現亞裔居民,亞裔居民目前有五萬人左右,人數的增加十分迅速。
  我任教的紐海文大學就設在康州的第三大城市紐海文。這個城市就位於康州的南端,就在大西洋的西岸旁,市內有著名的耶魯大學。我的學校與耶魯大學相比當然顯得年輕,不過,這所大學卻給我前所未有的發展空間。
  我在大學教授的科目是犯罪偵查及刑事鑒識。許多學生對這些科目都不熟悉,往往是因為系裡規定必選而不得不上。再加上當時刑事科學仍在起步,許多傳統的自然科學教授都抱著不屑一顧的態度。此外,學校的大部份學生和教授都是白人,向我這樣的黃皮膚的亞裔教授屈指可數,一些白人老教授也抱著懷疑的眼光看待我,私下認為我可能是一位傑出的科學家,但未必是一位好教授。
  面對這些挑戰,我並不氣餒。我只有加強課前準備工作,並以許多實例來闡述與介紹這門新興的學科。
  我向學生介紹說,美國的司法體制是建立在證據的根基上,要證明被告有罪或清白,除人證外最重要的就是物證。
  物證能證明嫌犯是否有犯罪行為,或者證實罪名是否成立。例如,要證實強暴罪,必須證實性行為是否在被害者反對的情況下進行,因而被害者被撕破的衣服,身上的擦傷痕跡之類的證據就足以證實性行為是在未獲得被害者同意下進行的。審理縱火罪時,檢方必須證實被告是蓄意縱火的,不至要在現場收集的證據中檢驗發現汽油的成份,還要證實被告有購買與運送汽油,罪名中毒蓄意成份才能成立。
  物證經刑事鑒識後可以將嫌犯與被害人或犯罪現場連接起來。例如,一名強暴犯在離開被害者的家後的不久就被警察逮捕,警察在嫌犯的褲子下端發現一些貓毛,而嫌犯無法提出合理的解釋,再進一步檢驗,發現這些貓毛與被害者也家中的貓的毛一樣,因而被定罪。
  物證經過刑事鑒識還可以辨認出犯案者的身份,例如,偷竊保險箱的罪犯都知道不能在現場留下指紋,因而作案時都會戴上塑膠手套。但是一些罪犯往往在得手後順手將塑膠手套丟在附近,雖然作案者覺得是天醫無縫而沾沾自喜,不過,刑事鑒識專家能將手套內的潛伏指紋用化學方法及紅外線顯示出來,也可以找到嫌犯的DNA,將案犯繩之以法。
  刑事鑒識還可以還被告清白。例如,有個案子中兩名分別為八歲,九歲的兒童指控一位六十歲的鄰居在飲料裡下藥,服藥後他們神智不清,這位老人就調戲他們,觸摸他們的性器官。但是經過檢驗他們的尿液樣本,根本著不到服藥的證據,再次向兩名兒童查問時,他們才承認這是他們編造出來的故事,因為他們討厭這個老頭。
  物證可以證實被害者的證詞。例如,有一名女子在搭便車時遭駕駛用刀挾持,企圖強暴,女子極力反抗,手腕被割傷。後來駕車男子被捕,警察發現他的外套上有幾點血滴,他辯稱是括鬍子不小心割傷滴下的。刑事鑒識化驗室發現這件外套上的血滴與被害者的血型相符,且並非嫌犯的血型,檢方據以起訴這名男子,陪審團判定這個男子有罪。
  物證經過刑事鑒識得出來的結果,時常會使嫌犯覺得鐵證如山,因而低頭認罪。例如,美國曾有一段時間牛肉價格高漲,偷牛案件頻傳,有一名嫌犯被控盜屠,但他否認,警察發現他的襯衫染有血跡,他說這是他幹活時不小心受傷流到血;刑事鑒識的結果卻顯示這不是人血,而是牛血,最後他不得不承認自己偷宰牛只的行為。
  物證會比目擊證人的證詞更加可靠。有時,目擊者無法給清楚案發時的詳細情形,往往會自己編造一些細節去填補空白,這種填補的行為是潛意識的,他們的證詞通常是表達自覺以為看到的東西,再加上視覺,聽覺等方面的問題,目擊證人在法庭上常常被問的啞口無言。相比之下,不論是檢方或辯方的專家,按照正常的科學方法來鑒識物證,結果都會是一樣,因而,可信度也頗高。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多宗案例的裁決,使物證在法庭上的地位更高。例如,在美國刑事案件的審理中,陪審員都希望見到物證。美國電影電視的警匪節目,壓軸的審判中都會有各類的物證出現,對於深受影視文化影響的社會大眾來說,驗見為真實,他們都在看到物證後才相信檢方或辯方的說法。
  看到學生們全神貫注地聽著,而且不停地作筆記,我知道他們已不再覺得這是門枯燥乏味的學科。我進一步解釋說:刑事鑒識能重建犯罪現場,透過科學的方法能確定案發時的事件順序,辨別案犯的犯罪手段,從而判別其犯罪的動機。
  刑事鑒識學其實包羅了許多專業,其中包括負責收集現場證據的犯罪現場調查員,解剖屍體以瞭解死因及死者身份的法醫,此外,還包括法學牙醫,法學考古學家,法學心理學家,法學工程師,法學藥理學家,法學聲紋學家,槍支彈道專家等。因為深厚的專業素養,這些犯罪學家比福爾摩斯還神通廣大,因為他們不單純依賴邏輯推理,同時還能讓現場的證據說話。要成為一位出色的刑事鑒識員,首先必須在自然科學的基礎課打下牢固的基礎。
  我對這門學科的介紹吸引了許多學生,畢竟,在美國平均每一百五十三人中就有一人可能成為謀殺案件的被害者,每二十三分鐘就有一起命案,每九分鐘就有一宗強暴案,每五十二秒鐘就發生一起搶劫案,對於在這種犯罪活動司空見慣的環境下長大隊學生來說,利用科學方法來破案的課題相當有吸引力,他們也對其他的自然科學更感興趣,其他教授私下也感激我對學生的啟發。
  在任教的第一年,我就被評為年度最傑出教授,結果,一年前懷疑我語言能力的幾位遴選委員會的教授都向我道賀。第二年,學生又將我評為年度最傑出教授,第三年,學生會又要提名我角逐年度最傑出教授時,我婉言拒絕,建議他們將這榮譽賦予其他教授。
  同時,我也不斷地向刑事鑒識科學的期刊投稿,介紹刑事鑒識的新技術。我不分晝夜地工作,助理教授每個學期只需要十二個學分就可以,但是我自願教二十多個學分的課程。就這樣,三年內,我從助理教授升至副教授,進而為終身教授。在三年內擢升為終生教授的例子在這所大學並不多見,尤其是對於我這位黑頭髮,黃皮膚,英語略帶中國口音的外來人來說,是一大肯定。後來學校設立了刑事鑒識系,設立時只有我一位教授。不久,隨著學生的增多,以及社會對刑事鑒識人才需要的增多,教授人數也開始增多,我也升任為該系的系主任。一般來說,終身教授和系主任每學期只需要教授六個學分,可是,我依然每個學期教二十多個學分的課程。
  刑事鑒識系雖然成立不久,但是我們十分重視實驗研究,剛開始時沒有化驗室,我們就自己設計,我和同學們一起利用週末時間來粉刷,裝修。後來爭取到許多研究經費,化驗室的規模也變大了。
  除在課堂上向學生傳授知識外,我在課外盡量和學生打成一片。許多學生失戀或情緒低落時,深夜來敲門,妙娟都會起來煮些咖啡,和他們談話,開道他們,就這樣慢慢地和學生建立了深厚的友誼。有一名來自德州的學生,後來做了律師,每次從德州返回康州探親時必先到我家來探望我。我建議他先回家探望家人,他總是說:「李博士,您是我的恩師,是您改變了我的一生,您是我這一生中最重要的人物。」
  我十分著重實務與理論的配合,因為光是在課堂上紙上談兵並不能培養出傑出的刑事鑒識人員,學生必須親自實驗才能得到經驗。創立化驗室不久,我們便主動當地的地檢署提供免費的證據鑒識及咨詢服務。但是警察局和地檢署都不願意將案件的證據交給我們化驗。雖然我一再向他們解說並保證化驗室的作業程序將與他們自己的化驗室一樣,但是他們始終不信任而不願意與我們合作。我們就將服務的對象轉向公設辯護律師處。
  公設辯護律師處是政府為清貧人士提供的刑事辯護服務機構,辯護處的出庭律師和檢察官一樣都必須是律師,他們往往因為經辦的案件過多,而經費有限,許多案件都缺乏經費聘請收費昂貴的專家來作證,當我向他們介紹我們化驗室的免費服務時他們都十分高興,但是面談時,他們對這位黃面孔的化驗室主任仍抱著半信半疑點態度。剛開始時,他們只聽取我對某一案件的一些專門意見,從不讓我在在證人席上作證,擔心法官會質疑我的資格而無法通過專家資格審核這一關,縱使我符合專家證人的資格,他們也擔心清一色的白人陪審團不會相信我這位黃臉孔的專家的證詞。在美國法庭,專家證人的資格十分重要。在學位及專業研究方面我無懈可擊,而一般來說許多專家都會加入專業協會來提高自己的可信度。在刑事鑒識這門學科裡,全美刑事鑒識學會是知名度最高的專業協會。有一次我參加了該會主辦的活動,看到會員清一色都是男性白人,當我這個東方人出現在這次活動中時,不少白人都以奇怪的眼光來看我。但畢竟這是一個能增強自己資格的協會,我仔細閱讀了會員資格後,認為自己有博士學位,又是教授,入會資格應該不會成為問題。但是當我向該協會的職員遞交申請表時,一位白人理事看了我一眼,根本沒有看我的申請表,就毫不客氣地將申請表退給我說道:「你不夠資格!」我心裡明白,我所不具備的資格是膚色資格,而不是專業資格。此時我明白到,要打入這個由男性白人主宰的行業,要跨過這道門檻並非易事,但是我要用自己的本領向他們證明自己,我不想低聲下氣地求他們讓我入會。我沒有說什麼,就大步走出了會場。沒想到十多年後這個起先不讓我入會的學會竟聘請我為他們的理事,並請我擔任其專業期刊的編輯。
  我知道不能因為自己的膚色而被人排拒在美國的主流刑事鑒識界外,我暗地下決心,一定要更努力,花更多的精力以做出些成績來,讓別人對我這位黃皮膚的中國人另眼向看。我抱著友善的態度與公設辯護律師合作,每一宗案件都不計較路程遠近和時間長短而前往現場勘查,每一項證據都仔細化驗。經過多次合作,公設辯護律師處的多位律師也逐漸改變他們的態度。
  一九七六年一月,離紐海文不遠的利奇菲爾德發生了一起強暴案件,被告是一位沒有受過如何教育的工人,被害者在嫌犯列隊指認時一口咬定是他,被告後來也向警方自白。檢方的專家證人化驗過被害者體內留下的精液,也確定強暴者的血型與被告相同。檢察官認為證據確鑿,陪審員一定會判被告有罪。公設辯護律師查理。吉爾負責替被告辯護,經過仔細查問,被告改口稱自己是無辜的,他認罪的證詞是被警察誘騙而作成的。雖然,吉爾審查了檢方手上的證據後也覺得無懈可擊,不過被告堅稱無辜,吉爾覺得有必要查個水落石出。他專程到我的辦公室向介紹基本案情後,我分析說有三成的被害者都會指任認錯誤,但是要證明被害者任錯了人,必須有證據證實,因而被告是否有罪取決於精液的化驗結果是否準確。
  他趕忙向法院提出要求,請求法院將精液證據分出少許來讓我化驗。法院同意了我的請求,我拿到證據後馬上進行化驗。結果顯示,被告的血型雖然與被害人體內殘留精液的血型相同,但是它們的酵素型與其他遺傳因子卻不同。

  傳統的血型分類是以ABO區分,按照這種模式,血液可分為A、B、AB以及O型。由於A型和O型的比例分別佔人口的四三%和四六%,因而擁有相同血型的幾率十分高。如果嫌犯的血型與現場留下血跡的血型不一樣,這可以為嫌犯脫罪,但是如果兩者血型相同,也不能據而確定嫌犯為罪犯,因為還可能有其他人擁有同類血型。
  但是,採用電泳法等方式對血液更進一步的分析,可以辨別出血液內的酵素及蛋白質,一些常見的酵素型如PGM型,和血清型如HP型等都十分獨特,這些酵素型與血清型加起來往往能更準確地判定嫌犯的身份。
  例如,假設嫌犯的血型分析結果為A型血,HP是第二型,PGM是第2型,擁有A型血的人口比例為四三%,擁有第二型HP的人口比例為三六。一%,擁有第2型PGM的比例為五。四%,同時擁有這三類型血型的可能性將是O。八四%,從而使鑒識的準確度大大地提高。
  在這宗案件中,雖然ABO的血型相同,但是其他酵素型和血清型並不同因此被告犯案的可能性降到零。
  這是我第一次以專家證人的身份出庭作證,心裡總是有些緊張,但是一想到我可以用科學方法替無辜的人士洗刷罪名,還他清白,緊張的心情馬上平靜下來,立即準備資料,思考如何將這些科學證據向陪審員解釋。為了讓我以專家證人身份作證,檢辯雙方在法官面前展開了一場激烈的舌戰。檢方指稱我從來沒有以專家身份作過證,辯方則以我的生化學博士學位與血清學的研究成就,以及任教期間對刑事鑒識的貢獻,來證明我有足夠的資格來對檢方的證據提供意見。
  雙方都般出一大堆案例來攻防我的專家證人資格。我在席下暗忖,真沒想到要成為專家證人是這麼不容易。由於美國的法律規定證人必須是與案件相關人士,但允許無關案件的專家證人如法醫,刑事鑒識專家等提供專家建議。但是,要成為專家證人,法官必須確定專家證人的資歷,並確定專家證人是採用大部分學術界人士公認的方法來得到結論。
  經過一番辯論,法官裁決,由於我在生化與血清方面頗有研究,我可以以血清學專家的身份來作證。
  在證人席上,我詳細解釋了不同血型的檢驗方法及幾率,由於這些檢驗方法都早已得到學術界的公認,檢方的專家證人也同意我的結論。
  結果,陪審員判定被告無罪這項判決一宣佈,那位女檢察官就向屬下刑警說:「下一次一定要請那位中國人協助我們偵查。」
  俗話說,萬事起頭難。在第一次出庭成功替無辜人士作證之後,各地的公設辯護律師處都主動請我協助辦案,或重新檢驗檢方的證據,原來缺乏信心的州警政廳也請我們幫忙進行物證鑒識,就這樣,以往冷清的化驗室,漸漸變得熱鬧起來。
  我對支援刑事鑒識往往有求必應,一方面是出於自己的興趣,另一方面可以將課堂上講授的原理應用到實際上案件中,以確實這些方法是否可行獲可靠。因而在授課之餘,我四處奔走,有時出外勘查案件現場,檢驗收集到的各類物證,隨後又為出庭作準備。每次作證中,我都實事求是,如實地將科學根據及結果深入淺出地向陪審員解釋。在多次出庭作證後,許多法官都覺得我的辦案態度嚴謹,檢驗的科學方法可靠,而認可我的權威,法律界也開始知悉我的名字及紐海文大學的刑事鑒識化驗室。漸漸地,校方對我們這個新設的系也越來越重視,開始提供更多的經費,化驗室的設備也開始陸續增添。
  經過多次交手,檢方的許多案件因為刑事鑒識方面工作做得不足,或忽略對證據進行科學分析而敗陣。康州警政廳開始意識到刑事鑒識的重要,自從一九七五年秋天開始,州警政廳就請我擔任他們的首席刑事鑒識專家,到現場協助警方。原本我只是義務幫忙,後來案件越來越多,警方也過意不去,為了我四處趕場而配備了一輛警務車,發給我一枚警徽。有時白天授課,晚上趕去現場,開著掛著警政廳車牌的公務車,難免會有些感慨,沒想到繞了地球大半個圈子,最後還是離不開警察這個圈子。
  就這樣,我這位刑事鑒識義工在四處奔波下轉眼就過了三年。在許多案件中我利用指紋,血清分析等方法為刑警們提供十分有用的線索,越來越多的警察都意識到成立刑事鑒識化驗室的必要。
  就在這時期,康州爆發了一宗警方侵權的重大案件,這宗名叫彼德。萊利案受到全國的關注,後來還被拍成多部電影。此案緣於一名婦女被殺,警方到現場調查後馬上認定是她兒子彼德。萊利動的手,但是警方並沒有足夠的證據來逮捕彼德,為了收集證據,便將他帶到警察局偵訊,彼德的律師試圖要求警方停止偵訊,但是警方推說彼德不在警察局內,並每隔三十分鐘就將彼德轉移到別的分局,就這樣不斷更換地方,疲勞訊問,彼德最後受不起警方的折磨,簽署了一份認罪書,承認他是殺害母親的兇手,而被法院定罪。
  但是,高等法院推翻了地方法院的裁決,震驚整個警政司法系統,市民紛紛要求州長改革警政。素來以改善社會的治安為訴求的州長,意識到州警政系統必須採用新式的刑事鑒識技術來取代傳統的偵查方法。
  有一天,州長親自登門拜訪,請求我出任州警政廳刑事鑒識化驗室主任一職。我考慮到紐海文大學對我十分器重,在三年內就授予我終身教授,我倡議設立化驗室時,學校馬上提供經費,學校還給我很大的發展空間,在教學之外,我還有許多時間寫文章,協助處理案件:相比之下州警政廳刑事鑒識化驗室主任,該職位等若警察,社會地位遠不如教授。一日為警察,終身為警察,想到自己可以歸隊利用科學專長協助破案,還無辜人士的清白,我終於下定決心出任州警政廳刑事鑒識化驗室主任一職。校方對我的辭職表示惋惜,一直想挽留我,我也十分感激紐海文大學,便答應仍在學校擔任客座教授,每週前往講課。
  一九七九年初,我走馬上任出掌康州警政廳刑事鑒識化驗室。化驗室的編制很小,只有二十七位巡警,兩位巡官,一位警長,大部分的職員並沒有接受過正規的科學訓練,有些是因為在執勤時受傷,不能執行巡邏任務而被安排到化驗室來工作,因而化驗室的水準較差。化驗室由一間男廁改建而成,照明及通風系統很差,全部的設備包括------一具中古顯微鏡和一些例行檢驗工具。
  我知道,要提升化驗室的水平,必須要擴充化驗室的設備,但在爭取經費前,得先拿出些成績來,也才能向州長有個交代。喬安娜一案是我出任化驗室主任後的首宗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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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節 奏科學獲勝

  喬安娜案是康州首宗沒有人證而完全依賴科學物證的案件,經過媒體宣傳,大家都在關注大陪審團是否會正式起訴羅納。
  就在大陪審團要宣佈正式起訴羅納的前幾天,我接到辯護律師的電話,他詢問能否帶他的專家證人來參觀警政廳化驗室並和我討論一下化驗的結果。
  以往警政廳將化驗室視為禁地,從來不對外開放參觀,更何況是被告的辯護律師。
  但是我在出任化驗室主任後,我將化驗室對外開放,包括辯護律師都可來參觀,這樣有利於建立化驗室的公信力。現在全美各地的警察化驗室都開放給民眾參觀。
  我帶辯護律師和他們的專家證人參觀了化驗室,向他們解說了化驗過程及檢驗程序,同時還與他們的專家討論所有指向羅納的化驗結果。
  幾天後,大陪審團認為羅納犯案的證據信而有徵,而宣佈正式以強姦謀殺罪起訴羅納。不久,辯方也認為證據無懈可擊而認罪。羅納因為強姦並殺害喬安娜而被判三十年的徒刑。負責這宗案件的法官在結案時請求將本案的凶刀保留展示,他說:「這把刀有歷史意義,它是康州首件用科學方法來破案及定罪的重要證據。」
  此後,我們化驗室的士氣大振,在隨後幾年裡,我們用科學方法偵破了無數案件。
  目前康州等候執行死刑的八名罪犯,全都是由我們化驗室偵查及出庭作證而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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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神秘血手印

  在我到達德比市收集證據的第一天當地的社區報紙稱我為「全球最具權威的知名刑事鑒識專家」;一個月後案情沒有任何進展,報紙就改稱我為「知名刑事鑒識專家」;過了三個星期,報紙在報導這宗膠著的命案時僅稱我為「刑事鑒識專家」假如再過一個月仍不破案,我恐怕就要被改稱為「刑事鑒識人員」。



第1節 一件外套

  小的時候,我就喜歡看偵探小說,有時全家人都關燈睡覺了,我仍躲在棉被裡用手電筒照著,書偷看福爾摩斯探案及包公案。從事刑事偵查多年後,我漸漸發現,福爾摩斯探與包公破案完全依靠邏輯推理,也就是說從蛛絲馬跡的線索及物證中尋找理論,而現實生活中的刑事偵查,還需要演繹推理,也就是說從眾多的線索及物證中找到有力的證據來定案。
  從一九七六年起,國家廣播公司(NBC)播出一個名為「法醫昆西」(QuincyM.E.)的單元連續劇,該節目敘述洛杉磯郡法醫辦公室的昆西,利用先進的鑒識偵查技術偵破了無數疑案,「法醫昆西」在黃金時段播出,頗受觀眾的喜愛,一連播了一百五十多集,共播了七年之久。就在其巔峰時期,製作單位為了讓這個有關刑事鑒識的節目更契合現實,便邀請全美一些知名的刑事鑒識專家到好萊塢一個星期,給節目提供一些建議,我也是受邀前往的專家之一。在第一天的聚會中,我們這些實際工作者就向製作人大吐苦水,因為該節目對刑事鑒識和法醫採樣的技術過於誇張,將刑事鑒識人員描述成無所不能的福爾摩斯,因而許多刑警在拿到一些物證來化驗,偏偏化驗室無法檢驗出他們需要的結果時,就開始抱怨,「你們這些化驗室的人是怎麼搞的,為什麼法醫昆西做得到,你們卻做不到?」
  這個節目的確提升了刑事鑒識人員的形像及地位,但是其中所描述的情節過於神化,不過,電視畢竟與現實生活有大段落差,製作人原來是希望借助刑事界專家來宣傳他們的節目,沒想到我們不但不肯定其真實性及可信度,反而提出一大堆批評。結果,原來計劃是一個星期的活動,臨時縮水到三天就草草結束。
  電視,電影和小說很多都是虛構的。在現實生活中,刑事鑒識的辛勞只有自己和家人知道。處理現場,有時要熬夜,有時要晝夜不停化驗。幸好我在求學時就養成早起晚睡的習慣,每天睡三個小時就起來工作,平時白天可能有行政事務要處理,又要趕到收集證據,往往無法仔細研究案情及線索,但是在上班及下班途中單獨開車時,頭腦就開始運作,夜深人靜時,思路就更為活躍,在審閱案件物證後,許多疑點和線索就一一湧現。
  優秀的鑒識人員除了要懂得物證的處理外,還要用科學的頭腦來思考。物證雖然能夠提供重要的線索與證據,但是要能解開整個迷局,就需要用頭腦串連所有的物證。在我處理過的六千多個案件中,就遇到單憑一件物證破案的案件。
  有兩個專門搶劫日常生活用品零售店的慣犯,由於他們經常作案,所以知道不能留下任何證據,每次都只搶走商家的現金就馬上逃跑。有一次,這兩個搶劫犯行搶一家服裝店,抓了現金正準備逃走時,其中一個覺得自己身上穿的西裝外套太破舊,便問同夥可不可以拿一件新的來穿。另外一個比較精明的搶匪覺得到手的現金不多,而店內的西裝都是昂貴的名牌貨,既然都冒險來搶劫了,再多拿一件也沒有大礙,便故作大方地表示:「隨便拿吧,挑一件最好的,就算大哥我送給你的禮物吧。」
  於是,這個搶匪就挑了一件質地最好的外套,脫下舊的外套丟在地上,穿上新的就匆匆離去。警察趕到後,將搶犯的外套收集起來,摸一摸外套的口袋,沒有發現任何東西,就放入證物袋內作為物證,送到化驗室來。
  這類小案件的物證在化驗室都是由剛入門的新手來化驗。一位名叫珍妮佛的女化驗員剛進入化驗室工作不久,便被派來化驗本案的物證。我雖是主任,除參與重大案件的物證檢驗外,每天都會到化驗室巡查一下各小組的工作。那天我剛好遇到珍妮佛拿著一件西裝外套來化驗,便關心地查問了一下這是哪一個案件的物證,她說:「這是一個搶劫案,外套是嫌犯留下來的,我已經在衣服上找到幾根毛髮,還有一些唾液。」
  我便問道:「你有沒有在口袋裡找過?」
  她回答說:「找過,但是什麼東西也沒有。」
  我順手將外套拿起來,發覺這件外套有點沉甸甸的,比一般西裝外套要重些,我伸手往外套口袋裡摸一摸,結果發現裡頭有個破洞,手再往洞裡探去,抓出一個小皮夾子。
  皮夾子裡有汽車駕照,社會安全卡以及一些保險和其他個人資料,其中除了有嫌犯的姓名,地址外,還有他的照片。
  我便打電話給負責這個案件的刑警,告訴他嫌犯的姓名,地址,叫他循線逮捕嫌犯。
  這位刑警半信半疑地回答說:「李博士,我們知道您很厲害,但是根本沒有想到你這樣神通廣大,能將嫌犯的姓名地址都化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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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節 桌腳破案論

  我經常受邀培訓聯邦調查局,美國各地警察局以及各國的執法人員,我經常告訴他們,偵查刑事案件就如建造一張桌子一樣,四個桌腳都非常重要,不管桌面怎麼漂亮,如果桌腳不穩,再好的材料也無法造就一張好的桌子。
  在刑事偵查上來說,這四根支柱是現場,物證,人證,還有運氣。沒有這四根支柱,案件就很難偵破。
  現場步驟要絕對正確,現場判斷要十分準確,現場重建一定要合乎邏輯。現場一定要完善保護,在收集物證程序仍未結束,前非辦案人員絕對禁止進入現場,其中包括非本案警員,長官及記者等。所有進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提出申請,並說明理由。物證是破案的關鍵。偵查首先要收集有效的物證,物證是否有法律及科學價值與效用,在於是否能與案件相關或連接線索。近年來警政界越來越重視物證,從而產生一種反常現象,一些警員覺得要破案就要靠物證,遂將現場大小物件都帶走,警察局反而變成搬家公司,任何案件都收集了四、五百件物件,從天花板到地板都搬進化驗室,讓化驗人員判斷。但是,如果化驗人員沒有親自到現場的話,他們也無法確定哪些是有用的物證。有時九九%的都沒有用,真正有效的物證反而埋沒在這些沒有用的東西裡面。
  所以,培訓警務人員辯識物證價值是非常重要的。
  另一方面,也應提升鑒識人員的水準,增添儀器,增加經費,才能讓化驗室真正發揮作用。
  偵查刑事案件的第三根支柱是人證,意即從各種消息面獲取證據與線索,以尋找案件的證人。以往的警察是以屈打成供的方式來偵訊,但是隨著社會變遷,警察不能再將所有的嫌犯都帶回警察局偵訊因此,警方必須學會如何和社會各界合作,從受害者家屬,嫌犯,線民,臥底警員以及媒體等不同來源得到線索。得到線索後還要判斷其真偽,再順籐摸瓜找到人證,獲取有效的證詞。
  第四根支柱就是要有運氣,任何從事刑事偵查的人都知道,運氣很重要。運氣並不會憑空而來,偵查人員要抓住機會,要有能力辨別這些隱含著運氣的機會,而這種能力要從辦案的經驗中逐漸累積而成。例如,現場剛好遺留一隻腳印,如果沒有當場發現其重要性並及時保留,很可能就會被毀滅而永遠消失。如果我們能夠找出並加以顯示,很多人會說這是運氣,但是你必須仔細搜尋,才能掌握這樣的運氣。
  有時,外勤的偵查員很賣力,內勤的化驗員也很稱職,現場處理得很好,也收集到幾千條線索,但是如果沒有運氣,無法組合這些有利條件的話,就像在玩拼圖一樣,會因為缺少一些關鍵的圖片,而無法完成整個圖案。
  處理現場的經驗是無法從書本上學到的,必須要從偵查過程中不斷地吸收積累而成的。
  台灣自從「華南銀行大搶案」發生後,也體認到刑事鑒識科學的重要,而決定奮起直追。從七O、八O年代起,當時台北警察局長顏世錫,刑事局局長盧毓鈞及國安會副秘書長吳東明等主管非常重視台灣刑事鑒識人才的培養,不斷地派遣精英赴美學習。現在台灣警察大學刑事研究所所長林茂雄,鑒識專家翁景惠,指紋鑒識權威程曉桂,鑒識專家謝松善都曾先後到我的化驗室來進修。他們在美培訓的日子非常艱苦,除了要花許多在化驗室外,還經常隨我到現場學習偵查與現場重建等。一九八九年八月間,程曉桂在我的化驗室培訓時,剛好遇上康州一個叫德比(Derby)的小城發生一宗重大的三代滅門血案,我趁機帶著這幾位台灣來的學生參與調查,並介紹美國刑事鑒識人員和刑警聯合查案的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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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節 三代滅門血案

  德比是康州的一個小城,位在一個寧靜的山谷裡,風景優美,人口有三萬多,居民大部份是白人,大多是中等收入的家庭:除了是美國第一個生產腳踏車外,著名的聯合汽車輪胎公司也在當地設廠。德比市治安良好,犯罪活動很罕見,過去幾十年來從來沒有發生過兇殺案。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三日,七十二歲的瑪麗老太太,連同四十六歲的弱智兒子,和八歲的外孫女在家中遭到殺害。當地的警察局入手有限,也沒有處理這類案件的經驗,便請求州警政廳支援。
  被害的老太太瑪麗很久以前便守寡,和兒子約瑟相依為命。約瑟雖然年紀四十多歲,但是智商只有七、八歲小孩的程度,雙目失明,兩耳失聰,但是歌聲優美,很會表演,在德比市略有名氣,每逢總統,州長等重要人物光臨時,德比當局都會邀請約瑟獻唱。
  母子在小城裡過著安靜的生活,與世無爭,人緣很好,不可能會有任何仇家。寧娜是瑪麗的外孫女,天真可愛非常討人喜歡。
  案發當周星期五下午,寧娜的母親凱洛偕同先生參加朋友的婚禮,便將寧娜帶到外婆家請瑪麗幫忙照顧。據他們夫婦說,由於婚禮過後還有其他活動,他們在星期六打電話給瑪麗,想告訴她星期日才能過去接寧娜,但是電話沒有人接,他們猜想應該是瑪麗帶著寧娜和約瑟外出購物,就沒有放在心上。星期天他們很晚才起床,下午兩三點去接寧娜時,發現瑪麗家無人應門,後來從窗戶爬進去,才發現瑪麗倒斃在走廊上,約瑟橫臥在浴室裡,而寧娜死在臥室外的走道上。
  警方懷疑的對象首先鎖定發現屍體的凱洛。她並非瑪麗的親生女,直到最近凱洛才發現自己是收養的,因為瑪麗一直不願意透露實情,所以她在得知真相後和瑪麗吵得很厲害。
  此外,經過調查,瑪麗人壽保險受益人是約瑟和凱洛兩人,如果約瑟死亡的話,凱洛就是唯一的受益人。此外,約瑟如果不在了,凱洛將成為瑪麗唯一存活的親人,就可以繼承瑪麗所有的財產。所以,刑警推斷凱洛有殺害瑪麗和約瑟的動機,但是,令他們不解的是,為什麼不放過八歲的女兒寧娜,難道因為寧娜是凱洛與前夫所生的拖油瓶嗎?
  在我們進入現場前,刑警就向我簡報了預定的偵查方向。不過,我跟他們說,現在就確定偵查方向仍嫌太早,要先處理現場,用物證來引導偵查方向才對。
  按正確的犯罪現場處理及收集物證方法,應該先全盤觀察現場,而非僅僅採集某些具體的物證如指紋、血跡而已。
  我首先巡查整個現場。這棟房屋是兩層樓的栗色住宅,一樓後的陽台可以直通到廚房。
  從前門穿過客廳以後是一條長走廊,廚房隔著走廊與客廳相對,裡面十分零亂。走廊的牆壁上有許多血跡,瑪麗的屍體就躺在走廊上,面朝上,眼睛仍然睜開著,腳朝著廚房,頭朝著客廳,廚房水槽的水龍頭仍開著,水從廚房流出流過瑪麗的屍體下方,再沿著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左邊的第一間是客廳,第二間是臥房,臥房靠門的走道上躺著寧娜的屍體。走廊右邊是浴室,約瑟的屍體躺在浴缸內,洗臉盆和浴缸的水龍頭仍然開著,水從浴室流出,經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最末端是往地下室的樓梯,兩百多平方尺的地下室都浸在水裡,這些水都是從廚房和浴室的水龍頭流出,夾帶著微微的血色。
  二樓有兩間寢室,大部份東西都沒有被搬動過的跡象,但是衣櫃被翻過,一些貴重的首飾和瑪麗的皮包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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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區 廚房

  對現場有了整體的瞭解後,我們就展開地毯式的物證搜查行動。
  首先我們要找出作案者入屋的途徑,大門上並沒有任何強力如屋的毀損痕跡,這表示犯案者可能在敲門後,由受害者主動讓嫌犯進屋,或者嫌犯經由窗戶或其他途徑進入。
  我們發現後陽台上有五扇窗戶。在確定作案者是否由窗戶侵入時,首先要檢查窗戶有無被打破的痕跡,紗窗有沒有其他工具痕,蜘蛛網和塵埃上有沒有指紋和腳印,有沒有纖維毛髮,有沒有血跡等。我們排除各種可能性後,發現第三扇窗戶有被觸動過的跡象,也確定這扇窗戶可能是嫌犯入屋的途徑。再用三秒膠法顯現尋找指紋,果然窗戶上採到了一個手印。
  這個手印長六寸半經過對比,發現是警方懷疑的嫌犯凱洛的丈夫的手印。他承認星期天到瑪麗家接寧娜時,沒有人應門,他在屋後發現第三扇窗戶沒有拴上,便將窗戶推開,然後從窗戶爬入屋內。
  從這個手印所能推測的情形和他描述的一樣,因而不能判定他涉案,手印反而成為反證據,也就是說他所說可能是實話,他可能沒有涉案。
  在廚房的現場裡,我們發現牆上有很多種不同的血跡:有彈跳型,濺出型,轉移型等等。
  血跡噴濺形態是現場重建的重要部份。當血液撞擊物體表面,因物表結構和吸附性的不同而會產生不同的形態。從血跡噴濺形態可以推測犯案經過,受害者或嫌犯的相關資料等。
  例如,從血跡的形狀可以推測血液噴濺瞬間所在的位置,高度及角度。如果血跡是圓形,這表示血液自不遠處滴落(少於十二寸);如果是鋸齒狀,表示滴落的距離大於十二寸;如果是驚歎號狀,血液是沿著驚歎號尾端的小點位置撞擊落下。
  從血跡的形態和血滴大小,還可以區別血液噴濺的速度和力量。如果血液以低速射出移行,其力量很小,這種常見的血跡如受傷後血液滴落地面而造成;如果是中速,這表示力量中等,血滴邊緣呈不整齊狀,除主要的血滴外還會有一些散落的微小血點,一般來說,這種血跡是來自打擊,刀傷棍棒鎯頭等;如果是高速飛濺的血滴,表示撞擊力量很大,血滴廣泛散佈,衝擊區域的中央和四周都會散有噴霧狀極小的血點,這類血跡常見於槍擊爆炸案件。
  刀傷的血跡除了要看形態,速度和力量外,還要看傷口的位置,如果砍在肌肉,血液不會太多,但是如果砍到靜脈,血就會湧出來,如果砍到動脈,血液就會更快地噴濺出來。
  此外,從血跡的形態還可以判斷作案的手法。例如,被害人遭毆打時血跡會呈現放射狀分佈形態,揮舞凶器時會留下弧形的軌跡等。
  有經驗的鑒識人員在現場採集血跡證據時,除了要查看四面牆壁的血跡外,也不能放過天花板和地板。
  廚房的煤氣爐上有一個平底鍋,鍋內的玉米花已爆開,散在火爐上面。廚房有兩個水槽,其中一個水槽的水仍在流動,自來水外溢到廚房地面上。
  廚房的餐桌和餐椅都有被破壞及移動過,椅子上有血跡,這些血跡是低速滴血。餐桌上的桌布也有血印,但是是轉移型的擦抹式血印。牆上的鍾和電話機都有血跡,血跡形狀是中速的揮舞形血跡,很可能是被害者抵抗打鬥時留下的血跡。
  我們在餐桌底下發現一隻手錶,在處理手錶物證時要十分小心。首先,手錶會在落地時受到撞擊而停止擺動,停擺手錶上的時間往往就是案發的時間。如果不小心觸動手錶,停擺的手錶可能會恢復走動,從而毀壞重要的物證。這只餐桌下的手錶已經停擺,表面上的時間是十時十四分,我們馬上將手錶上的時間拍照存證。
  接著我們要檢查手錶的款式,是男表抑或女表,以及是誰的表。仔細檢查後我們發現這隻手表是男用的天美時(Timex)表,因而排除了這表是瑪麗所有的可能性。這個手錶也不可能是小寧娜的。會不會是約瑟的手錶呢?但是從掌握的資料來看也不可能,因為約瑟失明,他不可能帶手錶的。所以,這隻手表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本案的關鍵人物。
  經過化驗,廚房四周的血跡是瑪麗的血。所以我們知道她最先在廚房遇到兇手,接著在廚房與兇手打鬥。廚房的傢俱十分零亂,我們比較傢俱倒下的方向與原來的位置,組合血跡遺留的路線及方向,重建當時在廚房發生的情形:案發最初在廚房進門的地方,瑪麗正在爆玉米花,她突然遭到襲擊,然後她奮力反擊,空手與兇手搏鬥,但是嫌犯手持鋒利的刀刃,不斷地襲擊她,她不斷抵抗,並用力撕扯,將作案者的手錶扯下,最後她受傷過重而逃離廚房,在走廊上不支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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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區 客廳

  客廳與廚房形成鮮明的對比。廚房零亂不堪,有打鬥的跡象,客廳卻十分整齊。從刑事科學的角度來分析,廚房是一個零亂的動態現場,客廳則屬於整齊的靜態現場。
  客廳的燈仍亮著,一切看起來都很安靜,沒有任何打鬥過的跡象,沙發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報紙,咖啡桌上子則放著一本雜誌。
  「李博士,您過來看一看,現場怎麼會有您的照片?」我的助手驚奇地喊著。
  我走近咖啡桌一看,赫然發現桌上放著一本康州名人雜誌,這本雜誌每年只出兩期,每期只介紹一位康州的知名人士,其中包括州長等等。我是改雜誌介紹的第一位中國人,並將照片刊載在封面上,介紹我的那一期好幾年前就出版了,不知為何會在命案現場出現。
  這本雜誌介紹了許多我的破案事跡,還將我喻為科學神探,採用先進的科學方法來替社會除害,為被害者伸冤。我研判嫌犯不會將這本雜誌帶到現場,唯一的可能是瑪麗訂購這本雜誌,有空時翻來閱讀。
  我的助手便半開玩笑地說,「說不定瑪麗生前就有預感,要讓你這位科學神探來替她伸冤,上天可能安排您來替您的這位仰慕者破案。」
  身為科學工作者,我並不相信世上會有鬼神,但對這些巧合,我內心有很深的感慨。
  我相信瑪麗是一位心地善良,含辛茹苦,任勞任怨地照顧弱智兒子的好母親,好好的一家人怎麼會突然被殺,為何如此善良的人會遭到慘無人道的橫禍,社會怎麼會如此不公平?社會正義安在?
  但是我不能讓這些感觸分心,而要以實際行動為社會主持公道,來替瑪麗老太太找到兇手。人非草木,安能無情。在處理許多案件時,我內心常常會有許多感觸,為了破案,我可以做作出很大的犧牲,小時候讀到「大禹治水八年於外三過家門而不入」的故事時,覺得怎麼有可能,但是自從在美國成名以後,真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慨,經常深更半夜被請到案發現場,還要到世界各地演講,指導偵查,連回家都沒有時間。我母親高齡一百零二歲,我十分希望能多陪伴她,但是很難抽出時間來盡自己的一份孝心。也無法和太太和女兒相聚,太太生病時,也不能留在她身旁看護她。
  我常常想自己這樣忙碌,究竟為的是什麼?但是看到象瑪麗老太太這樣善良無辜的人被殺,就會抑制住內心的感觸,覺得自己一生雖然都在忙碌中過去,但是有機會能夠替天行道,這些犧牲也是十分值得的。
  將自己的情緒拋諸腦後,我們繼續在客廳現場搜索。發現沙發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報紙,報紙是攤開來的,好像有人看過我覺得奇怪,為何這份報紙會跑到地毯上?另外,報紙是星期六的晚報,這表示星期六下午或晚上仍有人進入客廳,那麼,案發時間應該是在星期六晚上嗎?
  報紙不會自己進入住家的,一定是有人拿進來的。是作案落者帶來的還是受害者拿的?
  還是有其他的原因?在處理現場時,偵查鑒識人員要在腦裡不斷地向自己提出疑問,任何一個疑端都要細查其來龍去脈。
  報紙這個疑端有三種可能來源,即被害者,作案者或其他人都有可能。如何確定來源,以科學的偵察方法來說就是找指紋。將報紙拿進客廳的人可能會在報紙上留下指紋,但是也有可能有很多人拿過這份報紙,這份報紙上可能有很多指紋,有些指紋可能永遠找不出來源,因為惟有之前留有指紋檔案的人才能比對出來。如果沒有指紋檔案,就無法比對如果無法比對出所有指紋,那該怎麼辦?
  還好,我們可以求助現場經驗。我一看這情形,很可能是有人坐在沙發上看報紙。而約瑟失明,根本不可能看一般的報紙。寧娜才八歲也不會看報紙。唯一可能看報紙的受害者就是瑪麗老太太,而老太太年過七十,看報紙一定要帶老花眼鏡,但是沙發和咖啡桌上都沒有眼鏡。同時,如果老太太被襲擊時正在看報紙,客廳一定會很零亂,會留下血跡,但是現場很整齊,也沒有血跡,因此老太太看報紙的可能性並不大。
  兇嫌看報紙的可能性呢?兇嫌殺了三個人還有心情看報紙嗎?假如他殺人後再看報紙,一定會留下血跡或血印,但是報紙上並沒有任何血跡或血印。
  有沒有可能是凱洛和她先生將報紙拿進來的?從初步的指紋比對結果來看,沒有找到任何符合的指紋。他們拿進來的可能性馬上被排除了。
  因此,我推斷其他人拿進來的可能性比較大那麼,會是誰呢?有一個可能就是守護現場的警員。我要所有到過現場的警務人員按指紋,掌印和腳印等作為排除性物證,在進行比對前,我決定先用心理比對偵查一下。我便詢問所有到過現場的警員,有沒有人帶報紙到現場?沒有人承認。
  不過,我知道這些警員都可能因為面子問題而不便承認,我便接著表示:如果有人不小心將報紙帶進現場,可以私下寫紙條告訴我,我將會原諒他,並且送一本書給他,這樣,下一次便不會犯同樣的錯誤。假如不承認,讓我查出來的話,不止沒有書拿,還會受到處份。
  不久,果然有一位刑警寫了一張紙條給我,承認是他拿報紙到現場的。因為他被派守現場,外面下雨,無事可做,自己覺得客廳沒有什麼物證可以保護,便坐在客廳看報紙,看後順手丟在地上,忘記帶走。
  報紙的破案價值馬上從一百度降為零度------沒有任何破案價值。而廚房地毯上的手錶破案價值就變得更高了,因為這手錶不屬於被害人,很可能就是兇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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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區 走廊

  沿著走廊往裡走,走道上仍有血跡,走廊兩邊的牆上也都有噴濺型血跡,瑪麗老太太的屍體倒在走道上。她的腳朝著廚房,頭朝著走廊盡頭,臉部朝天,雙眼睜得大大的,兩手分開,中國人傳統上都將這種死狀描述為「死不瞑目」。其實在科學角度看,這是因為死者的肌肉收縮所致。她身上共有廿七處刀傷,手上有很多被稱為「防禦傷」的傷口,手指和手掌都被割破和刺傷。可以看出這位老太太為了全家人的安全,曾奮起反抗,與兇嫌激烈惡鬥,奮勇維護自己的家,最後仍然被刺不支倒地。案發後檢驗屍體時,發現她大量失血,休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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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區 浴室

  走廊的右手邊是浴室,門上有血跡。推門進入浴室時,發現裡面有許多血跡;馬桶,地面,浴缸,洗臉盆,置物櫃以及牆上都有各式各樣的血跡形狀。約瑟的屍體倒浴缸內,褲子被拉下一半,染滿了鮮血;馬桶蓋上有噴濺型血跡,馬桶內也有血跡,形狀象垂直的滴血。從這些血跡的形態和方向研判,約瑟被襲時正坐在馬桶上,遭刺傷後倒在浴缸內,而兇嫌並沒有放過這位失聰失明的無辜弱智人士,繼續在浴缸內用刀刺殺他。約瑟身上並沒有防禦的傷口,很有可能是他還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情時,就被刺死了。
  約瑟身上有三十四個刀傷,刀刀集中在胸部的同一個部位,刀傷噴射出來的血將浴缸的水都染紅了,雖然兇嫌將浴缸的水龍頭打開,自來水溢滿浴缸後又從浴室流到地下室,但是浴缸裡的水依然有血色,四周亦殘留著噴濺型的血跡。
  看到約瑟慘死,我內心波動不已。一位重度殘障,與世無爭的人,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走完了短暫的人生。為什麼有些人不能容納這些無助無辜的人?怎麼會有人如此野蠻?如此殘酷無情?為什麼人類社會越繁榮,犯罪活動就越猖狂?歸根結底,就是缺乏道德教育。社會,家庭和倫理道德教育太重要了,如果不注重教育,人類社會與禽獸世界有什麼分別?
  在馬桶後浴室牆上有一個血手印,長約八寸半,但沒有明顯的紋路可以進行比對。剛開始刑警都沒有注意到這個手印。但是這個血手印的形狀非常大,十分不尋常;同時,我們知道這不可能是老太太的手,也不可能是約瑟的手,更不可能是小寧娜的手;經比對證實也不是凱洛或她先生的手;所以,這個血手印很可能是兇嫌留下的,其特徵將提供進一步的線索,因此,這可能是本案的重要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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