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2分鐘遭開7張舉發單,您認為合理嗎?
國道2分鐘遭開7張舉發單 藍委:交通部來跟人民搶錢?
聯合新聞網 2020/07/29 12:22
疫情趨緩,民眾走出戶外意願增加,國民黨立委葉毓蘭今舉行記者會指出,隨著交通法規不斷改變,高速公路交通違規罰單開單浮濫,已經引發民怨。曾有民眾10秒鐘內同一個違規行為被開兩張罰單;更有人2分鐘內連續被開7張舉發單,罰款2萬1000元,顯然不符比例原則。
葉毓蘭指出,高速公路開放行駛路肩後,去年2月起規定行駛路肩只能下交流道,不得回主線道,速限規範也不明確,違規件數年年攀升,去年遭開罰件數相較2014年,已經成長2萬件;而國道連續變換車道件數,去年較2016年,竟多出5萬張罰單。質疑高速公路路肩開放規定不統一、速限不明確,讓駕駛人無所適從。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明定,逕行舉發汽車超速,其違規地點相距六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六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才能連續舉發。請交通部主動修法,將民眾檢舉標準,納入85條適用規定。
葉毓蘭也說,有關高速公路的路肩開放,交通部應加強宣導,不是只在官網公布路肩開放的標示、速限與開放時間,應該盡量統一並有緩衝時間,不要讓人民霧煞煞、搞不懂冤枉受罰。
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說,近期會邀請相關主管及法治機關研擬,是否要將7-1條納入第85-1條適用,交通部會秉持中性立場討論,只要有任何助於交通安全,或讓修法更明確,交通部都樂觀其成。
交通部高公局科長徐福聲說,原則禁止行駛路肩,但會針對一些經常性壅塞路段,開放特定時段供民眾行駛路肩,速限則是依照國道路肩寬度而定,在路肩開放的起點,高公局都會標示開放時段和速限,並設置車道管制號誌,未來仍會透過各種管道加強宣導。 |
-
5
評分人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