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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都市言情] 葆琳 -【愛上大人物】《全文完》

愛上大人物 作者:葆琳

李梓旻,一個不知柴米油鹽為何物,天生只能搖筆桿的廢物,
好吧,說廢物是過分了點兒,但是家裡的人的確是把她當成飯桶看,
其實當飯桶也沒關係,成天寫些風花雪月的故事,總比作奸犯科來得好吧?
錯!她接到出版社一通令她晴天霹靂的電話——竟有人因她寫的書被捉!
這下子她哪還能繼續窩在屋裡快樂地過日子?不成,她要抗議、抗議!
這年頭,誰都能上街抗議,就算她手無縛雞之力,總能搖搖抗議白旗吧?
趙佳築,一個在政治圈中做盡不可告人之事的黑心政客,
好吧,真要說他黑心,是過分了點兒,雖然……
報章雜誌上都認為他的「背景」有點兒問題,但有問題有何關係?
選票最重要!誰會管你怎麼到手的?對!
所以他眼睛閉也不閉地簽了一條條利益交換的條款,管誰來抗議,
總之執法和犯法的人都不是他,與他無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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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楓: 很棒的文章分享!給您掌聲鼓勵! ...威望 + 10 金錢 + 10

楔子   

  窗外奔馳過一輛叫賣麵包的宣傳車,天空飛過數只宣告春去秋來的燕子,遠遠地還夾雜著孩童在附近公園玩耍的喧鬧聲,但這些都無礙於沈醉在計算機畫面中,正逐字逐句敲打著鍵盤的李梓旻。飛馳的思緒像是一波波的狂潮,早已將她的魂魄帶往另一個海闊天空的世界。

  在那世界中,她彷彿是握有生殺大權的天神,主宰著那世界中的一舉一動。

  「少華說,冒號,上引號,妳是我生命中最可貴的奇跡,逗號,請別離開我,驚歎號,下引號。她感動的淚水在眼眶中打轉,逗號,說不出一句話來……」喃喃自語的李梓旻歪了歪頭。「不對不對,這樣子接不下去,她一定得說些什麼才行。現在就該原諒這傢伙嗎?還是再多糾葛一下呢?」

  碎碎念著,按著退格鍵,將原本的句子刪除後,她繼續朗讀著:「困惑的江寧寧不知道少華的話裡有幾分真實,逗號,她能相信他嗎,問號。」

  停下手,蹙起兩道秀麗的眉毛,梓旻咬咬下唇,咕噥著:「為什麼不能相信他呢?江寧寧,妳前面不是被他整得死去活來的,現在好不容易人家改邪歸正了,妳卻不給人家機會,萬一錯失真愛,妳這輩子就再也嫁不掉了喔!」

  想了想,又猛烈地搖搖頭。「不成、不成,絕對不能原諒他,那傢伙太可惡了!也不想想自己幹過什麼好事,這麼簡單就要江寧寧原諒他,那全天下的女人都會被男人給看扁了!對,不可以原諒!」

  昏黃的夕陽斜照在泛著桃紅的激動小臉上,李梓旻雙眼閃爍著決心地敲打下:「她回想過往種種,逗號,忽然醒悟自己過去對他所付出的愛,逗號,原來只是一場誤會,句號。」

  就在梓旻大功告成地舉高雙手想歡呼的時候,房門未帶任何警告地被開啟。

  「小旻,該吃飯了!我已經喊了妳上百次,妳到底要不要吃啊?」母親大人不悅地站在門邊。「妳看看妳,房間亂得像個豬窩一樣,把丟得滿地的紙整理一下行不行?長這麼大了,連整理自己的房間也不會嗎?」

  「媽,我拜託妳,不要在人家工作的時候,一聲不吭地跑進來啦!妳這樣會打斷我的靈感,害我寫不下去!」不知講過幾次了,但母親每次卻都照樣闖入,讓梓旻嚇一大跳。

  「哈!妳那也叫工作嗎?成天就知道寫些無啥小路用的東西,是能賺幾毛錢?到現在還不是靠家裡在養妳?等哪天妳像J.K.羅琳一樣,寫出幾本能賺上一輩子不愁吃穿的世界名著後,再來跟我嗆聲!」

  梓旻張大嘴,還想反駁之際,母親已經撂下一句:「妳再不下來吃飯,就沒有晚餐吃了,自己看著辦!」

  砰!房門還被大力地甩上。

  「J.K.羅琳在沒成名前,八成也受過這種鳥氣吧!」唉地大歎口氣,梓旻瞟了一眼屏幕,掙扎在「填飽肚皮」和「繼續寫」的魔鬼雙選擇中。

  唔……離結局還有三章,就算不吃不喝,手氣再順,也不可能在今天內完成的,為了「遙遠」的路途著想,還是先下去吃飯吧!

  戀戀不捨地把計算機關上後,梓旻伸了個懶腰,動動麻痺的雙腿,隨手把一頭三天沒洗的長髮用橡皮筋簡單地圈在腦後,起身離開房間。

  還沒有走到樓下的餐廳,已經聽到底下傳來的熱鬧喧嘩,裡頭還摻雜著一個令人懷念的聲音。梓旻倏地張大了眼,三步並作兩步地衝到樓梯底下。「小哥真的是你!你回來啦!」

  「喲,我們的大作家登場了呢!」笑吟吟的男子,推推秀氣的銀框眼鏡說:「怎麼樣?我不在的時候,寫了幾本書啊?」

  「小哥!」高興地抱住排行老三的哥哥李梓仁的脖子,梓旻嚷著:「為什麼要回家也不通知人家一聲?我都不知道你回來了!媽,妳好過分,剛剛怎麼不跟我說?」

  「哼!妳一窩在計算機前面,就六親不認,還管誰回不回來啊?」向來毒舌又不贊成女兒走這行的李母,逮到機會就損女兒兩句。

  梓旻縮縮脖子,吐吐舌說:「小哥不一樣啊!自從他調到台中的法院上班後,人家已經好幾個月沒見到小哥了。」

  母親搖搖手上的飯杓說:「行了,別抱著妳小哥不放,快點坐下來吃飯。」

  「媽,沒用的,小旻一見到她小哥,就像是蜜蜂見著了蜜,她哪還肯放開他啊!從小到大,她最死纏她小哥不放了!本來我還在想,小弟被調到台中去時,這傢伙肯定會像金魚屁股的糞一樣地黏著他不放,一路跟到台中去呢!」排行第二的姊姊李梓家插嘴揶揄道。

  繼承母親一板一眼性格的長兄李梓國咳了咳。「吃飯的時間,請不要口出穢言,家家。」

  「拜託,金魚的糞算是穢言嗎?全天下的人天天都得做這件骯髒事,難道你不上廁所、不排便的啊,大哥?那得趕緊去看醫生,檢查一下,說不定你的肚子裡少了普通人該有的五臟六腑,成了沒心沒肺的機器人了!」論牙尖嘴利絕不輸人的李梓家,滿面堆笑地回道。

  「一個堂堂的大學生物學系講師,開口閉口都是這麼沒水準的話,那些被迫聽妳講課的學生,真是浪費了學費!」一撇嘴,李梓國瞇眼蔑視道。

  揚眉。「很抱歉,我可是繫上最受歡迎的講師。現在的年輕人才不像哥哥那樣食古不化。真不愧是天天泡在辦公室裡頭猛算帳,視線狹隘的會計師,講出來的話活生生是民國三十年代的對白!」

  「恕我提醒妳,方纔這句話已經侮辱了全天下的會計師。沒有我,妳是個連怎麼報稅都不懂的白癡!」

  「我是白癡,那你就是白癡的哥哥,也沒什麼好神氣的!」

  兄妹倆你一言、我一語,互不相讓的煙硝味開始竄出之際,李母一聲:「叫你們吃飯不吃飯,那麼全都不許吃,給我放下筷子,去牆邊罰站!」登時讓爭論不休的兩人閉上嘴巴,有效地終止爭端。

  李母歎了口氣,看著桌邊四名兒女。「你們喔,一個個都長這麼大了,為什麼沒有一個肯成家呢?都到這把年紀了,還讓我這個做媽的看著你們為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吵吵鬧鬧,實在太不像話了。」

  梓旻做了個苦瓜臉,對身旁的梓仁說:「又來了,媽千篇一律的『訓話』。」

  「噓,妳就讓媽說完她想說的,等會兒她就會氣消了。」

  是啊,到那時候飯菜也涼了!

  梓旻知道母親非常擔憂兄姊們遲遲不肯結婚的問題,但老實說,這年頭像大哥這種到三十三歲還未婚的人,比比皆是。二姊雖然逐漸步入熟女階段,可是二十九歲的她行情還是很好,追求者一隻手還數不完,根本不必擔心。至於小哥嘛……剛剛到法院實習的菜鳥法官,現在光是熟悉工作都來不及了,哪會有時間談論婚嫁?

  所以母親根本說了也是白說,純粹是倒霉了所有人,得正襟危坐地聽五臟廟合奏一曲「飢餓交響曲」罷了。

  唉唉,早知道這樣,就繼續寫下去了。氣氛發展得正好,只要女主角的骨氣冒出頭來,那麼男主角一定會大驚失色,徹底醒悟自己過去……

  「……旻……梓旻……李梓旻!」

  「小旻!」

  被推了一把,梓旻從沈思中驚醒過來。「哇!要幹麼?」

  只見母親幽幽地歎了口長氣,兄姊們則擺出看笑話的臉色,只有小哥同情地伸出援手說:「媽,妳也別生氣,小旻不是故意要發呆的。可能是靈感之神剛好找上她,所以才會沒聽到妳在喊她。」

  「什麼靈感之神?寫那種沒營養又賺不了幾毛錢的東西,還不快點放棄,早早轉行算了!我可不是為了讓她成天窩在家裡,只知道守著那台計算機,才培養她到讀完大學的。到現在連點像樣的收入都沒有!」母親轉頭朝著梓旻說:「趁現在還年輕,快點出去找份有前途的工作吧!」

  「我不要!」梓旻嘟起嘴。「我就是喜歡現在的工作,現在這樣就很好了。」

  「好?哪一點好?比起妳的哥哥姊姊,我看妳才是打算一輩子不嫁人,留在家裡做飯桶吧!妳這樣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工作只面對一台計算機,要去哪裡找結婚對象啊?妳再繼續做下去,遲早會變成沒人要的老處女!」

  「媽,這麼說也太過分了。」梓仁拍拍梓旻的肩膀說:「工作不見得一定要賺很多錢,但是卻要適合自己,而且能發揮自己的才能,從中得到成就感,這才是最重要的嘛!是不是?小旻。」

  「還是小哥最懂我!」梓旻借花獻佛地挾起一塊醉雞放到梓仁的碗中說:「我替未來成千上萬的書迷感謝你!」

  「哈!小旻又在作白日夢了。妳會有成千上萬的書迷,那大概要全世界的小說都消失了,才有可能。」

  「二姊,我哪一點得罪妳了!」梓旻才開口抗議,客廳裡的電話鈴聲便中斷了這話題。

  「還不快去接電話,小旻。」梓家不客氣地說。

  身為家裡的老么,最大的「弱勢」就是不能「反抗」哥哥姊姊們的「命令」。「知道了,我去接就是了。」

  悻悻然地離開桌子,梓旻走到客廳,拿起話筒:「喂?這裡是李家,你找誰?」

  『梓旻,是我。』

  聽到出版社編輯的聲音,梓旻馬上求饒地說:「啊,張姊,不好意思喔,稿子今天還沒有好。對不起、對不起,我知道已經過了約好的期限了,但是我只差一點點,再給我兩天……不,一天就好!」

  『嗯,沒關係的。那個……我是有另一件事要告訴妳。』

  「另一件事?」聽到向來溫柔的編輯說話聲變得沉重,一抹「不祥」的陰影突地籠罩在梓旻頭頂。「是不是稿子出了什麼問題?」

  『……事情,有點複雜。』編輯在話筒彼端歎了口氣,接著說:『其實是妳半年前出的一本書……《天才小嬌妻》,還記得嗎?』

  「嗯,記得啊!那本書怎麼了嗎?」

  『……南部有位書店老闆,因為出租那本書而被檢舉,說是觸犯了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的妨害風化罪,被警察給捉了呢!』

  「咦?!」

  猶如晴天霹靂般的消息,震得她頭昏腦脹。梓旻現在終於明白,「禍從天降」指的八成就是這種情況吧?成千上萬個「為什麼?」嘩啦啦地在腦中亂竄,眼前則是不斷地浮現「牢籠」的景象……

  為什麼?那不過是本很普通的古裝幻武小說,為什麼會有人因為這樣而被捉呢?

  不,如果那本書有問題,那麼要捉的話,不是應該捉我這個作者嗎?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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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妳真的要這麼做啊?」

  午後的台北街頭,一條林立著政府重要機關的綠蔭大道上,兩名女子形跡可疑地躲在樹旁交談著。

  「我看算了啦,旻旻。反正也不是妳被捉,不是妳被關,妳幹麼強出頭,跑來這兒靜坐抗議呢?萬一真被警察捉去關了怎麼辦?」扯著長髮女子衣袖的,是一名留著俏麗短髮,身穿香奈兒褲裝的年輕女子。

  「不行!這是做人的道理。書是我寫的,真有問題來找我嘛!可是今天他們不捉我,卻跑去捉可憐的書店老闆和出版社,這算什麼?」額頭上綁著「抗議」布條的李梓旻,一臉氣憤地拿著預備鋪在地上的紙箱說:「我又沒有妨礙交通,不過是在新聞局大門口對面的人行道上靜坐抗議罷了,這也違反了什麼國家王法不成?」

  「可是……」看看左右,幸好週遭頗為空曠無人,她們還不至於引起多大的注目。「旻旻,妳都不會覺得這樣做很丟臉喔?雖然現在人還不多,可是到了下班時間,一定會車水馬龍,每個路過的人都會看到耶!他們一定會笑的,一個女孩子家坐在這邊抗議……妳不怕被人家指指點點嗎?」

  「我是在做對的事,有什麼好怕的!」

  動手把紙箱拆開來,在樹下鋪好,接著梓旻還拿出兩個大大的抗議牌,擺在紙箱前面的地上。

  「阿芷,妳不用勉強陪我沒關係,要是妳覺得丟臉,那就回家去吧。不過我是不會罷手的,除非社會大眾正視這個問題,否則我要一直靜坐下去!」

  「妳是在開玩笑的吧?旻旻。」看著好友脫下鞋襪,真的擺出一副要「長期抗戰」下去的姿態,王芷秋露出一張苦瓜臉。

  「這種事怎麼能開玩笑呢!」嘟起嘴,梓旻舉起牌子,盤腿坐在鋪平的紙箱上。「既然我是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弱女子,沒能力扔雞蛋、撒冥紙抗議,那我坐在這邊總行了吧?我要為自己的創作搖旗吶喊。就算在別人眼中是件小事,可對我而言這是生死之戰!」

  啞口無言的王芷秋搔了搔頭,歎口氣,也跟著脫下鞋子。「去,把妳的尊臀讓過去一點!雖然我是不知道妳幹麼這麼堅持,但是朋友都說了這是『生死之戰』,那我不兩肋插刀、捨命陪君子行嗎?我可不想當見死不救、十惡不赦的大罪人,就陪妳坐一會兒吧!」

  梓旻一笑。「真的不用啦!妳那套香奈兒萬一被弄髒了,我還得幫妳出送洗費耶!」

  「送洗費不算妳的,可是晚餐一頓是跑不掉了。」

  仔細地拍乾淨自己要坐的地盤,王芷秋一邊咕噥著、一邊坐下說:「天啊,我真不敢相信自己會做這種丟臉的蠢事。以前看電視新聞的時候,老覺得那些死老百姓是頭腦壞掉,才會在街頭上抗爭,搞得街頭亂糟糟,四處塞車累死人……」

  也難怪芷秋會這麼想啦!梓旻認識她已經超過十年了,深知好友在優渥的家庭環境下,顯得有些「不問世事」。要芷秋回答各國總理的名字,還不如要她回答世界上百大精品的品牌名稱。從大學畢業後,芷秋就在自己父親的企業中擔任秘書的工作,除了接接電話、打打計算機,什麼別的事都不必做,就月入十數萬。

  像芷秋這種人也跟著上街頭抗爭的話,那她口中的「死老百姓」……恐怕會氣到嘔血吧?

  「不好意思喔,我這個死老百姓就是想不開的笨蛋。」取笑著她,梓旻回道。

  芷秋翻翻白眼。「好嘛、好嘛,我收回就是。妳知道我不是故意要……妳是個誠實納稅的好國民,這樣總成了吧?」

  雖然家庭環境差異大,但心直口快的好友坦率認錯的性格,是她們能維持多年友誼的法寶。

  「嗯,其實我也一樣,根本沒想過這輩子會有坐在街頭抗議的一天。」仰起頭,梓旻好奇地觀望著對面那座土黃色建築物的窗戶。「不知道我們坐在這兒,裡頭那些官員會不會注意得到啊?」

  「小傻瓜,天氣這麼熱,人家關窗吹冷氣辦公,誰會發現到妳在這邊抗議啊?」拿起抗議牌子搧了搧。「我還是覺得妳這麼做,不過是白費力氣,不會有什麼效果的。妳聽我的,不如讓我拜託爸爸,找些認識的有力人士關說一下就好。」

  聞言,梓旻小臉一繃。「不可以。」

  「啊?」芷秋不解地抬高眉頭。「為什麼不行?不過是妨害風化的小案子罷了,連起訴都還沒有,很容易解決的。」

  「不是這麼簡單的。那間書店老闆還因為違反出版品分級制度,所以按照兒福法的規定,可處十萬元到五十萬元的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到一年的期限。」

  芷秋一愣。「我的天啊,妳到底寫了些什麼東東?我記得賣煙給青少年都沒有這麼嚴重啊!不小心讓青少年看錯一本書,就得被勒令歇業啊?慢著、慢著,那妨害風化要罰多少錢?」

  「最高三萬塊。加上可以被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哇,那不得了了!如果用最重的刑期來算的話,也就是說,那間店的老闆搞不好得罰五十萬元加三萬元是五十三萬,然後被關上兩年,順便還得歇業個一年。妳是這個意思嗎?」芷秋吹了聲口哨說:「咱們國家的法律幾時這麼嚴格了?不知道做小偷要不要被罰這麼多錢呢?如果按照同等標準換算的話,台灣應該沒有小偷才對啊!是說,開一間書店得花多少錢啊?」

  「隨便算算,一百萬差不多。」

  「一百萬的小本經營就得扛五十三萬的罰鍰?那這肯定要虧本的。這年頭還真不能隨便賣書呢!」摸著下巴,擅長精打細算的芷秋笑道:「還好,我家經營的是高科技,絕對沒這種麻煩事。計算機IC芯片總不至於猥褻或是需要分級吧?嘻嘻!」

  「唉,妳別說得這麼輕鬆,我可是快煩死了。」拉長一張臉,梓旻嘟囔著說:「這可不是別人家的事。往後恐怕沒有書店敢進我的書,出版社也不敢再和我合作了。我要是還想繼續靠寫作活下去的話,不來抗議怎麼行呢?」

  點點頭,芷秋同情地說:「我看妳乾脆轉行吧!原來寫書是件這麼危險的事,我都不知道耶!」

  「我也不知道啊!反正現在的情況是妳可以寫,寫書的人是不會被關的,因為憲法保障人民的『創作自由』,所以妳愛怎麼寫就怎麼寫,但是寫出來的東西未必可以給人看。因此現在印書和賣書的人就得大傷腦筋了,不但得審核那本書的情節、創意是否有市場,還得審核它的內容有無違法之處。像這回,我們家出版社認為這本書是普通級,所以沒標上『限』字,結果就有人檢舉說它不但違反出版品分級制度,還說它是本觸犯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的猥褻刊物。」

  聳聳肩,梓旻無奈地說:「我們每個人都覺得那個檢舉人列出的理由真是莫名其妙,可是被檢舉就是被檢舉了,警察找上書店,書店老闆被捉、出版社被牽連……而在這裡面被糟蹋的就是我那本小說了。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原來從事創作是這麼沒尊嚴的一件事,只是單純地想要描寫異世界的奇情武俠,自娛娛人,結果竟變成了猥褻刊物。我以為自己能無憂無慮地寫寫書,快樂地悠遊在幻想世界的大海中,做我的愉快小魚兒,結果人家卻說我是條該被宰掉的大白鯊,我的書必須被冠上『違禁品』沒收,不許出現在市面上呢!」

  芷秋吐吐舌頭。「好、好,我知道妳現在很沮喪,但是檢舉歸檢舉,罪名不一定會成立啊!不合理的判刑,書店和出版社還可以據理力爭地上告嘛!」

  「那些艱澀的法律條文我又不熟悉,所以我已經麻煩小哥幫我去瞭解了。小哥是告訴我不必太擔心,可是我怎麼能不擔心呢?因為不熟悉法律的人又不只我一個,大部分的書店老闆也不熟悉吧?因此大家都只挑最簡單的理解方法,就是『這本書不能賣』、『這個人寫的書不可以賣』、『那家出版社出的書,全部不要賣』,這樣就沒事了。今天是我遇上這個問題,哪天又有另一家出版社、另一個作者也被人檢舉的話,那又怎麼辦?是不是又誕生一間『不可以賣』的出版社?我看乾脆大家都別賣書、不要開出版社,全部改行開便利商店賣香煙、賣雜誌,賣色情腥膻暴力都有,而且活生生、血淋淋的聳動新聞報紙算了!」

  芷秋噗哧一笑。「那有什麼辦法,大家愛看那種報紙啊!人家也只是報導社會上真正發生過的事,又不是虛擬杜撰的。這叫新聞自由嘛!」

  梓旻也跟著莞爾。「對喔,所以他們是『新聞局』,不是『小說局』。所以新聞局自由,小說局就跟著消失了。天底下真正發生的事可以無拘無束地流通,但是幻想出來的劇情,卻不可以天馬行空、超越那道『天知道是什麼』的尺度,一旦流通就等著哪天被『不知道是誰』的人給檢舉,喀嚓地斷頭。」

  看著前方道路上的車子逐漸增加,她們兩名女子坐在街頭的舉動,似乎開始引人側目了。因為對街一名警衛正橫過馬路走來……

  「喂,妳們有沒有申請許可?不可以隨隨便便在這邊靜坐抗議的!」

  芷秋拍拍屁股站起來。「我沒有靜坐抗議,只有她一個,這樣也要申請嗎?一個人算不上是集會遊行吧?還是說,她坐在這邊會妨礙你們執行公務?」

  警衛一怔。「呃……那妳們也要注意用路人的權益,不可以阻擋到行人的通路。」

  「我們身材都這麼嬌小,能佔多少空間?況且她有腳可以走,又不是石頭路霸,會在這兒生根發芽。等她抗議到高興了,我們自然會走人。」芷秋昂起下顎說:「你那麼介意她坐在這兒,就叫裡頭的人出來關心一下她在抗議什麼,聽聽人家的訴求呀!沒有人閒閒沒事喜歡找你們麻煩的,往往都是你們先找人家麻煩吧?」

  看到芷秋一陣搶白,讓警衛先生幾乎下不了台,梓旻只好插嘴說:「不好意思,我會注意,盡量不干擾到其它行人,也不會製造噪音的。謝謝你的提醒。」

  「喔,嗯……那就好。」警衛趕緊逮到機會,正了正臉色說:「我是沒辦法幫妳們跟上頭的人說什麼話,但要是在路邊遇上什麼麻煩,可以跟我們講一聲。」

  「謝謝。」

  看著警衛離去,芷秋還是挺不高興地說:「光會在那兒打什麼官腔?真那麼有誠意,不會行個方便,乾脆讓我們直接進去裡頭,質詢那些制定什麼分級制度的人腦袋是不是有問題算了!」

  「芷秋。」扯扯好友的衣袖,梓旻真怕好友會衝動壞事。「我們是來平和地提出訴求,不是來製造更多問題的。」

  「我說妳啊……」雙手插腰,王芷秋猛搖著頭說:「照妳這種方式,人家會理妳才有鬼呢!沒聽過嗎?會吵的孩子有糖吃!光是坐在這邊舉抗議牌,不痛不癢的,誰管妳要抗議多久啊?反正他們照樣處理他們的公務,冷死、餓死、熱死都是妳家的事!」

  或許芷秋說得有道理,可是……

  「我想不會的。」梓旻凝視著那一扇扇的窗戶。「只要我坐在這兒抗議,就是一個聲音,不管這個聲音多麼微弱,只要我持續下去,總有人會聽到的。那些人不能夠永遠無視我的存在,我會不斷地抗議下去,直到改變這個狀態為止。」

  「妳喲,」芷秋無奈地蹲在她身邊,用指尖戳戳她的臉頰。「真是個天真的唐吉訶德!真不知道我前輩子是欠了妳多少債,這輩子得替妳這個小天真操這麼多心。」

  「呵呵,不是我天真,是芷秋太不相信人性了。妳何必處處把人往壞的地方想呢?世界上有妳這種好人,有我這種好人,一定也有別的好人存在的。」微微笑著的梓旻,打從心底這麼認為。

  「……」無言地凝視了她三秒鐘後,王芷秋抱住她的小腦袋說:「唉,我被妳打敗了。是是是,有有有,絕對有好人的。會出現一堆大好人,把妳這隻小白兔給生吞活剝下去!妳千萬要撐住,絕對不可以三兩下就被人宰割了啊!」

  梓旻很早就有這種感想──芷秋八成比她更適合寫小說!因為很多時候,芷秋腦袋裡裝的想法實在是太詭異了,拿來出書想必也能賣錢。許多事實可以證明,一個文筆要吸引人的作家,得先要有吸引人的獨特性格特質才行。這點,她對芷秋是甘拜下風的。

  「芷秋,妳可不可以先幫我顧一下位子?」在芷秋離開前,有件民生大事務必得先解決。

  「妳要去哪裡嗎?」

  紅了紅臉頰,拿起化妝小包。「我得先找個地方解決內急。」

  「這倒是。剩下妳一個人,就沒那麼方便了。好吧,我會幫妳舉牌抗議的,妳就快去快回吧!」

  給她一個感激不盡的笑臉。梓旻知道附近有間五星級大飯店,到那邊借用一下廁所,應該沒關係吧?



  刻劃著歷史痕跡的暗紅色地毯,宛如這間老字號飯店風華褪盡的表徵。踩踏在深厚地毯上的光亮黑色皮鞋,停駐在某間房門前。

  按下門鈴,不多久──

  「感謝您的賞光!快請進,趙委員。」開門的,是一名堆著滿臉笑容,掛著黑框眼鏡,梳著平整齊肩髮型,散發知性氣息的美女。

  男子跨入屋內後,在女子的引領下,來到這間高價套房內的小客廳。裡面已經坐著幾名和自己同樣受邀的「客人」,以及提出「邀請」的「主人」。女子先為他作介紹,說:「這位就是趙佳築委員。趙委員,相信在座的這幾位委員您都認識,這邊這位是A國的帝爾公司亞洲區總裁,這邊這位是欣達航空集團的執行長,還有這邊這位則是精隼智庫的分析專員。」

  一一禮貌性地與對方寒暄、握手後,趙佳築坐進角落的單人沙發。今天的主角並不是自己,之所以非到場不可,理由不外乎「給個面子」。

  至於那名「主角」呢?

  環顧左右,似乎還沒有到場。他拉高了下衣袖,看著腕表確認時間。希望「主角」別遲到太久,今天的行程相當緊迫,助理已經千交代萬交代,晚上的重要飯局絕對不可以遲到。

  「請用,趙委員。」知性美女端著咖啡送到他面前。

  「淑琪,陳老頭子什麼時候才會到?」蹙著眉,冷瞥著其它人,確定沒有人在注意他們之後,趙佳築接過咖啡小聲詢問。

  「你急著要走嗎?」

  一聳肩。「這邊我只打算留三十分鐘。」

  「真是的,還是和以前一樣那麼忙。和你分手,果然是正確的。」一撩髮梢,女子的目光不再是單純的「公事」,增添了一抹親暱。「最近聽說你和○○企業大亨的女兒在拍拖,是不是真的?」

  「妳看的是幾百年前的舊報紙?最新的版本是新近竄紅的女星○○○和我有一腿呢!」自嘲地一笑。「拜此之賜,害我最近出門都得換三輛車子,才能甩開那些狗仔。」

  「哎呀,這代表你有新聞價值,是『知名』的公眾人物啊!你應該慶幸自己現在還有身價,等到連狗仔都不把你當一回事之際,你這個高高在上的立法委員也就完蛋了。」

  許淑琪的話雖惡毒,但一向命中要害。

  啜了口咖啡後,含著微笑,趙佳築回道:「我想起來和妳分手是為了什麼了。感謝妳再度提醒我,一名好女人是不需要生就一張伶牙俐齒、教人無法招架的嘴。女人的美麗小嘴,只適合用來做取悅男人的工作。」

  瞇眼一瞪。「為什麼男人只要一被人戳到痛處,就會想用黃色笑話矇混過去?怎麼沒有學者好好地研究一下你們這些臭男人的腦神經,看看到底是哪一根長歪了?以後該立法規定,男人一出生就得直接拔除那壞死的神經,如此一定會造福天下無數的女性同胞!」

  「天大的冤枉啊!」攤開雙手,趙佳築故作無辜地說:「我講的取悅男人,是指女人應該多多讚美脆弱的男性。因為我們的心靈很脆弱,實在禁不起妳們這些作風強悍的前衛新女性的撻伐。為何妳不願意發揮妳的母性光輝,呵護我們幼小的心靈,卻要勉強自己與男性為敵呢?要是妳卸下那些武裝,相信一定很快就能嫁掉了。」

  「我們要開始辯論男女平權的議題嗎?以前求學時代,我不知道和你為此起過多少次衝突了,你的意見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變,始終認定女人唯一的幸福就是嫁入家庭。但那並不妨礙你和我上床或交往,對不?你們男人的雙重標準由此可見一斑。以前的我還會有熱情想『導正』你的思想,現在我可是完全放棄了。你就去尋找你夢中的『賢妻』女朋友吧,我也會繼續堅持做我的『惡女』單身貴族的。」

  許淑琪一副話盡於此,無意多談的神色,趙佳築亦抱持同樣的想法。

  與其浪費時間與理念不同的人雞同鴨講,不如付諸行動──想辦法讓自己立於不敗之地,更來得有效率。否則,他也不會選什麼立委了。

  「陳老應該很快就到,你坐著等一下吧。」

  應酬地回答完佳築最初的問題後,重拾公事化的笑臉,許淑琪轉身回到那群老闆的身邊,繼續擔任她「翻譯」兼「精明幹練」的特別助理角色。

  佳築掏出煙盒,取出一根,點燃。苦澀的有毒氣體在他的肺腔內環繞一周後,再緩緩地吐出。

  隔著薄薄的灰霧,他的思緒已經由方纔的閒聊轉換到這次會面的「主要目的」。

  攸關K部長去留的重大國家「採購案」,多次在立院叩關,卻遲遲未能排進議程,已經引起A國的關注了。下次院會期間,執政黨打算重提此議,因此現在便積極展開佈局。

  原本佔有優勢,實力足可杯葛此議案的在野黨,因為被執政黨握到「尾大不掉」的把柄,在這議案上開始有了鬆動的跡象。執政黨見機不可失,立即派出黨部耆老──陳老頭子率領著幾名核心委員,積極運作。

  像佳築這樣不屬於哪邊陣營的人,在雙方端出各項「利益大餅」相互角力的時候,便成為「非爭取不可」的一票。

  目前,他還不打算表態支持哪方。

  即使陳老派人前來與他進行多次商談,無所不用其極地端出各種「籌碼」,對他軟硬兼施,他還是不願意鬆口。陳老那種老謀深算的狐狸,豈會毫無「目的」,輕易地就釋放出什麼「利多」?倘若三兩下囫圇吞棗地咬進他釋放的餌,恐怕在餌食入肚的瞬間,那掙也掙不開的鋒利魚 就會露出真貌,惡狠狠地把人給釣上岸了。

  到那時,自己便是宰割由人的刀下魚肉了。

  步步為營,小心為上,不到最後一刻絕不掀開底牌,這是他早已決定好要採取的策略。

  因此,今日的「小小聚會」,雖然給陳老一個面子來參加,但是為了顯示自己「若即若離」的態度……

  叮咚!客房的門鈴聲中斷了他的沈思。許淑琪步履輕快地橫越過他面前,走向房門。「陳老,大家都等你很久了。」

  老狐狸總算登場了!把煙捻熄後,佳築的唇畔掛上一抹令人無法捉摸的笑。

  角色都到齊,好戲該上場嘍!



  糟糕了!

  她的老毛病又犯了!站在許多扇房門前面,梓旻傻愣愣地看看左右。明明只是想找間廁所,為什麼會在這間飯店裡頭迷路了呢?從大廳進來後,她最初是找到了一間盥洗室沒錯,但可能湊巧遇到下午茶時間,廁所裡頭的人還不少,她不敢讓芷秋久等,於是搭著電梯往樓上找廁所。

  哪裡曉得樓上的格局和大廳截然不同,映入眼簾的是一道道如迷宮般的樓梯、房門、安全梯。她本來以為只要順著走廊找下去,一定能找到廁所的,可是自己似乎不小心闖進了什麼工作人員的專用區域……

  從剛剛開始,她就一直在沒有標誌的地方繞來繞去,而且更可怕的是,燈泡還一閃一滅的,似乎像座廢屋一樣。

  為什麼?為什麼在一座五星級飯店裡面,會有這麼「荒涼」又「雜亂」的地帶?為什麼人煙會如此稀少啊?嗚嗚嗚~~莫非老天爺是懲罰她偷偷跑來借用人家的廁所,所以故意要讓她被活逮嗎?不,不管誰逮到她都好,只要能讓她快點找到洗手間,快點找到出口!

  八成出生時就沒被賦予「方向感」,因此她根本不敢奢望靠自己能走出迷宮。

  「對了!我真是白癡,如果這層樓找不到,那就沿著樓梯,一定可以回到一樓去的啊!到時候再找大門不是快多了?」

  因焦急過度而智力驟降的大腦及時恢復運轉,梓旻邊嘟囔著自己的愚蠢,邊往回走。她記得方才在那邊曾看到一道安全門……

  這次門總不會無緣無故地消失吧?有些忐忑的,梓旻沿著走廊,在半陰暗的空間中摸索,大約經過兩次轉彎後,她看到那標示著「安全梯」的綠色燈光,一顆心才落了地。

  她迫不及待地推開門,衝下樓梯間。得救了!

  咚咚咚、咚咚咚,梓旻以跑百米的速度連下了好幾層樓梯後,赫然聽到有人在說話。萬歲!希望那些人會知道哪裡有廁所!

  馬上加快步伐,她可不希望那些人離開了。

  「……這樣,你還有什麼不滿嗎?我保證絕對不會讓你吃虧的,小老弟。」

  「我會考慮──是誰在那裡!」

  梓旻走下最後兩階樓梯後,看到了轉角處的兩名男士,一名年紀約莫六十上下,而且很眼熟,不過她也不記得是在哪裡看過他。至於另一個較年輕的,有張相當端正剛毅的臉孔,而臉龐上所掛的銀邊眼鏡,則像是為了掩飾那股呼之欲出的男性魅力而故意戴著的。但,那絕對是白費力氣、徒勞無功。

  縱使是這樣短短的一瞥,可那雙如鷹般光燦犀利的眼神,帶給她的卻是再厚的鏡片都遮掩不住的強烈震撼。他在她的腦中印下了深刻的烙痕,因那股令人心生怯意的「魄力」,也因那雙吞噬人靈魂的鷹眼。

  「對、對不起!請問一下,你們知道廁所在哪裡嗎?」硬著頭皮,在兩個陌生男人的瞪視下,梓旻尷尬地提問。

  戴著銀邊眼鏡的男子,露出「啼笑皆非」的表情,用手一指安全門說:「出去之後,左轉,直走就可以看到了。」

  「左轉、直走……」重複地念了兩次後,梓旻點點頭說:「謝謝你!」

  腦子中只剩下「急迫」的生理需求,因此她沒發現到那兩人的表情中似乎還有些什麼「秘密」,馬上打開安全門,一溜煙地離開。

  「不要緊嗎?剛剛那個女的,是不是一直在上面偷聽我們的交談?」陳老蹙起眉頭。

  趙佳築也在懷疑這一點。「看起來不太像,應該只是個找廁所的迷糊蟲吧。我們剛剛所交談的事,除非是對內情有點瞭解的,否則一般人聽見了也聽不懂我們在說什麼,無須太過擔心。」

  「所以說你在政界的資歷還是不夠深啊,小老弟。」陳老拍拍他的肩膀說:「萬一剛才的女人是記者故意喬裝成的,明天早報上的頭條肯定會讓我們心臟破裂。我不像你那麼放心,我看最好是叫我的秘書去處理一下。」

  佳築腦海裡立刻響起警笛。把這事交給陳老處理,誰知道會不會反而變成了自己被他一手掌握的「關鍵」?

  「那就麻煩你了,陳老。」嘴巴上這麼說,但佳築卻在心中回答著:我才不會讓你逮到我的弱點,老狐狸!

  他會先行去攔截方纔的女子,確認對方到底是不是「埋伏」的記者。假如讓他在那名女子身上找出什麼錄音麥克風的話……

  「包在我身上。還有,你好好考慮,我希望近日內就能得到你的回復。」

  「我盡量。」

  目送陳老狐狸一臉滿意地離開,佳築等待了幾分鐘,確認安全門外沒有其它人影後,才跟著離開樓梯間。

  剛剛那個嬌小的、有雙漆黑水亮眼睛的女孩子,應該還在洗手間吧?

  跨著大步,佳築繃著臉,往左手邊的方向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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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呼!

  解決完最迫切的「需求」後,身體重拾輕鬆自在的感覺真好。梓旻常常在想,為什麼老天爺會給人類的身體設計出這麼不方便的「制度」──喝的東西、吃的東西,若沒有定期地「排放」,便會讓人焦躁不安、急如熱鍋上的螞蟻。

  推測來推測去,唯一最合理的答案,便是老天爺想讓人類知道:沒有「苦」,哪有「樂」。在求得「解脫」之前的苦,會讓人在「解放」後,品嚐到最單純直接的「快樂」,因而順理成章地訓練人不可忘記苦樂相隨的感受吧?

  哼著歌,神清氣爽地洗洗手,悠哉地整理一下凌亂的長髮,最後再花上幾分鐘把手烘乾。梓旻一步出洗手間的剎那,驀地,一雙手伸來,將她給擄走。

  「哇!誰──」

  還來不及看清那「綁架」自己的傢伙的相貌,她的嘴巴已經被厚實的掌心給摀住。頓時,梓旻腦海中浮現許多聳動的新聞標題──

  五星級飯店內,驚傳搶案!

  劫財劫色!一女子在飯店樓梯間內被侵害!

  擄人綁架!台北某大飯店光天化日上演!

  救、救人啊!她這輩子沒做過什麼虧心事,為什麼會這麼倒霉?這個人到底是想幹麼?為什麼要把她拉到這個樓梯間來?

  「妳不必緊張,我不會對妳做什麼的,只要妳乖乖把東西交出來就好。」壓低的嗓音裡有著無法抵抗的威嚇。

  「……唔……唔唔唔……」

  「妳說什麼?」

  男人的手從梓旻嘴巴上移開的瞬間,她立刻把握機會大喊:「救命啊──」

  男人一咋舌,大手迅速重回她嘴上,牢牢地覆蓋著。「妳幹麼大吼大叫?我又沒有要對妳做什麼,只要妳把東西交出來就好!」

  嗚~~媽媽、爸爸,我知道你們從小教育我不得屈服於惡勢力,但是現在女兒真的沒辦法再抵抗下去了,小命要緊啊!梓旻顫抖地把身上唯一攜帶的小化妝包從口袋中掏出來,遞給身後的「歹徒」。

  那人立刻放開她,梓旻雙膝一軟地跪在地上。兩秒後,頭頂上的男音咆哮著:「妳給我這個東西做什麼!」

  仰起委屈的小臉,梓旻邊將視線移向後方,邊說:「我沒有帶什麼值錢的東西,算你倒霉搶錯──啊,你不是剛剛在安全梯那邊的人嗎?」

  「搶?妳把我當成什麼了!」陌生男人怒瞪。

  梓旻困惑地反問:「你不是要搶劫嗎?」

  「搶劫?!」憤怒、無法置信與哭笑不得的情緒一一在男人臉上顯現,最後化為一聲歎息。他一手支額,狀甚頭痛地說:「妳是說,妳當真不知道我是誰嗎?」

  「知道啊!」

  他一抿嘴。「那怎麼會把我趙佳築當成搶匪?」

  「趙佳築?我只知道你是先前好心告訴我廁所在哪裡的人……難不成你是什麼名人嗎?」眨眨眼,梓旻開始搜索記憶中的「名人臉譜」,平常看新聞都走馬看花,綜藝與戲劇節目更是不知多久沒觀看了,頂多是偶爾跟著家人看看HBO,對於現在社會上流行什麼,還真是陌生得很。

  「……」男人沉默數秒,一雙銳眼像雷射光般地掃瞄著,最後決定相信梓旻的話,把化妝包扔回去給她。「看樣子是我弄錯了。既然妳不認得我,那就沒什麼好說了。」

  遲鈍的梓旻在他轉身「瀟灑」離開後十秒,才由驚嚇當中清醒過來,憤怒的火花也乍然升起。

  那傢伙是什麼玩意兒啊?莫名其妙地把她架到這地方來,結果居然是他自己弄錯了,而且連聲道歉都沒有,就自顧自傲慢地離開?以為台灣是個毫無法治的地方嗎?天底下怎麼會有如此粗魯、鴨霸又沒禮貌的人?神經病一個!下次最好別讓她再碰到他,否則她一定要把他揪到警察局去!嘖!

  梓旻嘀咕著,邊拍拍屁股站起來。沒空和那種傢伙生氣,在芷秋不耐煩之前,她還得趕回去「靜坐抗議」呢!



  一見到梓旻回來,芷秋立刻憂心忡忡地起身抱怨。

  「我以為妳掉進馬桶裡了,大小姐!」好氣又好笑地看著梓旻,她問說:「妳是跑到外層空間去找廁所了嗎?」

  「才不是呢,我碰到一個非常令人生氣的傢伙!」梓旻迫不及待地跟好友講述那段令人不愉快的小插曲,把那傢伙狠狠地罵了一頓。

  聽完梓旻的長篇大論後,芷秋狐疑地揚起眉頭。「妳說那傢伙自稱是趙佳築?是那個趙佳築嗎?」

  「那個?哪個?他真的是有名的人啊?」看她不投書到報社去轟他,她就不叫李梓旻!

  「哪個?我的天才大小姐,妳都不看報紙、不看新聞的啊?就是前陣子傳言說他和○○○女星過從甚密的立委趙佳築啊!」芷秋用雙手摀著臉頰,拔高聲音,宛如回到十八歲著迷於偶像的年代,嗲聲喊著:「討厭!為什麼妳那麼幸運?人家也想和他本人見面說!」

  梓旻還以為好友會站在自己這邊,她搖搖指頭,嗤之以鼻地說:「芷秋,那傢伙不可能是立委啦!如果連那種怪裡怪氣、蠻橫無禮的人都能當上立委,那什麼阿貓阿狗出來選,也可以選得上了。」

  「可是他確實說他叫趙佳築吧?他是不是一個年紀三十出頭,戴著銀邊眼鏡,長相酷似性感武打明星○○的男人?」芷秋興奮地比手畫腳問道。

  經芷秋這麼一提,梓旻也不敢肯定是否就是那傢伙。「為什麼我不記得有這號人物啊?平常新聞我也有在看啊!」

  「誰曉得妳都看到哪裡去了!」交握著兩手,雙眼星星密佈,芷秋歎息地說:「我覺得現在所有的立委都是豬頭,只有趙佳築還算得上是個男人。妳都不知道,他質詢○○部長時那種咄咄逼人的模樣,真的好帥喔!」

  「質詢?我以為那些立委只會叫罵呢!」

  芷秋揮揮手。「唉呀,問妳這種不食人間煙火的人意見,問了也是白問,反正妳從來也不投票的。可惜我沒住在趙佳築的選區,不然我這票絕對投給他!」

  「妳也太瘋狂了點吧?」

  平常梓旻確實對選舉沒有什麼熱度。姑且不論那些吵死人的宣傳車,或是天天在電視上強力播放的競選廣告,她最討厭的是豎立得到處都是的競選旗幟,彷彿強迫推銷似的,走到哪裡都看得見,讓人不得清靜。

  況且,選舉的時候把「人民」掛在嘴上,選完了就把「人民」踩在地上的作風,實在讓她無法對政治人物有好感。

  要是那個世界宇宙超級沒禮貌的傢伙真是個立委,那也不過是更加證實了她對他們那類人所存的「印象」,是再正確不過的了。

  「那種人,到底有什麼好的?」梓旻真是不懂,平常都門縫裡看男人,挑剔無比的芷秋,怎麼會為了一個「國家級」的僕人興奮如斯?立委有什麼了不起?充其量也就是被人選出來,制定法律罷了──而且還定得亂七八糟,一條三十年前的舊法規遲遲不更新,害得她現在如此煩惱。

  「是啊,論立委的薪水是不比現在的科技新貴收入豐富,不過錢我自己有,我不需要男人來幫我賺。我看上趙佳築的,是他那種『擋我路者死』的氣勢。現在的男人一個個都跟軟腳蝦一樣,沒有什麼骨氣,只會空口說白話,連兌現自己諾言的毅力都沒有。」

  說起來……確實在社會環境的變革下,女人好像越來越強悍,而男人卻越來越退縮了。不是指現在的男人溫文多了,而是現在的男人多半都給人一種「不上不下」的感覺,不是那種發揮「獨善其身」主義到極點的人,就是那種還活在過往「大男人光輝」下,只知道抱怨男人的地位下滑,卻又不見他們做出任何能讓女性受到尊重的努力。

  和那種老祖宗們「尊重」、「呵護」女性,而且有著「一肩扛起」家國重擔的氣魄相比,現代的男人不但要女人在家「相夫教子」,還期待女人出外「賺錢」、「多一份薪水養家」,感覺佔盡便宜,卻還不願意「分擔家務」……這不是很狡猾嗎?嘴巴上說「君子遠庖廚」,可是拿妻子的薪水花用可是一點兒都不手軟。

  「也沒有一個個都是軟腳蝦,像我家小哥就不是這種人啊!」梓旻及時想起一個特例。「妳與其喜歡那種不懂尊重的野蠻人,不如挑我家小哥好了!」

  「我承認梓仁哥是好男人,可是實習法官的職業,聽起來好像是連浪漫怎麼寫都不知道的人才會從事的行業。這點趙佳築就不一樣了,他可是『閱人無數』的戀愛高手,一定很懂得討好女人。」

  唉唉,「閱人無數」什麼時候演變成一種讚美的話了?

  「那是種偏見,其實小哥很溫柔、很懂得呵護女性,是妳們這些女人不識貨!」嘟起嘴,梓旻辯護道。

  「噢?那我真的搶走了妳的小哥,妳不會生氣啊?」

  梓旻甜甜一笑。「我不會生氣,只是會和妳絕交而已,我才不會讓小哥被妳這種壞女人騙走咧!」

  「瞧,問題根本不在我。」彎腰拎起香奈兒包包,芷秋說:「我該走了,再過半小時,高速公路就會開始塞車。我還得趕在六點前,到新竹去接我爸爸回台北呢!留妳一個人不要緊吧?」

  「沒關係,這裡是新聞局正對面的大馬路,二十四小時都有警衛在,如果有什麼怪人靠近,我會大聲呼救的。」

  「好吧,那妳自己小心點。我走嘍!」

  剩下自己一個人,梓旻也不能再嘴硬地說自己不怕,其實一個人孤孤單單地坐在這兒抗議,說不怕是騙人的。不過……舉著抗議牌,她再度坐在紙箱上頭,她知道自己絕對不是「一個人」而已。

  有很多時候,大家都忍氣吞聲慣了。對於不合理的制度、對於不該有的偏見、對於不應該存在的舊時代禁錮觀念,每個人都會忿忿不平,可是卻把那股子悶氣往肚裡吞。「忍」字從古至今都被宣揚為一種美德,但那真的是美德嗎?一步步地退讓,從容忍到放棄,直至自己手中下再握有任何籌碼,再怎麼大聲疾呼,也沒有人能聽得見。

  難怪台灣人罹患憂鬱症的比例年年增高,因為大家都太壓抑自己了。

  假如社會發生了不公平、不正義的事,還不能夠找到勇氣站出來講話,那麼生活在民主社會中,不就跟活在舊時代言論不自由的社會中,沒有兩樣。

  總要有人站出來,所以今天她坐在這兒,或許明天她的身邊會多第二個、第三個夥伴,然後終將成為一股令人無法忽視的力量。



  下班時間的車潮果然很驚人。

  來來往往的各種車輛、機車所形成的噪音還算好的,最糟糕的是龐大的廢氣就由正前方來襲,閃也閃不掉。不過幾分鐘,已經覺得自己的肺部成了廢氣吸收器,每次吐出來的氣都帶著汽油味。

  路過的行人、駕駛或是機車騎士,大家都對她投以好奇的目光,裡面不乏竊竊偷笑的,但也有對她的抗議豎起大拇指贊同的,這些對梓旻來說都是很新鮮的體驗。最可惜的是那些一到下班時間就陸續離開政府機關大樓的公務人員,不曉得是見怪不怪,或者是覺得她的「出現」很令人尷尬,幾乎沒有人「正視」她的存在,一個個都匆匆忙忙地,看也不看一眼地走過她前方。

  照這情況看來,自己得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了。

  咚、咚咚咚~~手機傳送出流行歌曲的樂聲,梓旻掏出來一看,原來是小哥打來的!或許是他去探望那間書店老闆的事,有下文了。

  「喂?」

  『梓旻,妳人在哪裡?媽說妳外出了,也沒告訴她妳要去哪裡。』

  「呃……我說了你可別罵我。」用膝蓋想也知道,母親肯定不會允許的,所以她索性先斬後奏。

  『快點說吧。』

  「我人在新聞局前面。」把自己正在做的事告訴了梓仁後,梓旻趕緊添加一句。「小哥,你要替我保守秘密喔,不然媽一定會捉狂的。她本來就不贊成我寫書,更別提我還拋頭露面地來抗議了。」

  『……妳能瞞得了一時也不能瞞一輩子,何況妳今晚不回家的話,她照樣會生氣的。我知道妳很氣憤,可是這件事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會比妳這樣抗議來得有效率多了。我不是答應過一定會幫妳的嗎?莫非妳不相信小哥我的能力?』

  「哥,有形的傷害,或許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可是無形的呢?好吧,即使我現在的筆名被封殺,現在的出版社倒閉不再出書,對我個人而言,只需再換個筆名,投到另一家出版社去就好了。可能我不會那麼倒霉再被捉第二次,可是往後我卻不知道該怎麼樣創作下去了。今天他們可以用『描繪未成年人與人性交』的無端罪名來封鎖我一本書,明天誰知道他們會用什麼樣的理由,來封鎖我另一本書呢?再這樣下去,我寫什麼都不對,除非我寫一本聖經。」

  『那只是部分自以為能玩弄法條的人所製造出來的問題,我不會讓他們得逞的,妳要相信小哥我的判斷。』

  「你還是沒聽懂呢,哥。創作是一種思想,如果今天我說的話只要沒有譭謗他人,就可以享有我想享有的自由。那麼,為什麼我以我的幻想所寫出來的故事卻不可以?我以為脫光光站在街頭才叫猥褻,沒想到有人說販賣我的書就叫做猥褻,這是什麼道理?就因為裡面提到與未成年人的性行為?那麼往後這類書籍都不可以出版了,是不是?」

  深吸口氣,梓旻搖搖頭。「抱歉,我太激動了。我知道你想說什麼,哥。檢舉不代表有罪,在檢察官起訴前、在法官判決前,一切都有轉圜的餘地。然而我氣憤的是,這個制度縱容了某些有心人,以他們自己的道德標準來干擾創作自由,這是我沒辦法忍受的。」

  一頓,梓旻苦笑地說:「只能說我太天真了。實施分級辦法的時候,雖然讓大家驚慌過一陣子,但是後來因為沒有人被捉,所以大家就都沒把它放在心上,也沒人再繼續討論了。誰知道過了半年後,會突然冒出這種事,而我就成了第一頭被牢殺的羊。往後,我不敢想像會演變成什麼狀況。未來我寫小說時所感受到的恐懼與驚慌,大概是小哥無法理解的吧!」

  『……唉,既然妳這麼堅持,我也不好勸阻妳。如果不是我有工作在身,我會陪妳去靜坐的。』

  「小哥有這份心就夠了。對了,結果怎麼樣了?你和那間書店老闆談過了嗎?」

  『因為那間書店在高雄,所以我是請一位我過去的老同窗、現在在高雄開業當律師的朋友去瞭解的。在警局拘留了一晚後,現在老闆已經返家了。其實老闆如果在警察上門的時候,先行要求對方出示搜索票的話,或許問題會比較小。因為檢方要先有罪證才能向法院申請搜索票,也就是他們會先視妳的書中內容有無達到猥褻標準。以妳的書為例,任何有腦子的人都不會憑那幾行文字就動用到刑法的。』

  「我聽不太懂,這麼說是警察不能捉,可是卻跑去捉人了?」

  『假使遇到一些不太遵守「規定」的,警方可能會以現行犯的理由,直接行動。可是書店老闆曾說過,當時那本書是好端端地放在書架上,所以根本沒有人在閱讀。換句話說,縱使內容果真「猥褻」,但書既沒有租出去,他們也就沒有「散佈」的具體罪證。除非書店將它翻開來,固定在那一頁有「猥褻內容」的部分上頭,再強迫所有人不分男女老少經過時,都必須「公開欣賞」,否則也達不到所謂「公然陳列」的現行犯標準。很顯然,這次他們是欺負了老闆不太懂這些相關法規的關係。』

  「……那,老闆應該不會再被捉去關了吧?」

  『我可以跟妳保證,如果連妳寫的那種東西都達到猥褻的程度,那麼更多國外文學名著,包括妳剛剛所說的聖經,都算是猥褻了。』

  「我當然知道自己寫了什麼東西,所以才會生氣啊!怎麼會有那麼莫名其妙的人,隨隨便便指著人家嘔心瀝血的傑作說是猥褻出版品!不知道那些人在想些什麼!」

  『這個嘛……聽我朋友講,似乎不是妳的書的問題,好像是那間店的老闆惹上了一些麻煩,有人故意針對那老闆而來,只是湊巧挑中了妳的書作文章而已。其實他們的目的,是想藉此打擊同業,搶地盤罷了。』

  「啊?」一愣,這點梓旻完全沒有想到。原來自己的書只是幌子嗎?

  『這些也是老闆自己的說詞,我無法知道真偽,但假使真是這樣,或許妳就不必太氣憤了。麻煩的是另一點,這本書妳的出版社認為是普通級,但現在被檢舉為限制級,書店老闆就必須面對十到五十萬的罰鍰和勒令停業的處分。』

  「咦?可是當初不是說由出版社自己分級就好了,我們已經分級了啊!如果政府事後又不能相信出版社的分級,要因此而開罰單,那就乾脆別叫我們自己分嘛!由政府去分,不是簡單多了!」

  梓仁在電話彼端笑著。『這個……兒福法是歸內政部管的,可是出版品是歸新聞局管,如果要由政府做分級,兩邊誰要出這筆預算呢?電影分級還容易,畢竟一年中,電影也才幾百部,一天放映一部片的話,也才三百六十五片而已,可是出版品所有種類加起來,一年可能高達幾萬部,不是那麼容易能解決的。』

  「這樣也太不負責任了吧?像現在出了問題的狀況,又該怎麼解決?就算只罰最少的十萬塊,那也不是筆小數目啊!」

  『所以我才會說麻煩啊!認定這種事算是自由心證,端看主管機關怎麼詮釋。就像兒福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供應暴力色情的東西給青少年、兒童時,可罰鍰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金額,即使是新聞紙也一樣。問題是,當有人去檢舉報紙刊登跳樓自殺者的現場照片不慎讓家中的兒童看到、污染到兒童之際,主管機關要不要開罰?』

  「哼,怎麼可能!那麼做,那些記者才不會放過新聞局呢!一定會高喊著『迫害新聞自由』,信不信?」

  『目前沒有這個例子,誰曉得呢?但如果發生這種事,想必會非常有趣吧!刊登自殺者墜樓的原始狀態照片,屬於新聞自由的一環嗎?這值得好好論證。』

  「真是詭異極了。活生生的能刊登,但用圖畫畫出來的卻會過於血腥,得列入限制級。這社會的雙重標準也太嚴重了點。算了,不提新聞了,那我們現在就看主管機關的認定嗎?要是他們認定這本書是限制級,我們就什麼話也不能說,乖乖繳罰鍰就是?」

  『分級辦法的罰鍰是行政罰鍰,就像交通罰則一樣,想要拒繳就要依循行政救濟的方法。』

  「聽起來好像更麻煩?」

  『嗯,總之不是三兩天能解決的。這方面的問題,妳不需要煩惱,小哥我會替妳想辦法的。』

  「謝謝你嘍,小哥。」

  掛上電話後,梓旻歎了口氣。想不到一個分級辦法的罰鍰,竟會比刑法更難解決。或許是刑法有比較嚴謹的認定?這矛盾的問題可不是她這單純的小腦袋能想通的,總之自己還是做現在能做的事吧!



  下班的尖峰時間逐漸過去,路上的人潮也變得稀稀落落的時候,梓旻的肚子開始發出咕嚕嚕的吵鬧聲響。

  好餓喔……平常這時候,自己在家中已經吃過晚飯了。普通時候不知感激母親的大恩大德,現在她可是非常想念母親的家常菜餚。

  唔~~哪裡飄來一陣飯菜香?好誘人……轉頭一望,梓旻差點沒跳起來。「媽、媽妳、妳怎麼會跑到這裡來的?!」

  李母提著一籃鐵製飯盒,劈頭就罵:「妳這丫頭,要是我沒來的話,妳打算從『靜坐抗議』變成『絕食抗議』不成?做事從來不用大腦,我真是白生了妳的腦袋!只會寫那些廢物文章,能不能腳踏實地一點?」

  梓旻嘟起嘴。「我就知道妳一定會罵我。」

  「看到自己的女兒在做傻事,還不能罵嗎?妳把我這個做母親的放在哪裡?」邊說,邊打開飯盒說:「阿仁打電話告訴我時,我還在想這丫頭不會真這麼笨吧,想不到妳就是這麼笨!」

  「人家──」

  「不許頂嘴!快吃吧!」

  梓旻縮縮脖子。唉,在母親面前,她永遠只有三歲。挾起一塊熱騰騰的叉燒放進口中,香滑的油脂在舌尖上散開,真是好吃。梓旻知道母親嘴巴上不饒人,可是她做菜從不偷工減料,一定會挑選最新鮮的食材、無污染的蔬菜,只為了讓全家人身體健康、攝取周全的營養,並滿足他們的口腹之慾。

  每吃一口,就是母親的一份愛。

  「媽,對不起喔!」愧疚地咬著筷子尖端,梓旻窺看著母親說:「我不是存心要讓妳擔心的。」

  「不是存心都能讓我的白髮多了一倍,如果妳是存心的,豈不是要了妳老娘親的一條命?」

  「我下次不會了啦!」

  「最好是這樣!」

  看著母親大人忽然脫下鞋子,踏上紙箱,梓旻好奇地眨眨眼。「媽,妳在幹什麼?」

  「這不是廢話嗎?妳坐在這兒幹什麼?不就是要抗議那些不長腦子的混蛋?我陪妳一起罵啊!」

  「咦?」母親向來最反對自己寫書的啊!

  「有什麼好訝異的!我對自己的女兒有信心,不管我的女兒寫了些什麼,那絕對不是會危害人的玩意兒!哪個傢伙有膽子污蔑、踐踏我女兒所寫的東西,我這個做母親的,當然要和他對抗到底!管他是國家的法律還是哪個狗官,我都會為了捍衛我的女兒,和它誓死對抗的!」

  呃……母親的表情好有魄力,自己完全被比下去了。母性確實是種無比強悍的本能,以前梓旻還沒有這麼深刻的體認,可是這一刻,她曉得為什麼自己在母親面前永遠抬不起頭了。

  「謝謝妳,媽。謝謝妳願意站在我這邊。」梓旻哽咽地揉著眼眶說。

  掏出手帕,幫梓旻擤了擤鼻子。「傻孩子,飯菜要涼了。」

  雖然她幾乎分不出是淚水的鹹味,抑或是菜餚的鹽巴在嘴中擴散,但這絕對是她最難忘的一頓飯。



  填飽肚子後,梓旻把位子暫時交給母親,再度跑了趟五星級飯店的廁所。有過上次的經驗,這回她可沒有再迷路了,安分地在一樓大廳的廁所排隊,順利地解決內急之後,她步出盥洗室……

  不經意地,一抹高大的身影竄入她的眼簾。

  啊!那傢伙,就是那傢伙沒錯!

  看著站在電梯前,正專心地和身旁的人交談的男子,梓旻沒想到一天內居然會讓她碰上他第二次。

  不知該說「無巧不成書」,或是「冤家路窄」?梓旻哼地瞇起一眼,決定前去討回公道。管他是立委或利委,該賠不是的時候,就該好好地向人賠不是!

  眼睛牢盯著目標的一舉一動,梓旻朝著趙佳築走去,而同時,那兩人已經結束交談,趙佳築一個人走進了電梯。

  「等一下!我也要進去!」跨前兩、三步,急忙地追進半闔上的電梯門內。

  「到幾樓?」

  門關上後,趙佳築似乎並未發現她是誰(或許他已經忘記了),還頗為紳士地問道。

  「我……我不是要上去!」氣喘吁吁地抬起頭,梓旻故意凶狠地瞪著他。

  趙佳築未聽出她的言外之意。「妳要到地下停車場嗎?」順手按了「B1」的樓層。

  「不是的,你……我要你跟我道歉!」好不容易恢復平常的呼吸,指著他的鼻子,梓旻怒道:「下午你對我所做的事,你必須向我道歉!」

  他微偏了偏頭,兩秒後才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就為了要我道歉,妳難道一直待在這邊等嗎?小姐,妳還真有空閒呢!」

  「我……誰……你……」實在被他的「傲慢」氣得語無倫次,梓旻正想破口大罵之際,忽然,電梯發出「轟」的響聲,接著毫無預警的熄了燈。

  「啊啊!」

  往下墜的同時,她尖叫著捉住任何可以捉住的東西。

  完蛋了!

  我還不想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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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電梯下墜不過須臾、眨眼,數秒內便有一股扯力把住了電梯,上下彈動一次後便恢復靜止狀態。趙佳築一邊按捺住心跳,一邊忍受著後腦勺遭受撞擊的痛楚。

  這該死的笨女人!尖叫也就罷了,還朝他猛衝過來,害得他一個站不穩,跌撞到電梯冰冷的牆面上,發出「叩咚」一聲好大的響音,到現在他還覺得有點頭昏眼花呢!

  「停……停下來了?」巴在他胸口前的女子,沒再繼續尖叫,顫抖地問。

  「當然會停下來!」趙佳築沒好氣地揉搓著自己頭後方撞出的小腫塊。「妳沒知識也該有常識,電梯是靠數根鋼纜支撐的,除非是那些鋼纜同時都斷裂,否則一定會停下來的。」

  「我、我又沒看過電梯內部長什麼樣子!」

  女子嬌聲抗議,終於離開他身上。佳築如釋重負地拍拍衣袖。

  一頓,她又怯怯地開口。「喂,這下怎麼辦?電梯不動了耶!而且這裡頭黑漆漆的,我們掉到哪裡了?為什麼電梯會突然故障啊?」

  嘖!「妳現在所問的問題,我也很想知道答案,麻煩妳問到後,再來告訴我。」

  黑暗中一片沉默。

  趙佳築以為她學乖了,懂得閉上嘴巴,沒想到不到十秒鐘後,她又冒出話來──

  「你這麼容易生氣,平常一定沒有攝取足夠的維他命和鈣質。」

  額邊暴出青筋。「是嗎?那我會記住,在下次受困於電梯內時,一定要隨身攜帶一瓶綜合維他命,謝謝!」沒好氣地說完後,趙佳築嘲諷地說:「但我不知道妳的提議,對我們此刻的處境有何幫助?我們目前迫切需要的是一支手電筒,不是妳無厘頭的笑話。」

  「……你這個人怎麼這麼──算了,算我好心被雷劈!」女子咕噥著。

  揚揚眉,佳築承認此時此刻的自己,脾氣不算好,原因也不是這個女人的錯。

  事實上,今天一整日都風波不斷。先是下午的密會商談裡,陳老頭子要了個狡詐的花招──明明他尚未表態支持,陳老頭卻故意放風聲告訴在野黨的人,表示已經爭取到他這一席的支持,造成在野黨的緊張,進而向背後支持他的財團施壓。

  晚上與那些財團老闆聚餐時,被逼問到相關事宜,並頻頻被攔阻與執政黨繼續合作。這已經夠讓人老大不爽了,想不到他硬是空下半小時,抽掉一場與樁腳們的應酬活動,就為了再把話向A國企業說明白,結果……好死不死地竟卡在這部電梯裡!

  因此而白白浪費掉的時間,有多寶貴?一思及此,佳築真巴不得自己是「超人」,能一腳踹開這道電梯門。

  ……在這節骨眼上,遇見我,只能算妳倒霉。

  佳築這會兒可沒心情哄誘一個素昧平生的八珍女,他身上所背負的重大問題已經夠多,包括眼前的「小麻煩」。

  「欸,請讓開一下,我要找電梯的緊急呼叫鈴。」

  佳築默默地讓開,只聽見她嘀咕著:「這不是」、「這好像也不是」、「應該是這個按鈕吧?」最後便聽到她亂壓著所有的按鍵,拚命地呼叫著,可是無論哪個按鈕都沒有傳出響應的聲音。

  「連電梯的電力都消失了,就算電鈴沒作用,也不奇怪吧。」過五分鐘後,他好心地制止她徒勞無功的嘗試。

  「那……喂,你有帶手機嗎?」女人又問。

  這還用多問?有的話他早拿出來了!「沒、有。」

  就在此時,那女人竟開始拍打著電梯門板,高聲喊著:「有人在嗎?有沒有人聽見?救命!我們被困在電梯裡面了!拜託,有沒有人聽到我的聲音?請派人來幫我們開門!」

  一抿嘴。以她那點蚊子叫般的聲音,能被聽見才有鬼!佳築摸黑握住她的手腕,將她推到一旁去。

  「你幹麼?我要叫人來──」

  咚、咚!使出渾身力氣,他一語不發地接替那名女子的行動,握著拳頭在電梯門上敲擊。先以一定的節奏強力敲打,停下,聽聽外頭的聲響,再吼著:「聽到沒有?有沒有人在旁邊?」

  等待幾秒鐘,外頭仍是毫無回音。

  不死心地,他持續地嘗試著,但他們的聲音似乎被阻擋在內,空蕩地在電梯的四方壁面裡迴響罷了。

  「看樣子我們的聲音傳不到外面呢。」女子等待他嘗試過幾次後,幽幽地開口說:「這下可好,沒人知道我們被困在這兒,又有誰會來救我們啊?」

  「總會有人注意到這部電梯始終沒有動靜,到時候就會有人過來察看了。」佳築不想死心,也不能死心。

  「唉,早知道我就把手機帶在身邊了。」

  佳築何嘗不是這麼想。他一向不喜歡那些干擾人的來電鈴聲,所以習慣把手機交給助理,由助理去回復、處理。方才也是,因為要和A國的軍火企業集團會面,不想被打擾,便讓助理把手機帶走了。

  逐漸適應了漆黑的環境,他勉強能看到女子模糊不清的輪廓,見她晃動了下,慢慢地坐在地板上,一手撐著下巴說:「現在只有等了,沒別的法子。」

  佳築望望四周,以及上頭裝飾得美輪美奐的天花板。

  「你要爬上去嗎?」發現到他注視的目標,女子高興地問。

  「妳當我是電影裡面的英雄啊!」佳築一撇嘴。「看也知道上頭的通風機得有工具才能打開,赤手空拳的狀態,要我如何拆開天花板?」

  「那,我們自己打開電梯門呢?」

  「沒用的,從外頭才有辦法打開。」很乾脆地放棄。佳築雖然急著離開這該死的電梯,但他可不想逞英雄,冒什麼不必要的風險。英雄救美女的戲碼,還是讓它留在電影裡即可。

  「等吧,不可能一直都沒有人發現的。」

  「嗯。」

  女子老實地接受這意見,讓佳築有些意外。他以為她會吵著要他一定要想辦法之類的,畢竟很多女人都還抱著那種「男人天生有義務要保護女性」、「女性遭遇困難的時候,男人一定要挺身而出」的觀念。明明自己什麼事都不願意做、什麼危險都不願意冒,卻要別人為她「赴湯蹈火」、「萬死不辭」。像那種女人,是佳築最反感的類型。

  ……這女人,還不算沒大腦嘛!

  稍微地更正了自己對陌生女子的看法,佳築也跟著坐下,把一切交給「運氣」去決定。



  黑暗之中,孤男寡女相處著,感覺好像非常適合發展什麼「浪漫」的故事,不過梓旻就是不會編愛情故事,才沒有走上書寫羅曼史的道路。自從投過兩本稿子,被編輯以「故事類型不符合市場所需」的理由退稿後,梓旻就改朝這幾年新崛起的流行──幻武奇情小說發展了。還好這類型的小說她較為擅長,幾年下來也累積了一點名聲,雖非大紅大紫,稿酬更是少得抱歉,但她還是很熱中於寫作,希望總有一天自己的作品能登上暢銷書排行榜……

  等等,越想越遠了,她把自己的幻想拉回眼前。唉,就算她是羅曼史作者,也沒辦法硬拗吧?憑剛剛這傢伙和她之間所結下的怨氣,別說是要當「情人」了,就連做「路人」都難如登天。差一步就大打出手的他們,要是在小說中,肯定會順理成章地做「仇人」了。

  這年頭,找情人似乎比遇見一名仇人要來得不容易呢!

  走到哪兒,大家都會自動分派結黨。你是這一國的、我是那一國的,你是這一黨的、我是那一黨的,沒有是、非或對、錯,只剩黑白五顏六色。一個好好的團結國家走到這種地步,就會覺得人真是很可悲!

  輕易就順從了媒體日夜播送、催眠式的選邊站制度,反正兩邊吵得越激烈,獲利的就是媒體的收視率會攀升。為了臭罵敵人,所以收看電視;為了監視自己支持的政治人物沒凸槌,所以收看電視;為了不斷地被那些政治新聞給洗腦成一匹匹盲目的政治動物,所以收看電視。

  要是讓梓旻來說,那些成天被新聞綁著不放,罹患迷戀新聞台症的人,真的不被逼得變成瘋子才怪。

  大家若可以不要那麼熱愛電視,全都來看書,不是平和多了嗎?

  這樣子,那些作秀立委沒了舞台可以發揮,或許就會乖乖地回到國會殿堂,認真地質詢、認真地做事,眾人不必再忍受他們烏煙瘴氣式的對罵,讓大家都落得耳根子清靜。真要說什麼東西該被檢舉列為限制級的話,梓旻頭一個想檢舉的就是那些滿嘴髒話、喜歡在媒體前使用暴力,率先帶壞小孩子的立委咧!

  驀地,梓旻想到一個個講髒話、使用暴力的立委被處罰,往後上電視都得戴上十八禁口罩的畫面,不由得莞爾笑出聲來。

  「什麼事那麼好笑?」

  黑暗彼端,響起男人的聲音,提醒了梓旻──旁邊不正有個可以讓她好好罵一罵的傢伙嗎?「你想聽,我就說,不過內容可能不會讓你太愉快,這樣你還想聽嗎?」

  「……既然現在我也無處可去、無事可做,妳想講什麼就講。我愉不愉快,並不會妨礙妳的言論自由。」

  黑暗中,姓趙的傢伙一聳肩。

  好吧,這是你自找的喔!梓旻深深地吸了口氣──「你們這些人,還不給我清醒一點!『要刮別人的鬍子之前,先把你們的鬍子刮乾淨』!全台灣最需要受分級辦法所管制的,不是漫畫、不是小說,也不是出版品或錄像帶,而是你們這些立委的腦袋!你們是全台青少年、兒童的最大惡劣示範!」

  原本梓旻是想罵「豬腦袋」,最後還是放棄。人家可是「大立委」,要是用譭謗名譽的罪名來控告她這個小女子,她可得吃不完兜著走了。不過,呵呵,搞不好應該是那些豬兄、豬妹們跳出來抗議,說牠們才是想站出來控訴被人「譭謗名譽」的那一方呢!

  「什麼?」

  「呵呵,你別想騙我重複一次。」揚起驕傲的小巧下顎,梓旻說:「剛剛我是攻之不備,我可不想被你們這種凶狠的立委捉到把柄。我是市井小民,豈敢發表大逆不道的言論呢!」

  「……妳那種心態,難道就很公平?我從頭到尾有說過妳不許批評嗎?妳方纔所說的話,什麼分級辦法的,到底是哪裡跑出來的鬼東西?我會知道才有鬼!既然不想我問,就別說些莫名其妙的話。」

  梓旻嘟起嘴。「嘴上說得好聽,誰知道私底下會怎麼對付我!」

  沉默片刻,他壓低嗓音,怒火一觸即發。「我們萍水相逢在這種倒霉的地方,我連妳姓啥叫什麼都不知道,要我怎麼『對付』妳?況且,妳也把自己看得太高了,我腦中需要煩惱的事還不夠多嗎?要輪到對付妳?恐怕妳還得等上十年我才有空!和你們那種柴米油鹽的生活不同,我可是和活生生的敵人在戰鬥!」

  接著他又以厭煩的口吻說:「你們這些人,口口聲聲除了抱怨、還是抱怨,有誰真正去瞭解我們在國會要處理的事有多瑣碎繁雜?大從軍購案的預算,小到一處地方鄉鎮的特別補助款,凡是選民有麻煩,就得出面幫忙!結果呢?為了少數幾個立委在電視上吵吵鬧鬧,所以我們的努力就一筆勾沽了,可是我能說嗎?我要對誰說去才好?是,我是高高在上的大立委,可是我就不能有怒火、不能有脾氣、不能有七情六慾是吧?」

  一口氣說完後,他最後補上。「妳要存有被害妄想是妳家的事,不過隨便被妳當成壞蛋,我還能不生氣就不是個人,而是神了。」

  以為他生氣,就會令她退縮嗎?「我是不敢要求你們這些大立委像神一樣的『大公無私』、『清心寡慾』。我也曉得世上哪個國家組織不貪污?差別只在貪污的技巧高不高明,貪污的人數多寡與貪污的金額大小而已。我還不會天真地以為換個黨執政,台灣的黑金就真能消失殆盡了,我也不敢有這種期待。

  「所以我這小良民無論對你們立委或是政府,都已經夠卑躬屈膝、忍氣吞聲了,只要你們不擾民,讓我好好過我的日子,我才懶得管你們在那些國會、公家機關大樓要處理什麼天大的國家大事、要把國家搞成什麼德行咧!可是──你們這些立委們,拿人民的錢享受高薪,卻又為人民做了什麼?沒事不去好好監督政府,讓新聞局搞出這種鬼分級辦法,連個出來瞭解的人都沒有,就這麼放任它殘殺台灣的出版與創作自由,我無法不開罵!」

  喘口氣,既然說了,就乾脆說得痛快些,橫豎都是一刀,管他的。

  「還有,你說你不知道什麼分級辦法,如果這是真的,不代表你就可以置身事外,反而說明了你有多麼地玩忽職守!制定國家法律的人,竟不知道自己國家制定了什麼亂七八糟的法條,豈不可笑!」

  梓旻嗤著鼻,雙手插腰,理直氣壯地說:「恕我質疑,難不成你是睡著舉手表決的?連自己表決了什麼法案都不知道!」

  哈哈哈,他大笑三聲。「根本沒辦法和妳講道理!我看妳是個政治白癡吧?連政治怎麼寫都不懂,宛如三歲孩子拿著玩具刀,以為自己是正義使者關公。光靠妳幼稚的政治語言就想與我辯論?勸妳先去做點功課再來和我談!」

  「你!」梓旻咬咬牙。「我哪裡說錯了?」

  男人動了動身子,讓自己坐得更舒服點。「我不是妳的政治學老師,沒必要告訴妳哪裡對、哪裡錯。」

  可惡,真是個傲慢的傢伙!梓旻瞇起一眼,故意採取激將法說:「你說不出我錯在哪裡,也不過是空口白話罷了!你有多瞭解政治?」

  「起碼比妳懂。」

  「大話人人會說。」馬上頂回。

  「……」

  「看,你就招了吧!自己本來就是什麼都不懂。」

  「我說小姐,妳是真的只有三歲不成?以這種小學生吵架的程度,就想挑起我的回應?未免也把我看得太扁了吧!像妳這種小白兔,要是在立院,怕不馬上被人拆成兔皮、兔肉、兔骨,給一口生吞活剝了。」

  「原來那裡不叫立法院,叫殺戮戰場啊?」

  佳築輕笑。「妳倒口齒伶俐,想像力豐富。殺戮戰場是嗎?端看每個人怎麼想了。雖然不見血,但在那裡上演的戲碼也絕不會是賞心悅目的。」

  「我便是靠想像力吃飯的。」方纔的怒火在這番折衝下,漸漸平復下來了。「好吧,我收回『睡覺表決』那句話,可是其它的我不收回!立法的人不知道自己立了什麼法,本來就是件可笑的事。」

  「立法院內有十二個委員會,加上五個特種委員會,而每個委員只能擇一加入,妳知道嗎?也就是說,你參與了國防委員會,便不得再加入內政委員會。各委員會審查該委員會相關的法案、議題。最後討論出來的條文,送交大會表決。直到這裡,妳都聽懂了嗎?」

  他等到她點頭了,才繼續往下說:「基本上,送交表決只是個形式,實際上在這之前,早已經過政黨協商,取得共識了。要過或不過的條文,早已經在表決前就定生死了。至於少數議案如果無法取得政黨共識,某一邊想強行闖關,那就得看哪一邊掌握到的票數夠多來決定。總之,光靠一個或兩個無黨無派的人,是影響不了什麼法案的過關與否的。」

  這點就算是政治白癡的梓旻也懂。

  誰叫一到選舉就會看到兩邊陣營在搶著「過半」或「不過半」,不論走到哪裡都看得到這個標語,簡直像小孩子吵著要哪塊大餅似的。也不花點時間想想,普通老百姓哪在乎誰過半啊?大家只在乎誰是真正能好好做事的立委吧!

  「像我這種無黨派的立委,想要推動什麼,就只好與哪邊的陣營合作,取得對方的協助。對方當然不會沒有條件地幫助我,所以最終的結果就是必須放棄我自己對其他不屬於我想推動的議案的表決權,成為協商中的籌碼。」

  她費了好大的功夫去咀嚼這段話,然後得到一個結論──「好像為了錢出賣靈肉的妓──」

  「妳其實是很想被扁的吧?」沒等她說完,他就冷冷地回道。

  「啊哈哈!我只是說說感想而已。」危險、危險,她幾乎忘記這傢伙脾氣很火爆了。這裡又沒別人,他當真扁了她,她也求救無門。

  「縱使妳對這樣的制度有意見,但它是目前還可以用的一套制度,否則就得回到過去那種動輒杯葛、議事停擺的年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除非等到另一套大家更能接受的有效制度取代它,否則每個人都必須做出讓步。」

  「就好像在飛機尚未發明前,大家都必須容忍慢速輪船作為運輸工具,對吧?這種簡單的道理,我當然懂。怕是怕人家已經發明了飛機,你們卻不知道能搭乘,還是照舊繼續使用輪船做代步工具。」

  「假如我們的國家是個連機場都還沒蓋好的落後地區,那麼妳就必須忍受大家從蓋機場開始做起吧?」

  這會兒梓旻才驚覺,雖然他霸道、傲慢,但講的話卻挺合她的胃口。他們似乎挺能「槓」的?

  「是、是,謝謝你的指導,政治學大教授。我可以下課了嗎?」

  「先提這話題的不是我,隨妳的便。」

  「你能不能修正一下講話的態度?我不敢拜託你放下身段,但是一點點的和氣、善意總可以有吧?」

  他悶不吭聲,梓旻則摸摸鼻子,有點自討沒趣地閉上嘴巴。

  一邊瞪著黑暗的電梯地板,她一邊歎氣。老實講,這樣一路聽下來,她還滿沮喪的。照他的「講課」內容,可以看到一個很明顯的事實,那就是看似選出多名立委,看似綜合了多方意見,可是這個制度卻允許了「少數人」可把持的漏洞。

  立法院內了不起兩、三百名立委,分散成十幾個委員會,裡面的成員只要過半就能掌握議題。那不等同於二、三十人左右便可穩操勝算嗎?而到了全體表決的時候,只要敲好協商之門,要通過一條保守到「不可思議」的條文,並不是難事吧?

  唉,說來說去,自己也不好。

  以前她確實是一點兒都不關心政治這玩意兒,逕自泡在她愛怎麼操縱就怎麼操縱的創作世界裡,她可以上山下海、可以是超人、也能做俠客,不需要管外頭怎麼天翻地覆、怎麼上演一出又一出煩人的鬥爭戲碼,那都與她無切身關係。

  是啊,她知道有這樣一條辦法誕生。

  出版社也告知了她。

  但她自始至終都還以為「這與我沒有什麼關係嘛!」、「反正我只要不寫有關那裡面提及的東西就好了!」、「我寫的是幻想世界的故事,什麼殺人、賭博、色情都與我無關的嘛!」

  ……看著新聞喧騰一時,過了注目期也不見有什麼人被捉,大概又變成了政府口中「宣示」但不執行的另一條「名存實亡」的法規;當相關業者大部分又恢復常態,業界中「容忍」、「逃避」與「僥倖」之心瀰漫時,這議題也就消弭於無形間了。

  哪曉得……唉唉,她聽見出版社傳來的消息時,腦中第一個想法是「為什麼是我?」、「天底下比我更誇張的書,還有很多、很多好嗎?」、「我的書會嚴重污染青少年的身心,那什麼書才不會污染到他們?是健康教育課本,還是水滸傳裡的強盜?」

  後來她仔細想想,便知道問題不在於她寫了什麼東西,問題在於誰想要找麻煩的話,任何書都可以輕易地被冠上「色情」或「暴力」的罪名。

  沒有人的書能夠乾淨,即使童話也有殘酷的一面。白雪公主的後母不壞嗎?當壞人接受血腥懲罰讓小孩拍手叫好的同時,背後是否也存在著另一種殘忍?

  梓旻還記得小時候看《灰姑娘》時,裡面有一幕場景讓她連作了十幾天惡夢。裡面描述灰姑娘的姊姊為了套上那雙玻璃鞋,不惜拿菜刀砍下自己的後腳跟。然後書上描寫著,從腳跟處滲出來的血,溢出了玻璃鞋,讓王子發現不對勁。

  「它」又教育了小孩子什麼?

  是姊姊的貪婪,所以讓她失去自己的腳跟?

  抑或壞人便不是人,壞人的血管裡流的不是血,所以無所謂。壞人理應被打死、被踹死、流血至死也無妨的血腥?

  這兩種思考模式,如果家長沒有負起責任導正,那麼孩子即便看的是「灰姑娘」,也一樣會變成另一種「有犯罪可能」的成人。無論是好人或壞人,不知道該珍惜生命的孩子,也不會珍惜別人的生命,不是嗎?

  世界上的「是非」,不是像童話故事那樣單純簡單、黑白對錯都能一一指出的。

  更多時候,社會是充滿灰色的地帶。

  為了治療生病的孩子,一個母親可能去搶劫他人。

  一名立委,為了推動自己的法案,可能必須與反對黨攜手合作。

  販賣藥品的廠商,不得不與醫生套交情,好讓自己的藥品賣得出去。套交情的代價,或許就是犧牲了藥品的品質。

  以上這些狀況,難道要等到孩子的思考模式都定型了,才讓他去理解?

  「單純」、「純潔」地長大後,這些孩子會不會成為另一種「不把其它人當成人看」、「凡擋我路者,死」的直線、硬式、非黑即白的思想暴力份子呢?

  不過這些問題,大概那些家長都不會關心吧?

  教育是國家的事、是老師的事,如果老師都教不好,誰能教得好?家長們心中關心的,恐怕是──上司的臉色,遠勝於陪家中的孩子看一本書、聊一聊書中的情節吧!

  其實任何的分級制度都不能取代家長的重要性。

  電視不是分級了嗎?電影不是分級了嗎?現在出版品也分級了,但是這樣子,家裡的孩子個個都變成天使了嗎?是否家庭就沒有了暴力,家長就沒了歎息,孩子就能無憂無慮地笑著成長?

  梓旻長長一歎。


  電梯的空間,是人與人最微妙的距離。

  背靠著冰冷的壁面,屁股坐在硬邦邦的塑料地板上,想要入睡真是件難上加難的事。沒有什麼事可以做,佳築只好盡量去思考自己手邊還在處理的議案。通常這種時候他都能集中精神,可是現在他的思緒卻不斷被咫尺之遙的她所干擾。

  在寧靜到只聽得見彼此呼吸聲的小空間裡,彷彿連對方在胡思亂想的腦子運轉聲都能聽見。就在這時,聽到了她一縷輕歎。

  佳築半蹙起眉頭。那聲歎息有著太多壓抑,因而擾得他心煩意亂。

  再怎麼說,他平常都是個「別人的事,我管他個屁」的自我中心主義者,但是此時此刻,兩人距離這麼近,他也不能裝作沒聽到……又或者,他現在是閒到不行了,才會如此反常?也罷。

  他打破寂靜,開口說:「剛剛罵得不夠多嗎?還有什麼事想說的?」

  「……沒有啊。」

  他扯扯唇角。「歎氣歎得那麼大聲,不是故意在引起我注意嗎?」

  「你這個人真的很那個耶!」

  不知為何,雖沒辦法清楚看到她的表情,但佳築卻能勾勒出此刻她那張小臉漾滿紅暈的氣憤模樣。並且,對自己夠坦白的話,他也願意承認,她不是他見過最美的女人,但卻是表情最鮮活、直率的,讓人印象深刻。

  他過去交往過的女子,清一色都是懂得如何掩飾自己的缺點,表現出自己最大的魅力,成熟又嫵媚,渾身都充滿女人味,性感與知性兼具的美女。她們的美出於自信、出於自視甚高,也出於一種被人捧在手心的驕傲。

  可是她……

  光就臉部殘存的印象也不是太多,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她未經矯飾的臉蛋,就像是埋藏在原石裡的寶物般,散發出純天然的光澤與氣息。

  說新鮮是挺新鮮的。

  「妳之前那麼大火氣地臭罵我一頓,又指責了一堆我不懂的事,現在不打算把它講清楚嗎?」人真是奇妙的動物,一旦認命地接受得困在這個地方的事實後,起初的焦急、怒氣也被「既來之、則安之」的想法給取代了。有了「餘力」,便能打開心門,去關心一下別人了。

  「哼,一定是你覺得無聊,才會想聽的吧?你想聽,我就非講不可嗎?」

  她倒挺機靈。

  「想找我申訴、拜託我幫忙的選民們,可是得排上一個月,我才有時間聽聽他們十分鐘左右的陳情。現在妳平白得到了這段時間可以講,要是錯過了,也許會失去一個強大的助力喔!」

  自己是怎麼搞的,真這麼無聊啊?佳築一邊說,一邊還覺得自己真是莫名其妙。何必雞婆呢?她還不見得是他選區裡的選民,與其浪費時間在她的問題上,不如想辦法怎麼爭取多一點的補助經費給自己的選區吧!

  「可是我這次沒投你票,或者該說,我根本沒去投票,這樣你還想聽嗎?要是你以為這樣能爭取到我這一票,所以才要聽我說的話,那我就直接講了──我是個懶得投票的懶惰公民,以後也不太可能會去投的,所以這麼做也不會有選票到你手上的。」

  嘖,真難纏的丫頭!

  「妳不想講是吧?」

  「不,能有這機會也是挺難得的,或許比我坐在新聞局前面抗議要有用多了。」她微笑地說:「那你就聽好吧!」

  正當佳築揚起一眉,想告訴她「我洗耳恭聽」之際,電梯忽然再度晃動了一下。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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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電梯的跳動和上次一樣極為短暫,但是上頭的燈光卻亮了。

  忽然之間的大放光明,讓他們兩人都嚇了一跳,瞪著對方像是瞪著陌生人一樣。明明剛才還能嬉笑怒罵的,可是光明驅走黑暗的瞬間,亦為心扉重新關上的一刻。他們的目光不約而同地轉開,然後帶點猶豫地,遊走在這小小的空間裡,謹慎地再次接觸。

  「咳!」他先開口。「會不會是有人注意到電梯的不正常,在修理了?」

  「我們要不要再試著呼救?」

  他點點頭。「我來吧。」

  梓旻薄紅著臉,退到他身後去。好奇怪,又不是剛剛才見到他,可是她之前都沒有發現,原來他剛毅的臉龐在不那麼傲慢、不那麼囂張的狀態下,還挺有性格男星的味道,而且……那雙酷酷的黑瞳,不再冰冷地瞪著人看時……

  在胸口內騷動的這種感觸,是什麼?

  為什麼自己的臉頰會熱熱的?

  他不過是做了點稍微「體貼」的行徑,怎麼會造成這麼大的印象轉變呢?之前一直認為這傢伙只是個狂妄自大、自以為高高在上的大立委,但現在她卻不敢說自己的第一印象是正確的了。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心境,只因為他一個動作而改變了?

  「有沒有人聽到?我們在這裡!我們被關在裡頭了!」

  看著他的背影,看著他以強而有力的拳頭敲擊著電梯門板,看著那副合身西裝包裹住的高大身軀,像座可靠的屏障為她矗立在前方……

  笨、笨蛋!他才不是為妳而做的!他不過是為了讓他自己脫困,幫妳只是順道而已。難不成妳以為自己是電影裡的女主角,他是來拯救妳的白馬王子不成?少往自己臉上貼金了,李梓旻!

  兩手摀住熱燙不已的雙頰,梓旻慌張地喝叱自己越來越「離譜」的幻想。

  「不行,還是沒聽到什麼聲音。見鬼了,外頭的人到底在幹什麼?我們被困了這麼久,居然沒有人發現嗎?這裡又不是什麼廢墟,那些服務生個個都死到哪裡去──妳幹麼遮著臉?妳的臉很紅耶,該不會是生病了吧?」

  「我、我沒事啦,你不要管我!」梓旻趕緊背對他。「那個,既然電梯有電了,是不是要試試看那個緊急呼救鈴?」

  「妳不講我差點忘記了。」

  壓下紅色的按鈕,照理說應該會有什麼鈴聲響起才是,可是按了半天還是沒有任何反應。一彈舌,趙佳築搔搔發海。「既然這鈴派不上用場,設在這邊做什麼?這間飯店的電梯維修人員太失職了,連呼救鈴能不能正常使用,都不會檢查一下嗎?」

  被困在這小空間內,不知道外頭的狀況,確實會讓人焦慮不安。尤其是那種被「懸掛」在半空中,不上不下的恐懼。即使知道電梯不會無緣無故地「掉下去」、被卡住,也不意味著它安全──這些,對於受困在其中的人們而言,都是空洞無用的廢話。

  有時候,腦子想的,不代表你的心也能接受那種「邏輯分析」。會恐懼的,不論再多「保證」,它就是會感到恐懼;會擔憂的,哪怕再多「安慰」,它照樣會感到擔憂。

  「至少現在有了燈,代表電梯有恢復正常的可能,比剛剛好一點。」對他,也對自己這麼說,梓旻看著電梯的樓層顯示板上仍是一片漆黑。「就是不知道我們到哪一層樓了。」

  「外頭這麼安靜,八成是在客房的樓層吧!」

  「要是如此,不是更應該能聽得見我們的聲音嗎?」

  「如果有人走到電梯前的話……」

  梓旻歎口氣。又是要靠「運氣」啊?「不知道我媽會不會緊張地去報警?我本來只是來借個廁所就要回去的說。」

  「借廁所?」

  「嗯,我不是說了嗎?我正在附近的新聞局前面靜坐抗議,只是跑來這邊借用一下廁所。」

  「這和妳罵我的分級辦法有關嗎?」

  還以為他根本沒有用心在聽呢!梓旻掛上開心的笑臉。「沒錯。新聞局在半年前突然下了道分級辦法,要所有出版社、流通業者、出租業者,把書籍分為兩類,一是限制級,一是普通級。這件事你有耳聞嗎?」

  「分級?就像電視、電影的分級嗎?那是兒福法的規定吧?」

  「兒福法是規定必須分級,可是制定分級辦法的是新聞局。假如只是單純的分級,問題還不大,問題是現在市面上的漫畫,在分級法沒出來前,列為限制級的大概不到十分之一,分級辦法一出來,一夕之間,一半以上的漫畫都成為限制級了。其餘的就算認定是『普通級』,可是因為分級制度的模糊,所以你要說它是限制級也不是不可能。」

  「有這種事?」

  「我是不會背法規啦,你有時間就自己去查看吧。上面列了一大堆,什麼過當殺人、賭博、仔細描述犯罪行為等等的東西,都不能出現在普通級漫畫裡面。照這麼說,一本描述飆車的漫畫,算不算是描述犯罪呢?從頭到尾主人翁都在裡頭飆車,構不構成仔細描述犯罪行為呢?但電視一樣可以播放這樣的卡通。」

  她一揚眉。「不提小說、漫畫這種在家長的傳統觀念裡,就是對小孩子『不好』的東西了。舉個更簡單的例子,像『瞞○過海』這樣的電影,可是普通級喔!裡面的七個人想盡辦法從賭城裡面偷錢出來,從計劃犯罪到實行犯罪,種種犯罪方法描述得還不詳盡嗎?可是這部電影是什麼級呢?普通級。然而,假使它是一本小說,在這條分級辦法下,它可能會變成必須不讓青少年接觸到的『限制級刊物』。我是不知道這麼做在預防什麼啦?八成是新聞局害怕青少年看了之後,會成為像布萊德○特一樣那麼帥的搶匪。」

  「娛樂就是娛樂,電影和出版文字的本質不同,本來就不能放在一起討論的。」

  「哈,這種話不成立喔!小孩子看漫畫也是娛樂,就像大人看電影是娛樂一樣。今天你毫無道理地告訴小孩子,這部電影是娛樂,無所謂。但這本和電影內容一樣的書卻會教壞他,他會服氣嗎?是一本厚厚的小說文字使人理解的難度高?或是一堆好萊塢明星親自演給人看的理解難度高?」

  這下子他也無話可說,梓旻乘勝追擊。「就算三歲小孩子聽不懂英文、看不懂字幕好了,難道他會看得懂一本小說?如果已經能看得懂字幕的十八歲以下青少年,難道會去模仿小說裡的描述而犯罪?我說他們幹麼那麼浪費時間,直接去模仿電影不是更快嗎?」

  「妳想講的重點我知道了。換言之,目前分級辦法的條文,造成了許多出版品不知如何分級的困擾,是吧?」

  「還不只如此。我們再回到最前面的問題繼續假設,假使書店沒有標示清楚、假使出版社沒有封膠膜,讓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購買到這本小說版的『瞞○過海』,你猜得付出多大的代價?」

  他皺皺眉頭,一語不發。

  「十萬到五十萬的罰鍰,並得勒令停業一個月到一年。」梓旻甜甜一笑。「這真的是分級辦法嗎?在我看來,這根本是扼殺出版的一條規定。它如果真的嚴格執行的話,你還敢賣書嗎?」

  他抬起眸。「妳說得太誇張了,分級有分級的機構,只要按照機構的分類,遵守規定就好了。就像電影有負責電影分級的基金會,電影分級實施這麼多年,戲院也沒抱怨過什麼。讓年齡不符的小孩進戲院,本來就是戲院的不對。只要不觸法,戲院面對再高的罰則也不用擔心。」

  「好吧,電影有深受倚重的一群電影人、影評人、學者、專家來負責分級把關的工作,電影人、戲院都對這些人的分級結果沒有意見。可是反觀台灣有負責分級圖書的機構嗎?這條文裡列得清清楚楚,新聞局把『分級』的責任全推給了業者。新聞局什麼都不必做,只要蹺著二郎腿等著去『巡邏』,看看底下的書店、出版社有沒有乖乖執行,不乖的就捉出來打屁股、處分。這就是我們的出版品分級法!」

  「那你們何不也成立一個像電影分級的基金會來分級這些書呢?」

  「所以說你們這些立委根本不知民間疾苦,簡直像是晉惠帝,看見鬧饑荒的人,只會問:『何不食肉糜』?」

  搖搖頭,梓旻笑道:「電影分級是事前審查,你可以在電影播放前先審查它是哪一級。如果片商覺得為了一個鏡頭就列為保護級或限制級是不妥的,那麼片商還有時間與導演溝通,看看要不要保留那個鏡頭。假如導演為了維護創作,堅持不肯剪的話,那麼它被列入限制級也是導演能接受的吧?問題是,現在出版品審查制根本無法做到事前檢查。」

  「為什麼做不到?」

  「印書不像電影一樣,有毛片這種東西,可以叫一群人先來討論劇情。一份原稿一進印刷廠,沒有印個五百、一千本的,誰要幫你印呢?因此若施行事前檢查制,勢必會變成在印製前就得決定好它是限制級或普通級。如果真有這麼個基金會在印製前一一過濾書籍,決定分哪一級,然後像電影一樣,再由作者定奪他們服不服氣、要不要接受,修改後再送回來……那恐怕全台灣都會陷入書籍斷糧日,因為每天、每月、每年的成千上百冊書,都得排隊等候『分級』。」

  「那麼現在的狀況是?」

  「目前分級辦法中要求的是書店在拿到書之後、出版社在印刷之前自己去分級。請問一下,書店店員與編輯的工作,是過去出版法還在的時代,那些負責檢書、查書的公務員嗎?以後聘請店員、聘請編輯,還得先考張執照確定他們對書有多專業,能不能專業分級嘍?既然沒有這道手續,試問他們的分類,新聞局願不願意相信?答案是:不。新聞局一邊要業者自律,一邊又讓地方政府的主管機關連同兒福社工、警察,到處去『檢查』業者,看看那些書店有沒有違規者,一有違規馬上開單告發。連警告單都沒有,直接就是處以罰緩。」

  停口氣,梓旻看著他眉頭越皺越緊的表情,笑說:「我知道接下來你要說什麼,你一定想說,不服氣的人,就像是收到交通罰單的人一樣,可以上訴,對吧?」

  他沒回答,梓旻逕自說下去。

  「反之,我想請問一下,有哪一條交通罰則是如下列所定的?一:禁止路人跨越黃線,跨越者一律罰鍰十到五十萬,刑期一個月到一年。二:黃線區域請由路人『自由心證』,唯路人所劃區域與執法機關認定不同者,被執法機關捉到仍可開單告發。然後對於那些拿到黃單而不服氣的人,叫大家一一去向交通單位申訴?假使今天這樣的交通罰則能過關,台灣就會成為世界上最大的笑話了。可是,新聞局卻讓這樣一條對所有出版品都適用的可笑法條過關了。」

  「妳知道得還真清楚。」

  「因為我的書就是在這樣一條『若有似無』的法規下,因為不知道黃線在哪裡,而成為被人檢舉已經越線的倒霉『路人』。」

  「妳是寫書的?」

  「我寫了一本叫《天才小嬌妻》的小說。如果你有興趣拜讀的話,我會送一本簽名書給你,你也可以好好地看看,一本不但被人檢舉為該列入『限制級』,甚至還加上被告發『猥褻出版品』的書,是多麼地影響青少年身心的健康發展。」

  諷刺地說完後,梓旻語重心長地問他:「你為什麼會成為一名立委呢?趙先生。」

  「那和妳說的問題有關嗎?」

  梓旻一扯唇。「不,純粹是我個人的好奇而已。我不知道你做立委是有崇高的理想或堅定的目標,也不知道你對這份工作抱持的是熱情或是無奈,可是選一次立委很辛苦吧?既然那麼辛辛苦苦地選上,大概沒有人會隨便放棄這份工作,半途而廢。我又何嘗不是抱持著如此的心態呢?」

  回想當初一個人埋首書桌前,不斷地修改,反覆地推敲一段對話、一篇章節、一個轉折的情境,梓旻的小臉不禁蒙上一層哀傷。

  「我不是什麼天才型的作者,可是我從小就是喜歡寫東寫西。把我腦子裡頭塞滿的故事寫在紙上,是我唯一感覺到自己活著的證據。哪怕這樣讓我的生活圈子變小、朋友變少,必須忍受孤獨與無助,可我仍然是想要寫東西勝過一切。好不容易我投的稿子終於有出版社賞識,那種喜悅比中了一億樂透還要更令我高興。就算書賣得不多,至少有我以外的人,會花錢買我所寫的東西看,這不是一種奇跡嗎?」

  「說出這種話,會對不起那些花錢買妳書的人吧?彷彿妳自己都不認為自己寫的書,有被購買的價值。」趙佳築劈頭直言。

  「我當然是一字一句都用心去寫的,可是……書總不是必需品吧?你沒有了米、沒有了鹽,或是沒有了衣服都會活不下去,然而沒有了書,或許世界上會少了點精彩,但還不至於活不下去。」

  「妳說的話,我無法贊同。」

  他黑眸牢牢地盯著她說:「書是無法填飽一個人的肚子,無法成為妳的代步工具,不可能幫助妳保暖、打掃。可是它會告訴妳怎麼賺到填飽肚子的錢,怎麼購買代步的工具,或是挑選好的家電。除此之外,還有些書可以讓妳忘記寂寞、不感到孤單,心靈豐沛。這些不都是人們會買書、看書的好理由嗎?我是個不相信有『奇跡』的人,所以那些會買妳的書的人,也不是因為『奇跡』讓他們買書的,而是他們被妳的書所吸引了,真心想閱讀妳的作品。」

  梓旻感覺暖烘烘的,一擦眼角,說:「好怪喔,我一開始對你的印象是再差勁不過的,現在聽你說出這種像勵志書上寫的每日一句好話,感覺好怪異,好像……嗯……狗嘴也會吐出象牙呢!」

  「誰才是狗嘴啊?」趙佳築啼笑皆非地瞪她。「妳有時候是否存心要讓人發怒?為什麼要這麼做?怕我不生氣,會對妳想入非非、企圖非禮不成?」

  「我、我才沒有……」一驚,心跳撲通、撲通、撲通。

  「妳緊張得舌頭都打結了,還說沒有?」

  他調侃人的表情真是有夠惡劣的!哼地,梓旻嘟起嘴,強行壓住快從喉嚨口跳出來的心臟,嘴硬地回道:「我是不像你那麼懂得什麼打情罵俏,拜託你別拿我當練習用的木頭人,我怕死了,行嗎?」

  「越這麼說,越會勾起男人的戲弄心。可是像妳這樣裝得天真無邪也不賴,有些單純的傢伙就吃這一套。」

  梓旻見他越講越離譜,索性轉身背對他。

  「生氣啦?」

  「鬼才跟你這種人生氣。氣死我的細胞,你就會高興了,我才不幹那種傻事。為了不讓你再逗著我玩,我不可以看著牆壁說話啊?」

  趙佳築輕哼著。「放心吧,像妳這麼容易生氣的小鬼,牙都還沒長齊,我不會對妳怎麼樣的。」

  聞言,梓旻氣得回頭一瞪。

  佳築揚眉。「現在還要嘴硬說自己沒生氣嗎?」

  可惡!梓旻真不甘心,有沒有什麼好法子,可以治治這囂張的傢伙?

  當她還在絞盡腦汁的時候,他忽然憑空冒出一句。「對不起。」

  「啊?」梓旻愣住。

  「錯把妳當成記者,那時候對妳是粗魯了點。」趙佳築扯扯唇說:「這樣不能讓妳消氣的話,我願意讓妳揍一拳。」

  他不提,她差點都忘記了。怒氣馬上飛走,她笑嘻嘻地問:「我若說一拳不夠呢?」

  「瞧妳得意的尾巴都翹起來了。大小姐,別想討價還價,看我這挺直的鼻子也知道,可是從沒人敢在太歲頭上動土,打我的臉呢!」

  分別在左右手心上呵了口氣,摩拳擦掌著,梓旻高高地揚起拳頭說:「那我要打過去嘍!」

  「妳……」瞇起一眼,趙佳築蹙蹙眉。「在這種狀況下,普通人都會客氣地說『沒關係,我原諒你一次』的,不是嗎?妳當真啊?」

  「要打、要打,絕對要打!人家都自願讓我揍了,這種機會不可多得,我幹麼放著有氣不出,卻忍到自己得內傷?啊!你不要跑喔,在這電梯裡頭,你可是無處可逃的!」

  「隨便使用暴力會教壞青少年的。」他一邊後縮,回道。

  「那你不會打馬賽克啊!」

  用力轉動著手臂,活像是漫畫中的火輪轉般,梓旻宣稱著:「我要打嘍!」

  嗶~~

  請等待數秒。

  ……

  ……

  趙佳築摸著臉頰,嘖嘖地說:「妳、妳哪來這麼大的力氣?我剛剛真不該好心幫妳敲門的,有妳這種力氣,什麼門都禁不起連番摧殘,最後一定會被妳打破、打倒的。」

  懶得理會他在嘟囔什麼,神清氣爽的梓旻,暢快地伸伸懶腰。「哈啊,幾天來的悶氣,好像一下子都消失了。真是多謝你了,趙大委員。」

  「妳該不是在借題發揮吧?連同其它人的怒火,也一併算到我頭上了?」臉頰有些紅痕,幸虧還不損及顏面骨架的酷男,幽幽地問。

  「呵呵,別在意那麼多嘛!」

  「現實的小丫頭,終於肯眉開眼笑了,是吧?」

  「因為最近真的很悶啊!就像我剛剛說的,我的書出了問題,大概有些人會以為反正受罰的也不是我,我稿酬照拿、有書照出,我不會受影響。但,根本不是這樣的。我在為自己的書討得一個公道之前,根本無法繼續寫下去。不要說什麼分級辦法會不會影響我的創作自由了,這樣下去它根本就剝奪了我的創作生命。」

  趙佳築伸出了一手,梓旻訝異地張大眼,他卻拍拍她的頭頂髮梢說:「不必激動,我會在這邊聽妳訴苦的。難過的事,說出來給別人聽,也會少了二分之一的難過吧?」

  紅了紅臉,梓旻沒有拒絕這善意的舉動。

  他掌心的溫度,比小哥的還熱。

  自很小、很小的時候起,在梓旻的認知中,天底下再沒有比小哥更好的男人了──現在這個想法也沒變。拿趙佳築和小哥比起來,就連一根手指都比不……唔,看在他剛剛讓自己打了一拳的分上,那就給他調高一點點,姑且說他能攀上小哥的腳跟好了。

  不禁笑起自己真是太愛往臉上貼金。人家是趙大委員,又豈會在乎她這個路邊小野草要把他當「大好人」或是「大爛人」呢?

  「怎麼不往下說了呢?」

  梓旻搖搖頭。「我很高興,有人願意聽我說。如果那些坐在辦公室裡的官員們,也願意聽聽我們心聲的話,我會更高興。我不是想反抗制度,但是當制度發生了問題,當它讓我在寫作時,還要擔心自己會不會成了無知中陷人入罪的工具時,你還要我怎麼繼續創作呢?」

  本以為自己活在一個能自由書寫、自由幻想的天地,不料卻一夕之間風雲變色,那種打從背脊開始冰冷的感受,誰能懂得呢?

  寫東西的時候,是沒有辦法打折扣的。

  要一邊承擔著各種規範,一邊計算著自己的尺度到底是否也是「一般人」的尺度,那根本不叫創作,而叫做寫腳本。而且這腳本還不是自己定的,全由他人規範,那道規範有多高、牆有多厚,偏偏不得而知,難道要每個寫書的人,都如同今天的她一樣撞得頭破血流,才會有人肯面對這個問題?

  「我手中的自由,正在逐漸地死亡,可是它沒有屍體,我沒辦法給你一個證據,但它絕對不是不存在的。」

  這時,趙佳築忽然碰了碰她的臉頰,梓旻才曉得自己的淚不知何時已滑落。

  「我會做立委,起初並不是我自願的。」

  她一邊擦著自己眼角,一邊揚起眸凝視那張若有所思的臉孔。

  「在我剛從大學畢業後,我最初是在一間與家族無關的企業上班,過了幾年的普通上班族日子。那時候的工作雖然有趣,但我對那份工作稱不上有什麼熱情,因為人不能沒有工作,所以我去上班,如此而已。」

  佳築看著她淚水已乾的小臉頰,微微一笑。「妳還不知道我的家族曾是道上有名的顯赫世家吧?」

  「道……上?」莫非是白的相反顏色?

  瞥了瞥她的臉色,佳築一嘲。「現在覺得可怕了嗎?居然和個黑道流氓的兒子共處一室?」

  「不、不是啦!只是有點兒訝異,因為看不出來。」縱使趙佳築很傲慢,但她倒是沒有嗅出此人有什麼「暴力氣息」,或者是「混混臉色」。粗魯是有點、霸道是有點,可是同時他也顯現出體貼的一面……呃,要察覺是得花點時間沒錯啦,不過還是不能抹煞吧!

  「小時候,因為這樣,沒有同學敢接近我。老師嘴巴上雖然不敢直說,可是也忌憚我的家世背景,對我『另眼相待』,看似客氣,事實上,他們根本不想教導一個大尾流氓的小鬼頭吧?」

  梓旻彷彿可以從他此刻的身影,看到另一個稚幼的小男孩,被學校的同學與老師聯合起來「漠視」的身影。那一幕,讓人的心都揪了起來。

  「我家老頭……在我升上國中之際,忽然宣佈洗手收山,不幹了。因為他發現做流氓,還不如做另一種頭路更有賺頭。他相中的下一份工作,就是在國家的機關中,能大剌剌地跟人嗆聲的議員。靠著他的人面與勢力,要做個鄉下議員不是什麼難事,後來他也真的選上了。先是縣議員、再來是市議員,最後是立法委員。」

  經他一提,她印象中有一陣子似乎曾聽過某位姓趙的立委被人放槍給……

  「在我二十五歲那年,老頭子被人給幹掉了。」

  果然是那個案子嗎?到現在還沒有破案的,那個轟動一時的槍殺血案?

  「說到我家老頭子,根本算不上是個會讓人懷念的傢伙。脾氣火爆、眼中只有他那堆酒肉朋友,沾上政治之後,更是成天到晚都不見個人影,也沒人知道他在外頭搞些什麼。母親成天都和他吵架,關於他在外頭養女人的傳言也不斷,要是有人半路跑來認我這個老哥,我是絕不會感到訝異的。」

  梓旻卻聽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可是,你還是很愛自己父親的吧?」

  「愛?」他諷笑著:「有人常說恨是愛的連體嬰,我確實不知道自己是愛著那老頭子,或是恨他更多些。只有一點我能確信,無論那老頭做了些什麼,他畢竟是我老頭。那些決意要滅他口的人,目的也很明白,就是為了讓他從世上消失無蹤。既然這樣,我能做的最大報復,就是扛起我老頭留下的一切,無論家族或是他的事業,我都要一肩挑起。所以我繼承了他的位置,靠著一點運氣與同情,坐上了立委這位置。」

  瞟她一眼。「妳剛剛不是想知道,我為什麼會選立委嗎?理由便是這樣。與妳熱情地選擇自己一輩子的工作不同,這個工作是我老頭留下的,所以我做。不好意思,沒有什麼熱情。」

  梓旻覺得人真是很有趣的動物。「誰說的,套句你方才否認我的話,我也要否認你說你對工作沒有熱情的話。」

  往往越貼近自己的事物,越是看不清楚。

  「喔?好大的口氣,妳不是挺不熟悉我的,怎麼會覺得我對這份工作有熱情?」

  「很簡單啊!」梓旻指著他的胸口說:「你摸著良心問問自己,倘若你對立委的工作完全沒有動力,為什麼要在我述說那些困難的時候,陪我一起思考、在這兒一直傾聽?你一直都很認真地聽我說,沒有半點虛應故事,也不見任何不耐。你是個絕佳的聆聽者,我相信這是身為一名立法委員最該具備的條件之一。誰都不能說你不夠熱情,對吧?」

  「妳歪理還真多。」

  「彼此、彼此。」

  兩人相視一笑。不可思議的機會把他們串在一起,起初的距離曾幾何時消失無蹤了,現在竟能這樣並肩而坐,各自說出放在心底的真心話?或許是空間帶來的私密感,讓人褪去了心中的鎧甲也不一定?

  梓旻閉上眼睛,歷經一整天的風波,她早已經累了。而且也不知要被關到什麼時候?

  「妳想睡的話,可以趴在我的腿上。」男人在她身旁說道。

  「不用了,這樣不好意思。」打了個呵欠,梓旻懶懶地倚著一旁的牆壁說:「怎麼都沒有人發覺我們在這兒呢?你不覺得這太反常了嗎?」

  「……是……想太多……」

  斷斷續續的話語傳進她腦海,但已經無法連成串。濃厚的困意讓梓旻支撐不住地慢慢往一旁倒下,所以她不知道,身旁的男人脫下了西裝外套,披在她的肩膀上,也不知道男人慷慨地提供了自己的雙腿作她的枕頭。

  好軟、好舒服,她安心地進入夢中,翱翔於天際的雲朵間,悠遊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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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假如這是單純的意外,就有太多的巧合了。我希望是我自己想太多……」正在回答她問題的趙佳築,發現她的小腦袋已經歪到一旁的地上,這才曉得她嘴硬地說「不必」,其實早累得連掙扎都沒有,就直接睡在地上了。

  瞧著她憨甜的睡臉,宛如童椎的嬰兒般,他不覺放鬆臉上的嚴肅表情。把身上的外套脫下,蓋在她肩上,再調整一下雙腿的坐姿,好讓她能睡得更舒服一點。她本能地以她的小腦袋瓜在他硬邦邦的大腿上蹭著,尋找到合適的位置後,才安適地棲息下來,不過……那「安適」的位置頗為尷尬就是了。

  這下子,要是不壓抑住自己的「男性本能」,萬一她醒來時,鼻尖正好碰到升旗立正的旗桿……這大小姐肯定會把他當成大色狼看待吧!

  唉,其實純粹就男性的角度來看,所謂「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句話的涵義,換句白話一點的,就是「看到漂亮的女人,男性個個升旗立正」,是再直接不過的身體反應了,根本不值得大驚小怪。

  真正要緊張的,是當結了婚之後,老公只對別的女人升旗,而面對老婆卻個個垂頭喪氣,這才叫做女性的危機呢!

  「寶貝本無罪,庸人自擾之」。至於那些當眾掏出寶貝愛現,或是控制不住自己而犯下性侵害案件的,問題也不是出在「那根東西」上頭,而是他的腦筋有問題。腦筋的問題得找醫生解決,可不關寶貝的事。

  舉起手錶,趙佳築赫然發現他們已經被關在這兒一個多鐘頭了。時間過得還真快……幸好今天不是自己一個人被關住,因為有她在,他才不覺得度秒如度日。像現在這樣,聽著她規律起伏的鼾聲,明明該感到枯燥無聊的自己,竟然意外地「甘之如飴」。

  回想起來,自己投入政治圈子後,整個世界就急遽地變化著,有多久沒像此刻一樣,心平氣和地靜思了?

  在原本支持父親的那些樁腳們指點下,打贏第一場選戰開始,理所當然的,他的任務便是滿足那些樁腳們所提出的五花八門的要求。縱使那些「要求」裡頭,有些已經違背了自己固有的價值觀,可是他沒有拒絕的權利。「人情債」這三個字往往意味著需要付出「超乎你所能想像」的代價。

  孩子要進名門私校唸書,拜託幫忙一下。

  鄉鎮需要一點經費出遊去玩,拜託幫忙一下。

  開車肇事、違建、重劃區的劃分該怎麼定……總之,任何事都要找他去「關切」一下。能疏通的,便得幫忙疏通;不能疏通的……也必須疏通。做了立委後,他第一個感想是──自己忽然「黃袍加身」成了土地公,還得「有求必應」咧!

  任期剛展開沒多久,他便萌生過退意。

  越是在圈子中打滾越久,越能體會父親老愛掛在口中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這句話。堅持自己的理想與抱負,聽起來似乎很偉大,可一旦瞭解真相,便會知道那不過是愚公移山,一廂情願的天真罷了。

  世界,不是一個人就能改變的。

  妥協再妥協、算計再算計,明的交換、暗的威脅,什麼樣的手段花招都不可能滅絕於一句「理想」中,這就是再現實不過的「政治生態」。

  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前途?未來的保障?……當這些龐大、重要的議題,開始變化為政客們口中一句句「說得好聽」的廉價口號時,它們最原始的至高地位就隨之瓦解,成為政治談判中可以被交易、被讓步、被宰割的對象了。

  拿最簡單的一個例子來說:她所提的分級辦法,他雖然沒有印象,可是他還記得那時候反對黨佔大多數的教育文化委員會,在要通過兒福法前,已經積極地遊走運作,讓執政黨拿其餘重大建設預算案過關的條件來交換,同意反對黨所提出的版本。

  而眾所周知會關心此案的,都是反對黨中某幾名形象端正的「教育立委」。這些立委為了爭取一部分家長、婦女的票,一向都熱中在屏幕前塑造自己是兒童、青少年的「保護者」,自己是「弱勢」婦女的代言人,抑或自己是「炮打」無能教育部的第一線前鋒。

  那時候通過法案的操作手法,佳築不必細想也知道。

  『我們要保護兒童與青少年,對不對?』→對!(這沒人會說不對吧?)

  『我們要保護兒童與青少年,那就必須把所有危害兒童與青少年的東西,隔絕在他們的生活圈之外,對不對?』→對!(到這裡,多數人都尚未察知,一句「所有」與「危害」有多籠統。)

  最後,就可以簡化上列陳述為一股力量,讓草案出爐。

  即使有部分人士對草案有意見,企圖修正草案的內容,但只要再加上這一段『要保護兒童與青少年,那麼就將這些全列入法律規範。凡是加害的人,全都捉起來關;凡是兒童與青少年可能會接觸到的危險物品,一律列管;任何反對兒童與青少年福利保護法的,就是社會上善良人民的敵人!』

  相信那些起初「有不同意見」的人士與「不表贊同」的立委,也會搖身一變成為兒童、青少年福利最忠實的保護者。

  而這就是少數人操縱媒體,媒體掀起輿論,最後輿論反過來拯救「有問題草案」的三部曲。

  為了爭取婦女票源,為了爭取認同,那些高知識分子所組成的「菁英立委」就像他為了鞏固樁腳一樣,任何能掌握住婦女人心的保守議題,都成了他們在媒體面前宣傳的工具。

  畢竟在保護孩童與青少年的堂堂大旗底下,哪個立委會出面說公道話?

  只要以最簡單明快的邏輯取信於社會大眾,那麼再怎麼離譜的規定,也不會出現什麼異議份子的。譁眾取寵不是藝人的專利權,事實上,現在自己的同儕中,挾持民意以號令政府機關改變「原本」正確的法規,而有利於部分小眾,忽略公眾利益者的,不是沒有,而沉默的公眾就這樣無聲無息地被漠視、消失了。

  縱使自己對「教育」的認識是粗淺的,也能在公開場合痛罵學者、專家懂個屁;縱使自己是吸煙一族,也能在「限制孕婦吸煙」的規定上投下贊成票;縱使自己家中的孩子,長大了就往國外的知名教育機關送,也能大剌剌地指責大學院校的校長濫收學生,只為賺錢。明明教育制度不好,身為制定各種法案、審核各種預算的教育委員們也難辭其咎,可是問題絕對是「出在別人身上」、「出在執行者身上」,再怎麼樣,也絕不是制定法規的人有責任。

  於是乎,可以看到官員下台以示負責,而大多數在媒體前立場反覆不一的委員們卻不需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在其中,真正被玩到死的,卻是攸關國家千千萬萬人口的法律。

  怪不得老爸死也要選上立委,他當時的一番話,佳築還記得很清楚,那時聽了刺耳,如今則是有種「可笑又可悲」的同意。

  『我干了十幾年流氓都白幹了,兒子!你知道我們國家現在最大尾的流氓都在哪裡嗎?立法院啊!你瞧瞧這報紙上寫的,他們愛幹什麼就幹什麼。要加薪,大家一起投票表決就好了!要補助,大家一起投票表決,政府就得給他預算!要擴權、要增加席次、要蓋一棟豪華人辦公室,要什麼有什麼,還不會被條子捉去關!這不是比土匪強盜還要好幹嗎?我非選上不可!有這麼好的差事,怎麼可以留給別人去做呢?X的,林杯一定要做這個什麼立法委員啦!』

  每當有人捉住他的背景大作文章,以「漂白立委」的稱號強冠於他頭頂上,佳築耳中也會響起父親爽朗的大笑,說著:『聽狗在吠咧!我流氓、我土匪?我哪有那些人厲害?我卡安怎狠,也狠不過那些穿西裝的啦!為啥咪?足干單,我頭殼沒那些人奇巧,想不出什麼害人的步數,像他們一個個攏是吃人不吐骨頭的,那才叫狠啦!』

  父親的一生是非恩怨多,但佳築從不認為那樣子的下場,是父親應得的。

  即使到現在,父親被暗殺的案子,仍不見什麼破案曙光,可是他絕不會放棄,他一定會持續地調查當年正在處理的議案與相關人士,直到找出那只暗中謀害父親的手。

  可是,你還是很愛自己父親的吧?

  佳築把目光移到那張平凡而秀氣、不驚艷卻十分耐看的小臉上,悄悄地掐住熟睡中的她的小鼻子,低語著:「從哪一點看妳,都不像是個敏銳的小東西,卻說出這麼一針見血的話,真是的……沒見過像妳這麼怪的女孩子。」

  「唔……」她動了動流著口水的小嘴,嘟囔著:「不要吵……我還沒睡夠……」

  放開惡作劇的手,佳築正想著要不要倣傚她補個眠的時候,電梯門外驀地響起陣陣雜亂的腳步聲,緊接著就是一陣敲打和問話──

  「裡面有人嗎?是不是有人在裡頭?」

  「趙委員!您有沒有在裡頭?有的話,請回答!」助理焦急地呼喚。

  看樣子,羅馬假期一般的光陰已經結束了。

  佳築瞄了一下時間,差別只在於羅馬假期裡的奧黛麗赫本擁有七天假期,而他這苦命的趙委員只有兩小時而已。

  「哈囉,小姐,起床的時間到嘍,有人來救我們了。」

  邊叫醒她的同時,佳築也把原先卸下的鐵面具再度掛上。當電梯門重新打開的那一刻,他便得回到現實世界中,繼續做他惡名昭彰的漂白、黑心立委了。



  夢境中,梓旻換上了一身的女超人裝。

  「你說!為什麼這也叫做限制級啊?騙你家小孩子沒看過電視新聞、沒看過更誇張的八點檔屁屁火是嗎?要是連那種東西都可以放在八點檔播,為什麼要找我的書麻煩啊?你們給我仔細地拜讀,一個字一個字地給我看完整本書,再送上長達一千字的書評感想,最後再給我判定這到底是不是限制級!如果答案和我預期的不同,哼,我罰你們一輩子留在用書做成的監獄裡,給我看上一輩子的『閒書』!」

  手持著機關鎗,對準一干沒長眼睛的官員。

  「嗚嗚,偉大的『敬愛出版品女超人』,對不起,我們不知道妳的書原來是這麼地好看!」

  每個官員都縮小為三頭身,長相活像童話故事裡的七個小矮人。

  「是嗎?少拍我的馬屁,把感想交出來!沒交出來,就小心你們頂上所剩的三根毛,我會把它們全部掃落地!」

  他們緊張地護住頂上的毛髮,面容哀淒。

  「饒、饒命啊,我們不敢了!我們馬上把妳的書列為必讀教科書,讓每位青少年都能閱讀到您的世紀巨著,讓世人都知道您的《天才小嬌妻》真是寫得可歌可泣,內容精彩絕倫更勝魔○、哈利○特!這麼富有教育意涵的書,世所少見,怎麼會是什麼限制級呢!馬上改,我們立刻改!」

  噠噠噠噠,機關鎗連發N彈,打得七矮人官員個個跳腳,莫不驚慌失色。

  「女、女超人,我們說錯什麼了?」

  噠噠噠噠,機關鎗再次掃過他們的頭頂,精準地打落三根毛中的一根。

  「女、女超人饒命啊!」

  「你們是用哪只眼睛看書的?像這種娛樂書籍,怎麼會是教科書?你當天下的兒童、青少年都是白癡不成?我生平最不屑的,就是立場不堅定的人!看人說人話、看鬼說鬼話,現在你們根本是看圖編故事、看文字亂解釋!原來是你們這種人,才會定出這麼荒誕可笑的法規!我問你,難道分級還要看交情不成?對你們想拍馬屁的人就給個普通級,不值得拍馬屁的就大剌剌地叫它滾去限制級,是不是?」

  「不、不,我們不敢。」

  「睜眼說瞎話!不行,我看你們根本是被幕後勢力給操縱了!是哪個怪物在操縱你們的?我要把它揪出來!」

  小矮人們紛紛跪倒在地,放聲大哭。

  「您真是明察秋毫啊,激愛出版品女超人!其實,我們新X局某年某月出了一個大怪物,我們受牠的淫威壓迫,所以不得不照牠的話去做。因為我們不照做的話,不但官位不保,還會被牠給吃進肚子裡去。我們一直忍辱負重地等待著逃出新X局的一天,現在您出現了,真是我們的救星啊!」

  哈哈哈,激愛出版品女超人仰頭大笑。她就知道,這一切絕對不會是巧合。一如她早已預料到的,現今的混亂是出於惡勢力介入!

  「說!那個怪物在、哪、裡!」

  「不行啊,女超人,那怪物非常厲害,十八般武藝都會。牠的身長有台北101那麼高,牠的體寬有一個中山足球場那麼大,妳絕對打不倒牠的!」

  「怪物有你們說的那麼高強碩大嗎?是真的嗎?那,為什麼沒有人看到那個怪物咧?我不信!你們故意不讓我去找怪物的嗎?」

  七矮人官員們奉上一副眼鏡。

  「這是專門用來讓妖怪現形的特製太陽眼鏡,只要您戴上後,就會看到那妖怪的蹤影了。可是請您千萬要三思,萬一和妖怪正面對上,牠發現了您的話,一定會把您給吃進肚子裡去的,牠最討厭染有出版品味道的人了。」

  激愛出版品女超人即使明知有生命危險,仍然不顧一切地接下眼鏡,跳上新X局的頂樓,正義凜然地決定與怪物一決死戰。

  「啊,是激愛出版品女超人!」

  下方一群被關在「天使專用」牢籠裡的兒童、青少年們,指著她大聲的呼喊。

  「救救我們,我們被關起來了!怪物說牠要保護我們不被出版品污染,所以要把我們關在這裡,直到我們滿十八歲才可以出去!我們還看到牠剛剛把一大堆我們爸爸、叔叔、爺爺、奶奶,所有大人們都在看的書給吃掉了,說那些書是逾越限制級,誰都不許看,不可以讓它存活,要吞掉才行!」

  居然把天下所有喜歡讀書的小朋友都關起來,這真是太惡劣了!不行,只要有那只無名怪物存在的一天,那座被稱之為「天使」的監牢就不會消失!

  「放心吧!各位小小朋友、小朋友,我一定會消滅那只操縱新X局的怪物,把所有你們想看的書還給你們。不過,如果是你們看不懂的書、或是上面貼著要滿十八歲才能看的書,要記得請把拔、馬麻陪你們一起挑選,一起閱讀喔!如果這點你們能答應我,那麼激愛出版品女超人,會為了保護全天下的出版品,努力奮戰到最後一口氣,絕不會讓你們喜歡的書,從世上消失的!」

  所有牢籠裡的孩子,都鼓掌著。

  「我們答應妳,激愛出版品女超人!」

  為了這些孩子、為了拯救天下的出版品,將它們從怪物濫殺無辜的大嘴下解放,激愛出版品女超人戴上了那副眼鏡──她看到了!好一副驚悚駭人的景象。

  龐大的怪物在街頭遊走,只要看到書店招牌就從屋頂掀開,然後把裡面的書一本本地揪出來,嘴中還不斷地吐出火花。

  「『同性戀不道德,限』、『男人露小雞圖片,限』、『女人沒穿內褲,限』、『噁心圖片,限』、『暴力圖片,限』、『文字描述性行為,限』、『文字描述犯罪行為,限』……限限限,全部都是限!這是貼紙,給我貼。貼紙一張要錢,沒貼要罰錢,被我捉到你就死定了,快給錢!」

  「拜託你,這本書是《嬰兒與媽媽》,它只是拍出了母親抱著全裸的男嬰圖片而已啊!還有,這本書登的是瑪麗○夢露的劇照,這樣也要限嗎?」

  「還敢狡辯?列入猥褻刊物,逾越限制級,關起來!」

  激愛出版品女超人決定她不能再坐視下去了。她連連飛越好幾棟建築物的屋頂,來到無名怪物的面前。

  「給我住手!」

  怪物一手拿著書,正要把它吞進肚子裡。

  「是誰?膽敢出來反抗我!」

  「我是激愛出版品女超人!可惡的怪物,不許你再繼續殘害出版品,不許你再搗亂整個出版界!我今天來,就是要將你繩之以法的!」

  「法?哈哈哈,法律是站在我這邊的!你們這些傷風敗俗的東西,都要從這世界上給我消失,消失消失!」

  「住口!法律不是讓你用來胡亂消滅出版品的東西!瞧我激愛機關鎗的厲害!」

  噠噠噠噠……

  不愧是操縱新X局的怪物,女超人的機關鎗連連發射了幾百槍、幾千槍「愛」子彈,然而這樣的掃射還不足以讓牠致命。只見牠不斷地吐出「限限火」,企圖燒死女超人。當然,身手矯捷的女超人隨即以千變萬化腳,迅速、靈敏地在各大街小巷中橫行,忽上忽下,絲毫不讓火花延燒到自己身上。

  可是,危機出現了!「愛」子彈只剩下最後一發了,而傷痕纍纍的無名怪物卻仍然屹立不搖地站在街道上。

  緊張、緊張、緊張,刺激、刺激、刺激。

  在這生死的一瞬間,激愛出版品女超人是否能想出脫困之道呢?她該怎麼對付頑強的敵人呢?

  她知道了,她還有最後的一項法寶──把手指放在口中央,她吹了聲響亮的口哨。

  嗶嗶!響亮的口啃聲傳遍了各地,當然也傳到了「那個人」的耳中。一抹身影迅速地由小巷中跳上樓頂,再由樓頂往上跳到女超人的身邊。

  「親愛的,我來了!妳沒事吧?」

  「幫助我,達令!讓我們一起同心協力地拯救你的小雞雞,不然在所有的出版品當中,你永遠只能當個『不舉』的男人了!」

  激愛出版品男超人聞言,立刻舉高雙臂,展現他超人一等的男性體魄。

  「我們當然不能容許這種事發生,對付怪物的事就交給我了,女超人!」

  「喚,親愛的~~加油吧!」

  於是乎,得到強大助力的女超人,站在一旁看著男超人英勇地出擊……


  「……醒醒,喂,該醒來了。」

  可惡!不要吵,她還想看激愛出版品男超人與無名怪物的對打。

  「大小姐,妳不想離開這部電梯的話,我要一個人先走嘍!」

  梓旻從柔軟的「枕頭」上,張開惺忪的眼,她揉著眼角,口齒不清地說:「男超人你贏了……」

  「啊?」

  梓旻格格笑著,起身離開他的膝蓋,還沈醉在美夢餘韻中的她,以愉快的表情說:「在夢中,我們一起捍衛住你的『男性本色』了。」

  趙佳築完全聽不懂她在說什麼。「我們被困在這兒的事,已經有人發現了。他們要我們等一下,會有人從外頭替我們開門的。」

  「哇,第二個好消息。」

  「妳是作了什麼夢啊?」看她眉開眼笑的,他不禁好奇。

  她聳肩。「我只希望現實也能那麼美好就好了。」

  喀喀的聲響已經清晰可聞。梓旻忽然想到,一等電梯門打開,自己和趙佳築也將分道揚鑣了。他們原本就是兩個世界的人,不過是因為機緣巧合才會在這部電梯裡共同度過這段時光,未來彼此生活的世界差距太大,恐怕難以再有交會了……

  梓旻方纔還雀躍不已的心,一時間又隱隱作疼了起來。

  「我還沒有問妳叫什麼名字呢。」

  梓旻抬起頭,強掩低落的情緒,微笑地說:「啊,對喔,我們都說了那麼多話了,居然連名字都沒告訴你。我叫李梓旻。」

  「子民?」

  「不是啦!是梓、旻。」拉過他的手心,直接寫給他看,她還附上解說:「因為我爸爸是個軍人,他誓言要保家衛國,因此就叫我大哥為梓國、我二姊為梓家。後來呢,我三哥出生了,他索性和我媽再接再勵地生了個女兒,湊成國、家、仁、民……可是叫梓民太像男孩子,我媽媽抗議,所以才改為梓旻。很有意思吧?這樣子你應該很容易記住我的名字。」

  趙佳築頷首著,回道:「雖然現在妳應該知道我的名字了,但禮尚往來,我也自我介紹一下吧。我姓趙,佳築,意思是美好的建築。我老頭取這名字,不是因為他希望我做個建築師。這是我母親的心願,她希望我能為自己築一個美好的未來,不要像我父親那樣。」

  「你有兄弟姊妹嗎?」

  佳築搖了搖頭。「很遺憾,我母親生完我之後,就罹患了子宮方面的毛病,再也無法生育。」

  「嘻嘻,所以才會養出你這麼霸道的性格啊!」

  他揚眉。「拳頭都挨了,到現在妳還要跟我翻舊帳嗎?」

  「好啦,不講就是。」伸出手,梓旻說:「很高興認識你,趙佳築。」

  握住她的手。「這是我的榮幸,李梓旻。」

  她哈哈一笑。「我們好像完全顛倒過來了,人家說不打不相識,真是其來有自。」

  「我留張名片給妳,想聯絡我的話,就直接打上頭的電話。接電話的可能是我的助理,不過妳只要留下大名,他會告訴我的。」

  接過趙佳築掏出的名片,梓旻看著上面的頭銜與聯絡方式,她知道自己是不會撥打它的。她不笨,在這兒發生的事不過是意外的小插曲,要是以為這樣就能高攀上趙大委員,抑或期待人家真的把她當成「好友」,那就傻呆了。即使涉世未深的她,也知道「應酬」時說的話,可不能認真。

  人家是客氣,她自己得有自知之明。

  「好的,謝謝你,趙先生。」

  「……叫我佳築也沒關係吧。」他黑眸閃過一絲謎樣的光芒。

  梓旻能回答前,一道道刺眼的光芒忽然竄入這密閉的空間,無數的雜音也伴隨而來,她被眼前的光景給嚇得說不出話來。

  啪嚓、啪嚓!此起彼落的拍攝聲音,以及尖銳的、如暴力般襲來的問話聲,轉眼間就把這小小電梯所醞釀出的「寧靜」氣氛給破壞殆盡。

  「趙委員!您被困在電梯裡有多久了?」

  「委員,您到這間飯店的目的是什麼?您身旁的這位小姐和您是什麼關係?請您回應一下,謝謝!」

  「您是不是來這間飯店約會的?您在上頭開房間了嗎?她是您新交的女朋友嗎?」

  「委員,說句話嘛!委員!」

  麥克風不斷地朝他們推過來,梓旻一個不注意,還被攝影機打到了頭。她真沒想到一名立委被關在電梯裡的消息,竟會有這麼多媒體記者跑來採訪。是因為立委的身份特殊嗎?還是因為趙佳築的「身份」特殊?這梓旻就不得而知了。

  她同時也體認到了,被迫曝光在鏡頭前的不愉快感受,是很難以筆墨形容的。那一道道刺探、揣測,巴不得將她的底細全部都掀開來的目光,讓她有種被人「強暴」的感受。

  「被困在電梯裡是意外,這位小姐與我素昧平生,我們不認識。」

  素昧平生?!這字眼猶如一根細刺,狠狠地紮在她的胸口。下意識地,她回過頭去看他,可是兩人的視線明明相遇了,他卻硬生生地扯開,並且以冰冷的口氣強調:「我和她毫無關係。」

  梓旻像聽見了什麼東西破碎的聲音。她不知道那是什麼,也害怕去面對那些碎片。

  「趙委員,那您可以解釋一下,這個時間您到此飯店的目的嗎?有人說您是來密訪A國的○○集團,是不是有這種事?」

  「我無可奉告。」

  一群又一群的記者圍繞在趙佳築身旁,他們把梓旻擠出了電梯外。這時她看到一名身穿西裝的年輕男子上前,擋住所有記者的採訪,並說:「委員被困在電梯裡很久,已經很累了,現在不便回答各位的問題。如果有什麼疑問,我們明天再說好嗎?很抱歉。」

  在年輕男子身後,還有兩名像保鏢的人物,他們迅速地上前護衛住趙佳築,一行人突破記者的包圍線,往反方向迅速離開。鎂光燈也迅速地追逐在後,漸行漸遠,剩下梓旻一人被留在後頭。

  呵!自嘲地笑著,梓旻現在終於回到了現實的空間,雙腳也踏實地踩在地面上了。那一段電梯裡的「回憶」,就當成是場夢,把它給忘記吧!

  「小姐,妳真的與趙委員沒有關係嗎?」有一名斜背著背包,看似報社記者裝扮的人,接近她說:「你們在電梯裡面,都說了些什麼?」

  梓旻慌張地後退。「我、我們什麼都沒有講!就算講了話,也不關你的事吧!」

  「別這樣,說一下嘛!」

  又來了!又是那種教人不舒服的「刺探」眼光。梓旻不想再多惹是非,趕緊往飯店的玻璃大門邁進。

  「小姐!小姐妳別跑啊!」

  拜託!別再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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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在助理的幫忙之下,終於甩開了煩人的媒體。趙佳築一坐上車,便問助理道:「我被困在電梯的時候,有沒有和許淑琪取得聯絡,告訴她要另外再約時間?文賓。」

  「很抱歉,委員。我一直奉命待在車內等,因為您去了太久還沒有回來,所以我才徵詢飯店櫃檯,請他們讓我上去找您。結果他們說A國那一行人,在半小時間就忽然退房離開了,我這才知道不對勁。後來到處聯絡不到您,大家在飯店內分頭尋找,好不容易才發現到電梯有異狀……我到現在還沒有時間與許小姐聯絡呢。」

  佳築一彈舌。這名叫曾文賓的助理剛來一個月,有很多事情都還在狀況外,要不是另一名長年跟隨的助理出國旅遊一個禮拜,他也不會讓這種新助理跟在身邊。這個禮拜,曾文賓已經出了很多次讓人頻頻皺眉的小失誤,但是今天這個失誤真是太大了。

  「電話給我,我自己聯絡。」要是手下派不上用場,也只好由老闆親自出馬了,不然能怎樣?

  接過助理遞來的電話,佳築邊按電話號碼,邊看著後視鏡中車燈的數量。那些記者還真不死心,也不過就是個立委被卡在電梯裡的小新聞,有必要這樣窮追猛打地想問出什麼「內幕」嗎?

  電話一接通,傳出的竟是機器式的回復:「您所撥的電話目前沒有響應,請稍後再撥。」

  佳築掛斷電話,總覺得事有蹊蹺,卻又無法捉得準確,那種如魚骨鯁喉般的感受始終揮之不去。

  「文賓,電梯是發生什麼樣的問題,你有沒有問清楚?為什麼會被卡在那裡那麼久,卻沒有人發現?」

  「那時候我急著找人把電梯門打開,還沒有時間去問這個。委員覺得有何不對勁嗎?難道不是普通的故障?」

  「明天你去問一下飯店方面,要他們提出說明。」佳築未把心中的疑慮告訴他。在還沒有獲得任何左證前,他都必須小心謹慎地採取行動。假如它不是普通的疏失,而是有人故意要阻攔他上樓的話……

  這背後隱藏的陰謀與算計,絕非單純的「阻止」他與A國人士會面而已。

  「好。」

  「還有,你去幫我調一下出版品分級法規的相關資料,以及搜集一下當初支持相關法案的委員名單。」

  「您說的是出版品嗎?委員。」

  「一句話,別讓我重複兩次。」唉,沒經驗是一回事,但不夠機靈這點,可就是無藥可救了。

  「但是委員向來對於那類的法案沒有什麼參與,怎麼會突然……」

  「文賓,你的工作內容不是幫我過濾我要做什麼樣的調查,而是幫我取得資料。假如這麼簡單的動作你都不能達成,那麼你從明天開始不必到我的國會辦公室也無妨。」佳築毫不留情地說。

  年輕男子脹紅臉。「是,委員,我知道了,我馬上去辦。」

  終於把事情交代完之後,佳築合上雙眼。希望不會有什麼無聊的八卦媒體,跑去騷擾「她」才好。那些媒體別的不擅長,最擅長的就是捕風捉影,看到一個影就能生出個子。因此剛剛他故意表現得「冷酷無情」,為的就是想降低「她」那邊的麻煩,但也無法保證能完全幫她斷絕掉。

  偏偏自己出面的話,只會更引起那些逐臭高手的媒體們更多的興趣。縱然他有心想保護她,也無法完全讓她不受打擾。

  過去他已經有過數度慘痛的教訓,為此而與幾名他認真交往的女子鬧到分手收場了。

  她們一開始總是說:「沒關係,就算在媒體面前曝了光,我們相愛的力量,也不會受到影響的!」、「我不在乎媒體怎麼跟,我們是正正當當地交往,哪有需要偷偷摸摸的地方!」、「我和你在一起時,便知道你是公眾人物,這種跟拍是免不了的,我很清楚。」

  可是,當她們嘗到活在「顯微鏡」下的世界是什麼滋味時,往往會說:「我已經受不了了!跟跟跟,什麼地方都有躲起來的相機!連我在家裡挖鼻孔都有人要拍,這種日子我過不下去了!」、「你為什麼不能讓那些媒體離我遠一點兒?你是立委吧!你不是應該有辦法對付他們嗎?」、「求求你,我們分手吧,再這樣下去,我會精神崩潰的!」

  如果連那些向來習慣成為矚目焦點的名女人,都會因狗仔隊而捉狂,那麼一個日子平凡、生活平靜,成天窩在家中創作的她,又有什麼「武器」,能夠防衛自己不被媒體傷害呢?

  他不願意那樣的事發生,也不樂見她表情豐富的可愛臉蛋因此而憔悴。

  所以,暫時地,他們之間必須保持距離。直到新的「話題」取代了今夜所發生的事為止,他都不能再與她有任何接觸。佳築在心中為自己「想再次見面」的念頭,銬上了無法拆開的鎖煉。

  緩慢地張開眼睛,車窗外形形色色的招牌,妝點得街頭呈現出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忽然,他的視線裡躍入了某間知名連鎖書店的招牌,觸動了心頭角落的記憶。

  我寫了一本叫《天才小嬌妻》的小說……

  如果你有興趣拜讀的話,我會送一本簽名書給你……

  佳築開口:「文賓,你在前面的路口前停一下。」

  「委員,您忘記什麼東西了嗎?」慢慢地減緩車速。

  「我要去一趟書店。」

  助理滿臉都是問號,但他還是乖乖把車靠邊停好。

  佳築跨出車外,走向書店的玻璃門。一進書店內,就見許多人徘徊流連在雜誌區觀賞免費書刊,他則朝著書店深處,專門擺放文學作品的地方走去。

  可是,他放眼所及,竟找不到近似書名的作品。

  奇怪了,莫非是沒有存貨?他轉身朝櫃檯而去,向書店的服務人員詢問道:「對不起,我想找一本叫做《天才小嬌妻》的書,可是都找不到。請問一下你們書店有這本書嗎?」

  「請稍等一下,我幫您用進貨系統查詢。」服務人員雖然露出狐疑的神色,仍然迅速地操作著計算機。短短幾十秒後──「很抱歉,先生。您所查詢的是非文學類的休閒奇情幻武小說,這類小說只要列入限制級,我們就不進貨。所以您要找的書,恐怕我們沒有。」

  蹙起眉頭,他環顧著店內四周的書架,以及在書店內的顧客,看似與以往一樣平和的店內,卻又與過去有些不同,有種說不上來的……不協調感。彷彿每個人臉上都掛著小心翼翼的表情。

  「如果你們不進貨,可以幫我訂嗎?」

  服務人員沉默了一下,接著勉為其難地說:「請稍等,我幫您去問一下店長。」

  佳築深皺著眉,他看著服務人員消失在一道門後,接著等待了將近五分鐘,才有一名年紀稍長的男子走出來說:「不好意思,如果您要在我們這兒訂書的話,恐怕必須跟您索取身份證明文件的影本,以及請您填寫一張切結同意書。」

  「切結同意書?」

  佳築銳利的眼神讓店長嚇一跳,他趕緊聲明:「如果您不願意的話,我建議您可以到其它地方訂購,好比網絡書店。」

  「……什麼樣的切結同意書?」

  店長從櫃檯底下抽出一迭空白的切結書,上頭簡單地寫著──


  本店已確認過貴顧客之身份為年滿十八歲之成年人,同時也告知貴顧客根據中華民國出版品分級辦法之規定,列為限制級的刊物,不得提供給十八歲以下之青少年、兒童觀看。如貴顧客家中青少年、兒童,接觸到本限制級出版品,則一切責任應由貴顧客承擔。

            立切結書人:

            ○○○書店,○○分店

            日期:


  佳築真是無言以對了。

  他錯愕地看著那張同意書,慢慢地抬起頭問:「你們這麼做,沒有被顧客抱怨過嗎?」

  「當然有,可是我們店家也是很無奈的。您想想,我們在這邊雖然確認過顧客的身份,可是假使哪位顧客把書帶回去給小孩子看的話,我們也管不了。但是家長可不管那麼多,他們要是拿著買書的發票,前來誣指我們把書賣給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而讓我們被勒令停業的話……我們實在承擔不起這風險,只好請顧客見諒了。」

  店長指指身後那一大迭的文件。「這些就是這半年來累積下來的。願意簽的,我們很感謝他,但更多客人一聽到要填切結書,就非常生氣地離開,還說下次絕不再來消費,讓我們百口莫辯。唉,政府的政策如此,我們再怎麼覺得不合情理,也必須按照法規做事啊!」

  「可是你們讓人購買文學類的限制級刊物時,並沒有要人填切結書吧?」

  「噯,是啊。因為我們都會先在店內核對身份證,而且監視器上也已經拍攝到我們過濾購買者身份的畫面。」

  「……我懂了,因為青少年接觸文學類的限制級書刊,家長比較不會有意見。可是萬一是些打發時間用的小說,家長較會找你們麻煩,所以你們不想賣,是吧?」

  店長苦笑了下。「很抱歉,政策就是這麼定的。」

  佳築搖搖頭。「我到別的地方去買,謝謝你。」

  「謝謝光臨,歡迎下次再來。」書店的店長與服務人員皆露出鬆口氣的表情,慇勤地目送他離開。

  在佳築跨越那道玻璃門的時候,他思忖著──

  有多少人和我一樣,乘興而來、敗興而歸?而那些被拒於門外的青少年,是會像那些教育立委與教育媽媽們所期待的,遠離了不良書刊而回歸家庭?或者,他們索性放棄了閱讀的習慣,往街頭去找樂子,深夜不回家呢?

  我們國家的警力,為此是否要增派更多的人手在夜晚巡邏,找尋那些不願意回家的青少年,「輔導」他們回到衛途呢?

  或者,該問的是……國家還要幫「家長」教育他們的孩子到什麼樣的程度?

  是否乾脆設立一個兒童、青少年集中營,讓他們只能閱讀國家指定的書籍、只能觀賞國家指定的頻道、只能瀏覽國家指定的網絡、只能與國家允許的「外界人士」有所接觸,好比老師、家長、知名教授、學者專家……那樣才能「真正」達到他們保護青少年的目的,建立起兒童、青少年不受污染的「純正國度」吧!

  搖了搖頭。他已經很久沒有自己進過哪間書店去買書了,他多半都是請助理幫他去找資料、搜集有需要的書刊。未當立委前,還有時間閱讀,現在他光看那些法案、預算案的數據就已經分身乏術了,哪還有時間看書?

  所以他不知道、真的不知道,買一本限制級的書要立切結書的荒謬戲碼,竟在台灣街頭上演了。可笑的是,據他所知,可以拿來改造槍枝的玩具槍,還不至於要以身份證影本與切結書才能購買呢!

  梓旻是對的。

  這已經不是他能推卸的責任了。縱然他不曾意識到事態的嚴重性,但他是立法院裡的一員,他責無旁貸地必須正視這條法規所引起的社會亂象──已經導致多少問題的發生。

  上車後,佳築吩咐助理多加一樣要搜集的資料。「文賓,你務必要幫我買到那本《天才小嬌妻》。」

  「是,我記下來了,委員。」



  「媽!」

  梓旻急急奔跑回靜坐抗議的地方,赫然發現家中的成員都到齊了,除了小哥阿仁在台中以外,大哥、二姊都站在母親身邊,表情凝重地看著她。

  「阿旻!妳跑去哪裡了?把媽急死了妳知不知道?媽告訴我說妳失蹤的時候,我是沿路飆車趕過來的,結果可能得收上好幾張紅單呢!」梓家怨聲連連。

  「沒錯,阿旻。妳自己跑到這種地方來抗議,已經有欠思量了,怎麼還能讓媽替妳操更多的心?妳鬼混到什麼地方去了?快點說!」

  梓旻焦急地回頭望,發現那名死纏不放的記者還在不遠處觀望著,她怕那人又要上前來追問東、追問西的,於是說:「好啦,所有的事等回家我再跟你們仔細說,現在我們先離開這裡吧!」

  「離開?妳不抗議啦?」梓家眨眨眼。

  梓國馬上點頭說:「很好,我本來就不贊成妳跑到這種地方來抗議,打算用扛的都要把妳扛回去,現在既然妳自願回去,那是最好不過的了。」

  從頭到尾都沒講話的母親,開口說:「小旻,妳是不是惹上什麼麻煩了?那個在後頭鬼鬼祟祟地看著我們的傢伙是誰啊?」

  母親此話一出,所有的人都轉頭朝那名「尾隨而來」的記者看去。

  「不用理他啦!」趕緊收拾起地上的紙箱與手制的抗議標語。「姊,妳的車停哪兒?我們快走。」

  或許是看出她臉色透露的不尋常,家人沒有再一味地追問下去。他們分乘兩輛車離開了市區。


  經過半個小時左右的車程,一行人返抵家門。

  拎著紙箱,以為能「不動聲色」地溜回房間的梓旻,被大哥、二姊一左一右地夾擊,他們把她給架到客廳。

  「現在妳該可以告訴我們,發生什麼事了吧?」梓國表情嚴肅地開口。

  「拜託你們,我是受害者,別把人家當犯人審嘛!」

  可是她的抗議,還是消弭不了家人質疑的目光。梓旻歎口氣,將自己與趙佳築的那段「小插曲」全盤供出。

  「現在你們可以安心了吧?那個記者很煩,一直追問我和趙佳築是不是事先認識什麼的,又懷疑我和趙佳築要一起到樓上開房間。真是有夠莫名其妙的,好像天下的女人只要和趙佳築共處一室,就都一定和他有一腿似的。所以,我才不想繼續待在那個地方,並不是我要放棄靜坐抗議喔!」

  「嘖!那些八卦雜誌的記者一個個都像是吸血蚊子,見到題材就猛追不放,極盡誇大之能事,害得近來的新聞報導越來越腥膻,什麼公正客觀的媒體都消失了。」二姊梓家同情地對梓旻說:「妳不必怕他們,我們行得正、坐得端,他們敢隨便寫,我們就去告他們!」

  「哎呀,沒事被關在電梯裡已經夠倒霉了,我可不想為了什麼報導而天天跑法院。反正我是一號平凡人物,不會有什麼報導的價值,他們不過是想報導趙佳築的緋聞,等他們去查一查,知道我和他真的是沒什麼關係後,自然就會失去興趣了,我只要等到那時候就行了。」

  梓旻不擔心那些八卦雜誌,最讓她煩悶的是自己被迫中斷的靜坐抗議。

  「妳還知道這點啊?那麼,現在就放棄什麼抗議活動吧!」

  梓國把唇抿成一直線,繼續說:「我不贊成妳這麼做的理由,不是怕妳拋頭露面、丟人現眼。妳有深思熟慮過,自己想達成的目標,有如一隻螞蟻想推倒一頭像嗎?妳懂不懂政治圈的生態?國家機器是怎麼運作的,妳明不明白?這分級辦法早在六個月前就通過實行了,妳當時曾經想過它會對妳造成的影響嗎?現在妳才要抗議,會不會太遲了點?」

  大哥說的話句句都是那麼的沉重,梓旻紅了紅眼眶。「我知道大哥的話沒有錯,是我太漠不關心這些事,以為自己一定不會受影響。反正我不畫色情漫畫,沒寫色情小說,那些人要捉也不會捉到我,比我更該被捉的還有一堆。是我當時太天真,沒有出來保護自己的創作自由……但現在我就只好躲在棉被裡哭,再繼續看著別人也一樣莫名其妙地被剝奪自由嗎?我想挺身而出,不是光為自己說話,我是希望能讓其它人也知道,已經有這樣的事、大家要注意到這件事。這樣也有不對嗎?」

  梓旻逞強地一抹眼角。「我不會放棄的,我知道自己是只隨便踩踩就扁掉的螞蟻,可是能多一個人也好,只要有人注意到這件事,我便會不停地、不停地說下去。」

  不想再與哥哥、姊姊爭論這一點,她轉身往樓梯跑去,把自己關進房間。

  頓時,梓國承受著妹妹與母親的雙重責難眼神,囁嚅地問:「是……我弄哭了小旻的嗎?」

  「不然咧?還有誰啊!」梓家雙手插腰。「你就不能體貼一下小旻嗎?她的書被查禁已經夠難過的了,連親人都捅她一刀的話,誰受得了啊?」

  「我沒有要捅她一刀的意思。我只是想告訴她,要面對現實。」梓國辯解。

  「但你弄哭了她是事實。」梓家唉地大歎口氣。「看小旻那麼難過,我覺得自己好沒用,不能幫上她什麼忙。」

  「我建議妳現在馬上去考高普考,馬上去拍總統的馬屁,當上新聞局長,接著廢除分級辦法。」

  「……這笑話一點兒都不好笑!」梓家真覺得「男人」──縱然此人是她的哥哥──有時候真是不懂體貼、不會看情況,只會讓人氣死的動物。

  梓國見狀,翻翻白眼。「不然妳希望我說什麼?我認識的人裡頭,全是些商業界的人士,沒有文化界、法界或是政治人物。想幫小旻一把,也不知從何幫起?」

  「先從閉上你那張嘴開始。」梓家捲起衣袖說:「我來打篇文章做成傳單,小旻要到街頭靜坐的時候,我們就幫她在路邊發傳單吧!希望這樣能讓小旻的故事廣為流傳,讓更多人注意到這件事。」

  「我們?!」梓國嚷道。

  梓家笑著說:「你想做個光說不練的男人嗎?大哥。你自己說要幫助小旻的,既然你想不出更好的法子,那就按照我的法子去做,有異議嗎?」

  「……我做、我做就是了!」舉高雙手,在妹妹的「親情壓力」下,李梓國高喊投降。

  歷史有教訓,千萬不要與女人為敵,除非你想一輩子活在婆婆媽媽的嘮叨下。



  哭累而不知何時睡著的梓旻,再次被叫醒時,已經日上三竿了。母親拿著無線電話子機,遞給還在半夢半醒間的她,並說:「喏。早餐也已經快變成午餐了,要是妳講完電話,就快點洗把臉,下來吃飯吧。還有,梓國上班前,要我把這個拿給妳。」

  梓旻傻傻地接過話機,夾在耳朵邊。「喂,我是梓旻。」另一手則打開了哥哥留下的一張卡片,上面寫著大大的「對不起」,她笑了笑。

  『梓旻~~』

  震耳欲聾的尖叫聲傳來,把梓旻腦子裡剩下的最後一隻瞌睡蟲給殺光光了。「妳幹麼一大早就謀殺我的神經啦?阿芷!」

  在電話彼端的王芷秋不管她的抱怨,連珠炮地開始嚷著:『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為什麼妳會變成趙佳築身邊的神秘女子A?妳說,妳背著我偷偷和他做了什麼好事?在我離開那邊之後,妳是怎麼和那男人勾搭上的?』

  「噯噯,王芷秋大小姐,什麼勾搭、什麼背著?我是淫妻還是奸婦,讓妳用這種話來形容我?」

  梓旻一肚子不知該笑還是該哭的火已經無處可發,結果芷秋還自動送上門來。「我告訴妳喔,這次的事,我是無辜的、徹底清白的!妳若是我朋友的話,就不許相信那些什麼八卦新聞報紙的鬼扯!」

  『那妳自己說嘛!究竟是怎麼回事?報紙上可是刊得清清楚楚的,妳的大臉就在趙佳築的帥臉旁邊,難不成世界上有第二個趙佳築嗎?』

  「哪有怎樣!我看妳只要把那些形容詞從報導當中刪光光,還有記者加上的『可能』啦、『有可能是』啦,這類的話也全都去掉,差不多就是發生的事了。」梓旻不想多提趙佳築的事,因為每講一次,那男人的臉就像是要烙在自己腦子裡似的。揮之不去,忘也忘不掉。

  「妳沒別的事,我就掛電話了。」

  『等等!那你們上旅館開房間也是──』

  梓旻嘟起嘴地按掉通話鍵,把子機往床上一丟,下床刷牙去了。

  當她窩在套房專用的小洗手間的鏡子前,滿口塞滿牙膏泡沫時,電話第二度響起。

  她默默地走向床邊,拿起話筒,一聽見『梓旻!妳怎麼可以這樣掛我──』

  嘟──乾脆地再次掛上電話。

  走回浴室,吐乾淨口中的泡沫,接著洗了把臉,換上另一套乾淨的家居服。梓旻要下樓吃早餐前,電話第三度響起。她無奈地一歎,對王芷秋的鍥而不捨,只能用「佩服」來形容了。

  「芷秋,妳別鬧了。妳明知道我不可能會──」對著話筒,這次採取先發制人的梓旻卻聽到一個截然不同的聲音。

  『不好意思,我想找李梓旻小姐。我是慶石出版社的。』

  「啊?咦?張姊!」她趕緊說:「我是梓旻啦!不好意思,我誤以為這是我朋友打來的電話。」

  『沒關係。那個……阿旻,老闆問妳要不要今天抽空到出版社來一趟?他有些事想和妳談談。』

  「和我?是什麼事啊?」梓旻一顆心直往下墜。莫非,老闆終於要宣告與她的合作關係……永久停止?

  『老闆也沒跟我講什麼,我只是來問問妳方不方便而已。』

  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早死晚死都是死,何不早死早投胎呢?「好,那我大概中午以前會到出版社一趟。」

  結束電話後,梓旻走到自己的書櫃前,看著那還不到「一排」,掛著慶石字號的奇情幻武小說。等自己從出版社回來後,她又將恢復成原本的「流浪作家」嘍!再也沒有出版社可依靠,得一間間地去投稿,看看有沒有人賞識,一切從頭開始。

  看著自己所使用的筆名,梓旻歎息著:「居然中途夭折,我看『布愛邊』這名字可能筆畫不太對,下次換筆名的時候,先去算算命吧!」

  嘟嚕嚕嚕~~電話又響了。

  「喂……」有氣無力的,梓旻回道。

  『梓旻,妳不可以捷足先登喔!應該也要把趙佳築介紹給我,這樣才公平──』

  梓旻沉默地把電話放下,先去填飽肚子再說。



  到了出版社,親切的主編拍了拍她的肩膀。「不要那麼沮喪,我們都知道這不是妳的錯,也不是誰的錯,只是我們倒霉了點而已。」

  就不知道是倒霉遇到了瘋狗,或該說倒霉生在這個時代成為作家。梓旻把這些想法放在心中,強顏歡笑地說:「張姊,謝謝妳。老闆在辦公室嗎?那我自己過去找他就好了。」

  跟幾位熟識的編輯揮揮手,梓旻朝著位於樓中樓上層最內側,掛著「社長」頭銜的門扉走過去。「老闆,我是梓旻,可以進去嗎?」

  「愛邊,妳進來吧!」

  不知跟老闆拜託過幾次了,千萬別用筆名叫她,偏偏老闆就喜歡這麼做。他老是說:「筆名要多叫幾次才會紅,所以妳要多多使用妳的筆名,知道嗎?」

  她一開始還乖乖照做,可是後來發現老闆只是喜歡戲弄她,因為他每次叫她「布愛邊」時,聽起來都像是「不愛鞭」。

  進門,關門。梓旻看見一向風趣幽默的老闆的胖胖臉龐,居然瘦了一大圈,而且頂上的稀疏毛髮更稀疏了,她不由得低下頭。

  「坐吧。妳想喝什麼?可樂、茶還是咖啡?」總喜歡親自招待旗下作者們飲料的老闆,走向放在辦公室角落的小冰箱。

  「那,烏龍茶就好。」

  取出兩罐一樣的冰烏龍茶,慶石出版社的老闆與梓旻面對面地坐著,空氣顯得有些凝重。他們大概都知道對方在想什麼、要說什麼,只是在等待著一個開口的時機罷了。

  老闆在梓旻喝了第一口烏龍茶後,啟齒道:「愛邊,妳很氣憤、很想為出版社討個公道,這我都懂。不過……妳的靜坐能不能不要去了?我不想再被新聞局給盯上,一次十萬也就算了,要是他們真要找碴,硬是要我歇業一年,那整間出版社的人都得去街頭喝西北風了。」

  「老闆……」梓旻還以為這麼做是在替他們宣揚正義。

  「妳的心意我真的很感謝,我不是說我不生氣,相反地,我也非常的不服氣,問題是形勢比人強,今天我若是讓妳繼續去衝撞,他們是對付不了一名自由自在的作者,可是卻對付得了一間跑也跑不掉的出版社。假設我可以馬上不開這間出版社的話,我一定和妳一起去街頭抗議!可是編輯們呢?編輯們的家庭呢?還有印刷廠呢?那些放在倉庫裡被退回來的成堆小說呢?其餘上百位在慶石出書的作者們呢?」

  老闆忽然將雙手放在桌子兩邊,深深地向梓旻一低頭說:「我請妳不要再生氣了,這件事就忘記吧!」

  梓旻啞口無言,她真的一個字也說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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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離開出版社的大門,梓旻踏著空虛的腳步,走在熙來攘往的人群中。看著擦身而過的人們,有的行色匆匆地低頭猛往前走;有的與身邊的朋友說說笑笑、打打鬧鬧;身穿制服的學生們看來也依然活力十足……

  可是,她剛剛卻看到了社會中最黑暗的一面。她笑不出來,也哭不出來。身處在一個極度荒謬卻又極度真實的世界裡,她掙也掙不開、逃也逃不掉,只覺得好累、好累。她已經沒有力氣再去爭取什麼了,不是因為它不值得爭取,而是因為它已經在這場謬劇裡被扯得破破爛爛、無一完整,就算能救得回來,它也注定是不完全的了!


  「梓昊,妳聽我說,只要妳不吵鬧,有人說他可以幫助我們脫困的。」

  「脫困?」

  「嗯。妳知道分級辦法中有說,如果我們業者自己的分級與公家機關的認定有所不同而起爭議時,也可以委請專家學者審核,讓公正客觀的第三者來判斷這本書是限制級或是普通級。」

  「……老闆,你難道……」

  「和我接觸的人,告訴我不必擔心要繳五十萬的罰鍰,也不必擔憂被勒令歇業一個月或是一年。這是個萬無一失,一定可以讓我們出版社和書店老闆都從中脫身,絕不會出紕漏的好辦法。」

  「你不是要……」

  「唉,和動輒五十萬的罰鍰相較,區區十萬元也不算什麼啦!」

  「你想收買那些、那些……」

  「那個人說,我只要捐筆錢給上述這些單位,一切就會打點妥當了,我們什麼都不必操心。」

  「不可以!老闆,你怎麼可以這麼做?!這樣做,不就像是罪犯承認了自己的罪行,為了脫罪而私下賄賂法官一樣嗎?難道你也對我們出版社編輯們的分級沒有信心?難道你願意接受人家掐住我們的脖子,指責我們是戕害青少年身心元兇的罪名?絕對不可以的!不論能不能脫身,這麼做就是──」

  「不然妳要我為了一個虛無的名聲,而讓更多人走上失業、失去棲身立命之所、失去一塊創作園地的道路嗎?!」

  「……」

  「妳說的是理想,但我們卻必須面對現實!就像被綁架的孩子,父母無法不去付贖款是一樣的道理。今天不付錢,萬一明天害孩子被殺了,做父母的豈是一句『我很後悔』便能挽回?我難道就願意看那些綁匪們氣焰囂張?我難道就想看他們坐在高高在上、假慈善真搶劫的道德家大辦公室裡,做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而我們卻必須向他們搖尾乞憐、向他們屈服、任他們踐踏?我也是恨不能揭穿他們的真面目啊!」

  「把這件事告訴新聞局嘛!讓那些膽敢向你索討金錢的機構的齷齪真面目公諸於世,這樣剛好也可以讓新聞局警惕到有人在利用公眾機器中飽私囊啊!」

  「沒用的。社會的輿論不站在我們這邊。我們是為了賺錢而沒有道德的黑心出版商,專門出版對兒童、青少年有害的書籍。倘若我們現在真的跳出來,那些單位一定會指稱是我們惡意造謠,故意想逃避自己應負的刑責,想移轉焦點,想要破壞這條『我們此類出版社眼中釘』的福利好法案,只為了能繼續吸取青少年的蜜汁,壯大自己的營收。」

  「可是、可是……我們還有書做證據啊!只要把《天才小嬌妻》拿出來翻閱,自然能知道它被檢舉為限制級,是件多麼無聊的事端了。大眾不是瞎子,不會輕易被騙的!」

  「自從妳的書被檢舉之後,出版社已經先全面回收了,外頭根本看不到這本書。至於妳的賣量妳也很清楚,那一、兩千本在外頭流通的,搞不好還有半數以上都被租書店藏到天花板裡,不知何年何月能再見天日呢!會買妳的書的,會有大學教授嗎?我是希望有,可是也不見得能在大海中撈針,找到一個說話有份量的讀者出面替妳作證吧?」

  「我不相信社會的公義會這麼容易就消失,只要我們引起這話題,大家一定會注意到這件事,說不定那時候我的書就可以重見天日了。況且,事情鬧大,他們的一切都會被放在顯微鏡下檢視,他們也不至於明目張膽地向你索取『回饋』,會規規矩矩地按照程序去審議這本書啊!」

  「這些都是『如果』。可是我們在媒體關係上是弱勢的一方,像我們這種小出版社的聲音,怎麼敵得過他們那些與政商媒體都關係良好的街道團體呢?或許有些人會站在我們這邊吧,但會是多少?一百、兩百?一千、兩千?那麼他們可能會發動上萬、十萬、二十萬人的聲音來壓倒我們。」

  「……」

  「不好意思,梓旻。我們就挑明講了,那些都是柿子挑軟的吃,專往軟泥踩下去的人。他們清楚那些成名、出名的作家是不可以碰的,那些長年被媒體捧為當代藝術大師的畫作是不可以亂貼標籤的,所以他們挑的都是像我這種小出版社,既沒有背景,跟媒體之類的也沒有什麼好關係……假使今天妳是台灣的J.K.羅琳,那麼就算妳要在書裡寫殺人放火、寫肉蒲團,那些人都會大聲稱讚妳的書是青少年必看的優良讀物。」

  「……不要這樣,老闆。我真的求求你,不要放棄,這至少有一半的機會,他們不可能掌握全部的席次,出席的學者裡面,總有人會說良心話的。」

  「或許有吧!但我不能把攸關許多人命運的賭注,全下在一個未知的俄羅斯輪盤上。我終究不是我所想的,一個那麼有至高勇氣的出版商。在以上百人的家庭生計重擔為前提下,我必須、也無奈地是懦弱的。我也要求妳,梓旻,原諒我不能站在妳身旁,陪妳一起戰鬥;原諒我必須犧牲妳作品的尊嚴,以這種方式取得『保證書』。妳若希望明天過後,我們還能在市面上看到慶石出版的書,請妳讓我這麼做吧!」


  走著、走著,梓旻回過神時,已經站在一處捷運站旁的小公園裡,她坐在那架破舊的鞦韆上,晃啊晃的,驀地想到自己不知在何處曾看過這樣一句話──「我們都覺得為了公眾,而限制一部分的自由是必須的。可是我們都不曾想過,如果被取走的只有自己的部分自由,而另一部分的人卻因此活得更自由,是件多麼痛苦的事。」

  她已經不想去苛責誰了。

  假使每個人都沒有錯,那麼錯的大概是她吧?

  梓旻閉上雙眼。是的,是自己太貪心了。

  她該反省自己的一時「失誤」,寫出了一本會讓人惹出麻煩的書。她該醒悟過來,自己是活在一個以自由為號召,卻又不是那麼自由的國度裡。她該檢討的是寫書不可以是為了娛樂這個目的,因為它只會使青少年學習墮落,它不能帶給他們幻想的羽翼與接近成人的世界,那太過危險了。

  緊緊地咬著下唇,揪著胸口,梓旻感到呼吸困難而且很想吐……怎麼會這樣呢?明明不是已經淨化出版品六個月了,她怎會覺得這世界的空氣越來越污穢呢?

  「媽媽……那個姊姊怎麼啦?」

  「噓,不要去吵人家,快過來。」

  啪噠、啪噠,一雙小胖腿出現在梓旻的視線中,她慢慢地抬起頭,看著有張紅蘋果臉的胖嘟嘟小男孩,他朝梓旻天真無邪地一笑,然後伸出一手摸摸梓旻的頭說:「姊姊不痛、不痛。」

  她哽咽了。

  孩子是無辜的,青少年也不是罪犯,為什麼要用這樣的手段?口口聲聲地說是保護,但那到底與一座「成人自私設想式」的監牢有什麼兩樣?

  那些人企圖為這些書套上枷鎖的時候,總是說青少年沒有足夠的判斷力,可是否認青少年的判斷力,難道代表只要他們一成年,便都會「自動」具有「足夠判斷力」嗎?

  至少,就眼前看來,這位會關心他人痛苦的小男孩,便擁有一顆善良的心與清晰的判斷力了。

  而那些聽不到出版品正嚶嚶哭泣的大人們啊,你們的判斷力又何在?

  「姊姊、姊姊別哭!」

  胖胖的小手努力地幫她擦拭著淚水,梓旻破涕為笑地說:「謝謝你,姊姊沒事了,你回媽媽身邊去吧!」

  盯著小男孩蹦蹦跳跳地回到母親身邊,梓旻向那名婦女點頭致意後,看著他們離去的背影,感覺有點遺憾。

  她不敢掏出口袋裡的糖果送給小男孩,即使她知道小男孩會很高興,但他的母親不見得會高興。這個時代的父母,並不會感謝一個陌生人的好意,只會擔心這顆來路不明的糖果是否有問題──這不是家長的錯,因為這社會充斥了太多的負面消息,所以「敵意」早已經把人與人之間的「互信」給取代掉了。

  而這就是未來這些孩子們必須要繼承的「社會」。



  時間很快地過了一個禮拜。

  梓旻一個字也沒有寫,她那本被耽擱下來的稿子,就這樣停在「無人聞問」的階段。她不是沒有嘗試著將它寫完,可是當她坐在計算機前,一思及自己的書是否又會變成另一本「禍害」,是否又會成為別人藉以勒索出版社的工具,或是整肅敵人、陷害敵人、減少敵人的一種有效手段時……她真的無法輕易地書寫。

  只要不觸碰到那些法規就好。

  可是不觸碰到那些法規,就、好、了、嗎?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如今那法規看在她眼中,已經宛如隨時會千變萬化的猛獸,她不知自己能不能安全地躲過。

  結果……

  今天還是連一個字也沒有打進計算機。

  梓旻中途就無聊地拿出過去讀者寫給她的信件,反覆地閱讀著,想要找回原先創作時的喜悅、第一次收到信件時的喜悅、第一次有人看她的書並獲得感動時的喜悅。無奈越是閱讀,她只是越懷念以前「無憂無慮」創作時的那種心境,可是此時此刻,那種心境是再也回不來了。

  「吃飯了,小旻。」

  「好,我馬上下去。」把桌上的計算機關掉,順手把東西收拾乾淨──這間書房現在變得十分整齊、乾淨,因為她有「非常充裕」的時間可以整頓。

  到了樓下的飯桌,梓旻先幫母親擺放碗筷,接著替父親的牌位上炷香。等哥哥、姊姊陸續返家後,他們準時於六點開飯。

  餐桌上,家人都很有默契,不去提及有關梓旻寫作寫得怎麼樣的話題。

  一個禮拜前,當梓旻關在房間中哭得肝腸寸斷,隔天一雙眼腫得像核桃般地下樓宣佈問題已經結束之際,家人都大吃一驚。可是梓旻死也不肯說出所謂的「結束」是怎麼「結束」的,他們也拿梓旻沒辦法。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梓旻的難過,代表這「結束」的方法絕不是「正當」的,然而梓旻還是選擇吞下了這口氣……心疼她的委屈,因此他們就很自動地封閉了這個話題。


  「阿仁說他這個週末會回來嗎?媽。」

  吃過飯後,移到客廳的電視機前,大家一邊吃水果,一邊看著新聞報導。梓旻心不在焉地聽母親回答姊姊的問題,拿著遙控器在幾台電視新聞間跳轉著……

  一名外表光鮮亮麗的女主播正在播報著:「今天立法院的施政總質詢中,立委趙佳築與新聞局長左寶守槓上了。趙佳築要新聞局長解釋,為什麼購買一本書需要簽切結書?他請局長給他一個交代。讓我們來看以下的晝面。」

  梓旻瞪大眼睛,緊盯屏幕上出現的身影。

  「新聞局長,請你告訴我,為什麼一個分級辦法,會變成在台灣買書籍像在美國買槍枝一樣,必須留下身份證影本,還得簽一張切結書?」

  「這是業者自行決定的,與分級辦法無關。」

  「無關?!你是說業者自己突發異想,沒有理由地就決定以後買書要像買槍一樣地繳交身份證明嗎?」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我們沒有要求他們做到這種程度,是業者自己太小心、太緊張了。」不斷擦拭著額前的汗水,有著一雙狐狸眼的官員努力地微笑著。

  「如果被捉到後是五十萬罰鍰和一年停業的代價,你緊不緊張?!」趙佳築拍著桌子問。

  「罰則的部分,不是我們定的,是母法上這麼規定的。」

  「你不要再推卸責任了!再推下去,台灣的出版界就被你玩死了!你是想讓以後的青少年看到你時,都像是看到秦檜一樣,每個人輪流吐一口口水洩憤嗎?我要你立刻檢討這個分級辦法實施半年後的缺失!馬上!」

  畫面到此結束,跳回女主播身上,她微笑地說著:「今天這場質詢很出人意外,對於趙委員所說的買書必須簽切結書一事,我們也實地到各家書店去進行了採訪,發現確實有一些書店為了避免困擾,自上進行這些動作。讓我們看看以下的專訪。」

  剩下的新聞報導,梓旻已經沒有什麼興趣了。她跟家人道了聲晚安後,回到自己的房間,坐在計算機前,卻沒有打開它,反而傻愣愣地瞪著抽屜中的一張名片發呆──

  立法委員 趙佳築

  國會辦公室電話:02-XXXX-XXXX轉***

  翻過背面則有兩個私人的手機號碼。這是當時他在倉促的情況下,特地手寫的。潦草的字跡,卻很有他一貫瀟灑的味道。

  梓旻遲疑地摸著名片……

  該不會是我自作多情吧?

  可是今天他的質詢,是為了我嗎?

  他真的還記得我這號小人物嗎?

  關於她和趙佳築的事,八卦雜誌炒了一、兩天,後來就被商界名流與某女星的緋聞所取代,一下子就退燒了。是說,這也不奇怪,畢竟她這個緋聞女主角是「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加上讀者對「神秘女子A」也沒有什麼興趣,雖然兩人被困在電梯、獨處一室,但他們又沒拍到關鍵的「衣衫不整」的照片,這樣還能繼續炒作什麼話題呢?

  我,要不要打個電話給他呢?

  梓旻看著這張差點被自己撕掉的名片。當初下定決心絕對不主動撥打這上面的號碼,以免自取其辱的,可現在她卻動搖了。

  或許他口中那句「我和她毫無關係」的話,是他言不由衷說出的呢?我是不是誤會他了?

  不。這想法太一廂情願,也太危險了。這一個禮拜以來,他不也是無消無息的?這就足以證明他並不想與她有「日後」的牽扯啊!

  可是我沒告訴他我的電話,他當然不可能打給我啊!

  有心的話,僅僅一個電話號碼,怎麼會查不到?他不主動,莫非還得她這個女孩子家厚著臉皮上門去問候?

  哎喲!不行啦,想不出一個好的結論,煩死了!梓旻氣憤地把抽屜合上,索性往床上一躺。瞪著天花板,她知道自己該高興,因為趙佳築這一發言,說不定能改變目前被「綁架」的出版品現狀。

  但是她也有些不滿,對於他一點兒聯絡也沒有、以及他心中到底是怎麼想的,她都是處於瞎子摸象的狀態,也不知這段若有似無的關係是否有「發展」的機會。

  嘟嚕嚕嚕……梓旻拿起電話分機。「喂,找哪位?」

  『請問李梓旻小姐在嗎?』一個非常陌生的年輕男子聲音問道。

  「……你哪裡找?」

  「我是立法委員趙佳築的助理,敞姓曾。請問您是李梓旻小姐嗎?」

  心臟陡升到頂峰。「我……是……」

  「噢,是這樣的,趙委員在後天將召開一場有關『檢討現行出版品分級辦法』的座談會。您願意參與嗎?」

  「我、我?!」梓旻不由得拔尖了聲音。拜託,她不過是個小得不能再小的作者耶!什麼座談會的,為什麼會找上她?

  「是的,委員要我徵詢一下您的意願。您願意出席嗎?」

  「我可不可以考慮一下?」

  「好的,我知道了,我明日再打一次電話給您,期待能聽到您的好消息。謝謝。」

  斷線的話筒內傳來嗡嗡嗡的斷訊聲,而梓旻的神智還處於雲端。

  她?座談會?趙佳築在找她?

  天啊、天啊、天啊!

  梓旻傻笑地把電話拋到一邊,抱起枕頭拚命磨蹭著說:「他還記得我!他還記得我!他沒有把我當成路人,他還記得我!」

  幸虧房間裡沒有別人,否則肯定會以為她瘋了。



  趙佳築還在辦公室裡忙著,助理曾文賓道了聲「打擾」後便走近他說:「委員,這是確定參與座談會的人員名單。」

  「好,你放著吧。」隨意地瞄了一眼,注意到上頭並沒有他預期的人名。「你問過李梓旻小姐了嗎?她拒絕出席嗎?」

  「那位小姐說她要考慮一下,明天會給我答覆。」

  佳築一笑。那丫頭,該不會生氣他沒理睬她,所以故意讓他碰釘子吧?耍這種可愛的小花樣。

  「辛苦你了。」佳築邊暗示助理可以離開,邊瀏覽著公文。

  當助理走到門邊時,佳築才以一副猛然想起的口吻說:「還有,我差點忘記了,明天方義就會回來上班,你可以不必再兼任我的貼身助理了。嗯……我就乾脆地直說吧,你可以不必再來我的國會辦公室了,曾文賓先生。」

  「咦?」站在門邊一臉錯愕的年輕男子回道:「委員,您剛剛說了……」

  「我想你聽得很清楚吧。」

  男子狀甚狼狽。「可是、可是我……是我哪裡做得不好,或是犯了什麼錯,讓委員不高興嗎?」

  佳築頭也不抬地,冰冷地說:「順便再轉告你真正的『僱主』,就說我已經知道電梯事件的來龍去脈是怎麼一回事了,也有證據可以指向他,如果他不想弄得太難看的話,以後最好別再在我背後搞這種把戲,我是個衝動起來便無法顧全大局的男人,務必要他『小心為上』。」

  年輕男子僵直片刻,接著深深地鞠躬說:「謝謝委員這段日子的指點,我會記住您的話,並且照實轉達的。再見。」

  哼!佳築等到他把門關上後,才抬起頭來,冰冷的黑眸是一層老謀深算的神色。還好自己在第一時間便對曾文賓起了疑心,因為他在述說電梯故障的原因時,表情太過不自然了,所以佳築假裝聽信他的說法,表面上不打草驚蛇,私底下卻透過個人管道,獲得了正確的情報──

  提出一堆複雜艱深的名詞,就想欺騙他電梯是「機械故障」,當他真的是白癡不成?明明就是處處可見人為的痕跡!

  沒有人故意在大廳的電梯門口擺上「電梯維修中」的告示;沒有人刻意在電梯爬到安靜的客房樓層時,才動手關掉動力,不讓人聽見他們的呼救;沒有人存心把 A國的相關人士轉移到另一間飯店下榻──綜合上述的種種,若真的都「沒有人」做,那果真需要無數的天大巧合,才會製造出這麼一樁「無頭公案」了。

  因為起了疑心,沒有全盤相信曾文賓的說詞,所以才能繼續追查到曾文賓幕後的黑手。

  合上桌上的檔案夾,深深地吸口氣,吐出。佳築走到辦公桌旁的大窗戶前,向外眺望著。然後,他看到曾文賓就站在下方的停車場中,彎腰對著一台黑頭大轎車裡的人說話。他們交談了什麼,他不可能聽得見,可是從對方下降五公分的窗戶空隙間,那號人物的臉,他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既然佳築看得到他,對方理應也能看得見佳築。

  「嘖,老狐狸!」

  佳築不閃、也不躲,就站在那邊讓對方看得一清二楚。

  「想要雙重陷害我?下次再來吧!」

  黑頭轎車的窗戶完全關上了,曾文賓畢恭畢敬地送著轎車直到立法院門外,而他則懶得繼續看下去。他扯上窗簾,繼續回到桌前,桌上的文件寫著密密麻麻、與重要的國防採購預算相關的機密,他還得在下次質詢前,整理出「有問題」的經費呢。

  可是,他卻沒有去碰那些密件,反而從密件底下抽出了一本封面繪著一條巨龍與少女圖樣的小說,上面以黑字打著大大的《天才小嬌妻》。

  掀開書籤所夾的頁數,他繼續拜讀下去……


  年僅十六歲的公主阿爾蒂司,把她的小手放在她所愛的夫君,英俊的鄰國王子米伽勒的手心上。

  在眾人的見證下,他們交換了對未來的誓約。

  這對美麗的全童玉女,獲得了在場所有人的祝福,歡聲雷動、舉國狂歡。一場美妙的婚禮,讓眾人忘卻了曾經在戰爭中嘗過的苦痛,兩國人民不再視彼此為敵人,他們知道從今以後,等待他們的是和平的日子。

  夜晚,在月神的凝視下。

  阿爾蒂司羞怯地褪去象徵純潔的白袍,投入了夫君的懷抱中。

  米伽勒強壯的臂彎將會是她最可靠的肩膀,她在他的身下……


  「哈哈哈……」笑聲從佳築口中不斷地竄出。「那丫頭滿腦子都是這些東西啊?怪不得講話那麼有趣!」

  看完那段據說是「逾越限制級」的場景後,佳築不得不同意它確實是非常昂貴的一場床戲,他想,史上最昂貴的床戲也不過如此了,畢竟這才百來字,卻能處以十到五十萬的罰鍰呢!

  如果就因為公主以十六歲的芳齡和夫婿上床的描寫,而必須列入限制級,或是逾越限制級的話,那麼不知道這段文字換算成罰鍰會變成多少錢呢?說不定一個字就值上一百塊,想必這會羨煞許多寫書人吧?

  不過,他一定得告訴那丫頭──

  妳寫得一手差勁的床戲,根本一點兒都挑動不了我,太夢幻、太不切實際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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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座談會的時間雖然訂在早上十點,可是梓旻卻有些坐不住,早了半個鐘頭就已經到達青島會館。可是她一到現場卻差點嚇了一跳,因為有一排身穿套裝的婦女,極不搭軋地手持標語在那邊喊著:「支持新聞局長左寶守!黑心立委不要來!」、「保護孩童與青少年,需要分級法!」、「我們拒絕色情、拒絕暴力污染青少年!」……

  唉!梓旻其實知道這些都是可以預見的。可是當她親眼看到時,還是覺得非常震撼。她很想上前去問問這些媽媽們,色情是什麼?暴力又是什麼?大雄偷看宜靜洗澡算不算是色情?技安痛打大雄算不算是暴力?好吧,這些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地放過。

  可是,A片只要不露第三點就可以明顯地區分出來,小說怎麼辦?

  小說的第三點是指不可出現性器官?或是性行為也全部不可出現?出現性器官、性行為就一定是淫褻?

  漫畫不畫出性器官,可是畫出兩個人躺在床上,這算不算限制級?畫出性器官,哪怕它是虛構的,是一個本體不存在的男人的性器官,也犯了猥褻罪嗎?畫面裡的男人不會跳出來侵犯任何人,這樣也會引起你不悅嗎?若是,那麼戴維雕像恐怕不能在台灣生存,得先在他的腰際上繫著圍裙,省得小孩路過看到會受驚嚇、青少年路過看到會噁心昏倒。

  問題是,沒有這所謂的「淫褻」行為,人類早就滅亡了。

  更壞心一點的,還可以追問所謂的「暴力」,到底是打一巴掌的程度、斷裂一根骨頭的程度,還是一場戰爭中橫七豎八躺著N萬具屍體的程度,才算是過當暴力呢?

  梓旻沒有笨到「真的」上前去「追問」這些媽媽們,否則說不定「活生生」的另一種語言暴力就要登場了。

  還是早點進入座談會場吧!



  「委員,時間差不多了。」

  「我交代你影印的東西呢?全都準備好了沒有?」

  「都已經發給蒞臨會場的貴賓每人一份了。」

  趙佳築起身,拿起披掛在研究室門後方的西裝外套。「方義,下次你別再跑去度假了,像你這樣能舉一反三的助理可是寶貝,絕對不能少的。」

  「真榮幸,委員願意把我等同您的命根子看待,我會更努力工作的。」文質彬彬、氣質穩重的男子笑道。

  「嘖!唯獨你那根損人不償命的舌頭,不必帶回台灣也無所謂。」

  「少了這舌頭,會困擾的人,可不只有我喔!你不希望我的情人們都來向你哭訴的話,還是讓我保住這舌頭吧!」

  兩人步伐一快一慢,可是方義都有辦法跟上佳築的急促腳步,保持在他身後半個手臂之遙處。

  「我說你……」站定在會議室門口外,趙佳築瞇起一眼說:「才是最該被隔離的活動猥褻物!可惜沒有人知道你皮相底下是存著什麼樣的豺狼虎豹。」

  「委員,您該進去了。」幫他打開門,方義靜謐地微笑,不響應。

  趙佳築撂下一抹「這次就讓你記在帳上」的眼神,跨步進入會場。他一進去,第一件事當然是搜尋那道纖細、嬌小的身影。

  她在。企圖不引起人注意地坐在最內側、最後排的位置。

  再次見到了她的身影,再次能盡情地把她可愛的五官、耐看的小臉蛋收入眼簾,再次有她在身邊,佳築可以說自己已經非常確定,那股在心底萌芽的情感不是幻覺,也不是一時被密閉空間沖昏頭的錯覺。

  這種令他不由得從心中發出微笑的情感,這種軟化了他僵硬、絕望、疲憊的武裝的情感,這種有種不可思議地想對她傾吐一切,並且渴望能溫柔地包覆住所有打落在她身上的冰冷寒雨,作為她生命中屏障的情感,是前所未有的。

  以往他挑選女伴,不可或缺的是要具有一張天使臉蛋與一副魔鬼身材,可是梓旻激動、活靈活現、情感豐沛的表情與直率、不造作的魅力,已經徹底征服他的偏見,他終於知道自己生命中缺少了什麼。

  那是真、那是誠,那是最原始而簡單的……心靈寄托。

  黑眸中含著笑意,注視著她遙遙與自己的視線接觸後,不自覺地紅著臉低下頭去的動作,佳築越過了眾人,走到會議室最前方的桌位,站定在那幅高掛著「出版品分級辦法檢討座談會」紅簾的下方。

  「謝謝各位來參加這次的座談會。在我們進行今天的檢討之前,請大家把剛剛您所填的問卷交給我的助理,等一下我們會就這份問卷討論。今天與會來賓輪流發言之前,我想先請各位聽聽這些心聲。這是我請助理在各大BBS站台,所收集到的時下青少年對分級辦法的各種意見。」

  趙佳築坐下後,一名女性助理拿著一張紙,對著麥克風朗讀著。

  「那些大人們,已經忘記自己小時候是怎麼樣辛苦地躲著大人的眼,偷偷地看漫畫。他們自己的童年受到破壞,現在也要破壞我們的童年嗎?發言者:傷心的小孩。」

  「ㄟ,分級辦法是告訴偶們,只要暴力不過當,就是可以被允許的。它變相地在教泥們大家以後打人要注意,要打得讓對方不見血,蔗樣偶們就可以裝作偶沒有打他。啊ㄋㄍ殺人也是厚一央。卡通、漫畫裡的殺人鏡頭ㄛ被黑影所取代ㄌ,更證明了殺人放火無所謂,反正人的身體裡一滴血都沒有,死ㄌ沒官系。還有分級辦法也告訴了偶們人類不需要性行為,它只能做不能說。以後偶們長大後,跟送子鳥拜託,就可以有小孩子ㄌ。怕偶們太早發生性行為,ㄚ最好是規定偶們身體發育成熟ㄉ,公ㄉ要把小鳥宰了,母ㄉ要穿鐵內褲!發言者:氣憤的遛鳥俠。」

  「為什麼男生可以看蠟筆小新,女生卻不能看庫洛魔法使?是哪個人規定的笨蛋分級法?小櫻很好看啊!哪有暴力色情?希望小櫻用庫洛牌把他們都收服到聖經裡去好了!發言者:最愛是小櫻。」

  一段又一段被剝奪了原本所愛看的漫畫、想看的小說,導致情緒無處可發洩的青少年們,將所有的怒氣、怨氣都PO在站台上的意見,一一被念了出來。有的或許太激動、有的或許太悲觀、有的言論甚至讓人擔心他們會不會做傻事,但,共通點是聽得在場所有的人都靜默無語。

  在這受影響最大的族群裡,他們卻是最不被賦予「發言權」的。

  無論是想要藉此「保護」他們,或是認為這麼做根本不是「保護」他們的兩派成年人裡,有多少人是真正尊重青少年的言論抑或承認青少年也有思考能力的呢?

  佳築等助理把這些心聲念完後,再度起身說:「這些發言有的會讓人覺得很好笑,有的或許會讓在場的某些人認為就是因為青少年如此不成熟,所以才需要更嚴格的管教。可是我們在討論『管教』之前,該先思考過去……」

  佳築一頓,指著自己的頭頂說:「過去我求學時期在校內,被師長以頭髮不符合規定的理由記了一支大過時,心裡最大的感想是:你管那麼多做什麼?頭頂上的草有多長,和頭腦裡的東西一點兒關係都沒有!還有,以前學校總是說:你們就是花那麼多心思在服裝儀容上作怪,所以才會無心好好唸書。愛打扮,要交女朋友,等你們考上大學之後再說!」

  巡視著在場的每個人,佳築問道:「當年聽了這些話,心裡頭對師長百分之百『贊同』,覺得師長說得對的,有幾個?贊成的大多數是那些不會被師長找麻煩的好學生,而被找了麻煩的學生就會覺得那些好學生很假仙,其實是希望大家都一樣醜,這樣自己守規矩也不吃虧。

  「一個服裝儀容的規定,換得學生的『規矩』了嗎?下了課,能脫、能變身、能在小地方作文章的人,一樣照做。可是這個規定,卻讓校園分裂為『好學生集團』與『壞學生集團』,開始有了歧視與偏見。它提供了學生一個方便辨視『不屬於我同類』的途徑,讓這些孩子從小時候開始就學著怎麼打擊和自己不一樣的人,而非怎麼去接納與自己性格、喜好、環境不同的其它孩子。」

  佳築將目光移到梓旻身上,牢牢地望著她說:「話說十年、二十年的歲月過去,這些小孩子一個個都長大了,他們融入這個社會,成為有足夠判斷力的大人,甚或掌握了重要的職位,成為國家社會中重要的中堅份子、為社會貢獻心力的人。但他們又重蹈覆轍,說著過去自己不喜歡聽,大人卻很喜歡說的話──『我們是為了你們著想,所以才這麼做的』。

  「以前不喜歡聽的話,現在卻成為掛在嘴巴上的口頭禪;以前不贊同的論調,現在卻舉高雙手同意。每位家長都該花一分鐘的時間,列出過去你不希望父母那麼做的限制,接著回過頭來看看自己,是否正在做著與父母過去所做的同樣的事。」

  這回,梓旻的眼睛沒有再害羞地移開,而是透著薄薄的水光,閃爍著許多感動。

  「這場座談會,不是要批判分級辦法,可是我要點出分級制度中的盲點,讓大家共同來思考,弄清楚分級辦法的目的是什麼?

  「我個人認為它絕不可以是防範未然的工具!如果因為有人想要金錢而搶劫便利商店,所以就說便利商店的存在是鼓勵犯罪,必須強制便利商店關門歇業,那麼台灣將沒有了商業活動。

  「如果說因為青少年看書會學壞,就必須強迫某類型的書被隔絕在青少年所能接觸的範圍之外,我想台灣的出版業必定會在一個『不可能辦得到』的目標下,自行萎縮。就像前兩天我在質詢時所說的,未來在台灣買書難道就要像買槍枝一樣,全得由店家進行強制登記,以求自保不成?」

  最後,佳築看著四周參與座談會的每個人。「分級辦法是輔助工具。一個盡職的家長或許根本就不需要政府的多管閒事,他自己就能幫孩子分級。但是一個不盡職的家長,即使你給了他一根『枴杖』,但他根本就不想要走路的話,再多的輔助也是枉然。讓『輔助』變成『強制』之後,它會像是原本不需要枴杖的人,也被迫非使用枴杖走路不可。」

  佳築說完後,現場揚起一片掌聲。

  麥克風轉到女性助理的手中。「接下來我們請各位專家、學者代表輪流上前來發言。首先第一位是兒童教育專家的……」



  他說得真是太好了。

  梓旻坐在台下,感動得都快哭了。她沒辦法像他一樣說出堂堂的道理,她只知道這分級辦法不合理,卻無法指出它不通法理的地方在哪裡。想不到他能不使用半點艱澀的法律用語,就讓大家清楚這問題的癥結。

  它不是「幫助」了父母怎麼去分類書籍,現行的方式是「少數」甚至是「不知道是誰」的人,便決定了全台灣的父母什麼書該給孩子看、什麼書不該給孩子看!

  即使經由父母自己判斷,覺得這本書給小孩子看也無妨,但是只要書上頭打了個「限」字,就連父母或許也要扛上「供給不良讀物」,妨害自己孩子「身心健全」發展的罪名。

  聽著台上專家講述青少年與兒童叛逆心理的由來,梓旻一邊取出手機,快速地按下一則簡訊,傳送到佳築的手機裡。

  幾分鐘後,一名男子走到佳築身邊,在他耳邊說了什麼,接著梓旻就看到那名男子把一支手機交給了他──

  完蛋了!剛剛的訊息被別人看見了?!梓旻好想挖個地洞鑽下去喔!

  嘟嚕嚕嚕……梓旻的手機無聲地震動著。一看到上頭顯示的電話號碼,她趕緊讀取那則最新傳送過來的簡訊。

  我想聽妳親口說。(^_^)

  梓旻紅了紅臉,抬起頭,看看他,發現他正揶揄地盯著她。

  現在?(-_-)

  把簡訊回傳。

  妳願意的話,我不反對。(^Q^)

  這句話讓梓旻嘟嘟嘴。

  我還沒有出嫁,這樣多丟人現眼。(=w=)

  回復來得很快。

  放心,一定會有人要妳的!否則我負責。(-_<)

  梓旻噗地強忍住笑意,還得小心不讓別人發現她在做什麼,手腳利落地發個簡訊還給他。

  YOU  BAD  BOY!(⊙rZ)

  打完簡訊的時候,因為台上學者的講述剛巧告一段落,所以梓旻沒有收到下一則簡訊。

  佳築起身說:「我的助理已經統計完方才發給大家的問卷了。這邊是十張摘錄自各種出版品情色場面的描述,裡頭有知名作家的、有國外翻譯羅曼史的,也有諾貝爾獎作家的作品。雖然每段內容大家未必都沒看過,但我想應該沒有人會厲害到能一眼就辨識出這是誰的作品,所以我們做個小小的測試。在各位撕去心中既定的標籤後,能否判斷出什麼是限制級、普通級?每個人判斷的標準又是不是一樣?」

  梓旻這才曉得為什麼自己一進門就有人發了十張或長、或短的情色場面敘述給她,而且更狡詐的是,佳築還在裡面夾帶著自己那本《天才小嬌妻》的片段。

  「讓我們來看看,第一本書的評審意見是列入限制級的有二十人,列入普通級的有五人。這是摘自外國羅曼史作家筆下,書名叫《狂野的愛》的文章,然後附註上也標明了它還曾經登上美國2001年度暢銷書排行榜。」

  此言一出,大家紛紛交頭接耳。

  「看樣子國情不同,風俗民情也不一樣。台灣號稱是個『性解放』、『性開放』的社會,但對於露骨的性愛描述,還是有保守的一面。既然外國人寫的書是如此,那讓我們來看看下一本,這是國內作家的書,書名叫《天才小嬌妻》。將它列入限制級的只有一位,其餘都列入普通級。」

  這時,佳築轉頭看著身邊新聞局出版事業處的官員,說:「根據在場與會者的意見,這本書似乎不怎麼需要限制青少年觀賞呢!史處長,不知道你自己是怎麼評價的?」

  突然被點名的官員不知所以然地起身,他看了一下佳築給他的資料。「這個……我是普通……級的那邊。」

  佳築一笑,接著說:「剛好,今天座談會現場,我們特別邀請了寫這本書的作者李梓旻到場。李小姐,能不能請妳站起來,告訴我們這本書遭受到什麼樣的命運?」

  全場的人都左、右看著,想找出那名被點到的作者。梓旻覺得自己是被陷害了,她慢慢地站起身,說:「上上周,我人在新聞局前面抗議,因為我的《天才小嬌妻》被人檢舉為限制級,並且還是逾越限制級,也就是犯了刑法第二三五條猥褻出版品罪的可能。後來雖然在逾越限制級的部分,經過我們向檢察官說明,已經被撤回,目前是不起訴的處分,可是關於它究竟是限制級或是普通級的部分……我們還在等新聞局方面,由他們所認定的學者專家來判定,究竟是否違法。」

  「妳知道那些學者專家是誰嗎?」

  梓旻搖了搖頭,說:「他們說為了避免業者施加壓力,不能公佈由誰來審核。所以我們只好等待『結果出爐』,就像是等待法官宣判的罪犯一樣。我想說一句,我們還知道法官的名字,可是在不知道一群沒有臉、沒有長相,甚至是哪個地方的學者、專家的情況下,要我們等待這種『審核』,根本是種心靈虐待。

  「目前所有的《天才小嬌妻》都被回收了,本來法律是說『在未判定你有罪之前,你都是無罪的』,可是書一旦被檢舉,根本沒有一間書店敢繼續賣,大家全都收光光。假如我的書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就是表面上的『活著』,但實際上卻是死了的狀態。

  「我要再說一句,一條嚴刑重懲的法規,居然定出如此草率的條文,並且還要業者自行過濾、審核,也怪不得那些出版、書店、通路商會演變成『杯弓蛇影』,只要一與法規所列敘述相關的書,全部都列入限制級,而市面上百分之八十的書都要暴露在隨時會被人檢舉的危險中。

  「被檢舉,就算事後還給我們清白,可是請問之間的損失誰來彌補?是國家要賠償我的名譽損失,或是願意賠償出版社、書商在這段期間內所付出的人力、心力、運費、倉儲的損失呢?」

  深深地呼吸一口氣,梓旻說:「這個政策,是家長獲勝?兒童、青少年獲勝?出版商獲勝?或是作者們獲勝?哪一邊算是贏了呢?其實每一邊都輸了。如果有人說他在這其中獲得了什麼利益,我想那一定也是非法、可恥的,以台灣的創作自由、言論自由以及思想自由,還有兒童、青少年的自由去贏得的利益。」

  講完,梓旻一鞠躬說:「謝謝趙委員今天的邀請,讓我能直接地告訴坐在那邊的史處長。請你快點修改分級辦法的缺失,在台灣還有『本土出版業』存在的時候。不要像現在一樣,等到美國八大片商壓境,把本土電影趕盡殺絕之後,再來拯救台灣電影。那時不管你怎麼救,已經只剩半條命、奄奄一息的人,也不可能會恢復過去的健康的。」

  最後,梓旻大大地做了個深呼吸的動作,然後當著全場座談會的人的面,大喊著──

  「我愛你,趙佳築!」

  這突如其來的「告白」,教眾人大吃一驚。

  「……謝謝你出來替出版品主持公道!」

  所有人陸續傳出了稀稀落落的笑聲,緩和了不少會場內瀰漫的肅殺之氣。

  「我也愛妳,李梓旻小姐。」

  取回麥克風後,微笑的趙佳築輕鬆地予以響應:「這樣妳願意把戶籍遷到南部,好投我一票嗎?」

  哈哈哈的,底下的人再度笑成一團。沒有人知道梓旻與佳築的話中有話,也沒有人發現他們見證了一場貨真價實的「愛情」告白。

  座談會在這樣的氣氛下,繼續順利地進行著。



  結束座談會後,大家三三兩兩地走出會議室。梓旻不知道該不該過去找趙佳築,因為他正被一群學者、專家、婦幼團體的人包圍著。

  這大概不是個說話的好時機吧?這麼判斷後,梓旻背起背包,走出會議室。

  「請稍等一下,李小姐。」

  回頭,梓旻看見那名拿手機給佳築的男子,她困惑地揚起眉。「有事嗎?」

  男人親切地微笑。「我是趙委員身邊的資深助理,方義。妳現在要離開了嗎?如果沒有事,請到委員辦公室喝杯咖啡吧!」

  「我?!」

  笑咪咪的方義,臉頰旁有個深深的小酒窩。「委員若是知道我讓妳先行離開的話,一定會怪到我頭上的。請看在我還有一家子要養的分上,務必留下,好保全住我的飯碗。」

  暈粉了一張小臉,對自己一向很誠實的梓旻點點頭說:「其實是你救了我啦!我也還有話想跟他說,可是看他一副很忙的樣子……如果真的不會給你添麻煩的話,那我就去叨擾一下嘍!」

  「不會、不會。」方義擺出「淑女先請」的手勢。「往這邊,請跟我來。」

  第一次在立委的研究會館裡逛大街,還真像是劉姥姥逛大觀園,怎麼看怎麼新鮮。一扇扇的門上所掛著的「頭銜」、「人名」,都是些常會在報章雜誌上出現的、但梓旻卻聯想不太起來長相是怎樣的人。幾百名的立委,要一一去記住也太強人所難了。

  「我們到了,這邊就是趙委員的辦公室。請妳在這邊的沙發椅上坐一下,我去端杯飲料來。妳喜歡什麼樣的飲料?」

  「隨便都好。」

  「那就來一杯醬油嘍!」他打趣地回道。

  「如果有陳年萬家○就更好了。」梓旻也輸人不輸陣。

  方義聽到這答案,呵呵地說:「委員是個不懂得情趣、很不會放鬆自己的男人,我希望未來妳能讓他多點幽默和風趣。」

  「咦?」梓旻有些不好意思。「我?!」

  「再告訴妳一個秘密,委員家中養的一隻小博美和妳很像喔!」講完後,方義關上門,離開。

  被一個人留在辦公室中的梓旻,趕緊找鏡子。「我、我像他養的小狗?!那、那他該不會是把我錯當成寵物了吧!」

  她可不要!

  寵物雖然受盡主人寵愛,可是……

  身後一個揶揄的聲音伴隨開門聲而來。「如果我真把妳當成寵物對待,那不就是人獸戀了?不曉得這樣子我們會不會因為猥褻罪而被起訴?」

  猛地一回頭,梓旻瞪大眼睛嚷道:「你偷聽到了?!」

  佳築走進門內,反手關上門。「我不必偷聽,是正大光明地聽。一看到妳傻愣愣地跟著別的男人走,我當然要緊張地追過來啊!難道妳爸媽沒教妳,不可以隨便跟著陌生男人離開嗎?」

  看他越走越近,梓旻一顆心也撲通撲通跳得像高速火車。「我不是三歲小孩,我知道他是你的助理,才會跟他走的。」

  「別人說的話,這麼簡單就相信啦?」一把掐住她的小鼻子,他笑道:「我看現在的三歲小孩都比妳懂得避開危險。像妳這麼危險的寵物,得用一條繩子牢牢把妳綁住才行。」

  「啊!這叫妨礙自由!」

  「把妳綁在我身邊,走到哪裡、帶到哪裡。」他漠視她的抗議。

  梓旻眨眨眼。「你把我當成口袋型小書不成?」

  「是啊,我想撫摸妳的書皮,翻開妳的書頁,再仔細地檢查妳裡頭所登錄的每一個字、每一個思緒,徹底地、一次又一次地翻閱著,直到妳的所有都成為我的一部分,而我的味道也滲入妳的每一寸。」

  佳築在她耳邊瘖啞地說:「我好想念妳,明明才相識短短的兩小時而已,為什麼我會這麼地想妳呢?妳可不可以告訴我,理由是什麼?」

  梓旻聽得骨頭都快酥了。

  現在她終於知道芷秋為何會說他是個危險的男人了……是啊,這個男人實在太危險了,應該把他隔離在大眾的目光之外,成為專屬她一人擁有的「秘密」才是。

  「因為……我對你下了咒語,你會變成沒有我就活不下去、只屬於我的寶貝男人。」

  佳築瞇細那雙黑晶眸子,唇上揚,無比性感地微笑說:「那麼,給妳的寶貝一個吻吧!向我發誓妳會永遠疼惜我。」

  梓旻伸出雙手,固定住他的臉頰,踮起腳尖,說:「而你要好好地愛我,不要讓我變成破破爛爛的舊書、拋棄我喔!」

  他低下頭,縮短兩人唇與唇之間的距離,並且在接觸前的一秒,允諾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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