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論壇 繁體 | 簡體
Sclub交友聊天~加入聊天室當版主
分享
返回列表 發帖

出國藥當心 各國管理規範、分級不同

出國藥當心 各國管理規範、分級不同

台灣新生報 2018/02/14 00:00

農曆新年假期即將來臨,許多民眾打算趁此長假出國旅遊,不管是止咳藥、感冒藥、眼藥水及止痛藥等藥品,常成為民眾大量採購、囤貨或當成伴手禮的情況。然而,民眾卻忽略各國藥品管理規範不同、分級不一,國外製造之藥品,沒有取得我國藥物許可證,若民眾服用後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狀況,將無法申請台灣藥害救濟。

藥害救濟基金會表示,由於各國對於藥品管理規範不同,我國衛生福利部曾針對國人常於國外採買之感冒藥、止咳藥及止痛消炎藥等提醒民眾多加注意,其中幾款感冒藥內含可待因(codeine)成分,雖然具鎮咳、止痛作用,但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告含codeine成分藥品用於兒童之臨床效益與風險再評估結果相關事宜」,此屬於鴉片類止咳藥,具成癮、呼吸緩慢及呼吸困難等風險,特殊族群使用前應由醫師評估臨床效益及風險。

我國禁止未滿12歲兒童使用含可待因成分之非處方藥品,而12至18歲具呼吸功能不全兒童,應經醫生診治後處方才能使用。另外,我國與美國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了防止嬰兒透過哺乳餵食而造成鴉片中毒之風險,強烈警告哺乳中婦女應避免使用。

為了保障民眾的用藥權益,我國於2000年通過《藥害救濟法》,當民眾正當使用合法藥物時,發生藥物不良反應,導致死亡、障礙或是嚴重疾病(住院)時,能獲得迅速人道救濟;出國購買之藥品,除了民眾可能不清楚正確用量、適應症、禁忌症與副作用外,這些藥品未領取衛生福利部核准之藥物許可證,無法受到台灣藥害救濟制度的保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