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熊孩子,很多人往往是又恨又無奈。 一些社交論壇上關於“製服熊孩子的經驗” 分享貼子,也常常能引來一片叫好聲。
可現在的事實是,“熊大人”一點也不比“熊孩子”少。 “弟弟這麼小,讓他插個隊吧”
昨天,一個九歲女孩因為阻止孕婦插隊被毆打的視頻在網上引起大家關注。 視頻裏,一群孩子正有序地排隊等待遊樂項目。 孕婦劉女士牽著一個小男孩, 試圖直接插入隊伍中。 
被插隊的女孩萌萌(化名)站出來對她說:“不要插隊。” 萌萌和劉女士理論了幾句,劉女士見插隊不成,便準備離開。 但她離開時罵了幾句髒話,聽到自己被罵,萌萌也回了一句。 劉女士聽到後立即衝了回來。萌萌本能地抬起腳保護自己, 但她還是把萌萌撞倒在地,又踹了幾腳。

這件事給孩子造成的傷害不僅是身體上的更是心理上的。 萌萌在採訪中說:“我媽媽說我每天晚上都會哭,睡覺還會說著‘不要插隊’這樣夢話。” 有人質疑為什麼讓一個9歲小女孩來直接面對採訪,萌萌說,她祇是想要一個道歉。 
許多網友為覺得萌萌的出言反擊的確是處理不妥當, 但並無大錯,事實也是劉女士插隊在先。萌萌的遭遇實在讓人憤怒。 

毆打萌萌的劉女士說自己會道歉,卻再也沒出現。 反而是她的丈夫在採訪中稱是萌萌有錯在先, 踢了懷孕妻子的肚子,還給妻子造成了刺激。 關於妻子插隊還打人這一事,他則表示, 沒有插隊這回事,祇是和萌萌進行了溝通, 問能不能讓小弟弟優先一下。“在溝通的過程中, 這個女孩她就出言不遜,辱罵長輩。” 他說,如果萌萌一家可以主動把網上針對他家人“惡意”評論撤銷, 他“仍然願意給對方家長一個機會”。 直接忽略了妻子企圖插隊並且罵人的事實,要求受害者來給施暴者道歉。 教孩子禮讓,自己卻蠻橫無理 如今的大人,對孩子真的很嚴格了。 “插隊被拒、出言不遜、頂撞長輩”,這是引起該女子憤怒的關鍵點。 但插隊本就是破壞公共秩序的自私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對此表示不滿。 即使孩子在指責的過程中真的言辭過激,大人也應該施以教導, 而非如視頻中的孕婦那樣,對著一個9歲的女孩子大打出手、拳腳相加。 失格的大人不止一個,此前一則轟動新聞的主角是上海一位父親, 因為自己2歲的兒子玩滑梯時,被另一個小男孩推下,便對男孩拉扯踢踹。

低齡兒童之間的打鬧常常並無惡意,而以暴力管教的大人們,就不能說是不帶惡意了。 大人面對小孩常常帶著一種單向的威嚴, 一邊要求孩子要有高素質,一邊自己卻沒能以身作則。 網絡上常常看到支持“暴打熊孩子”的言論。 “孩子有錯在先,大人就應該以暴製暴。” 祇是,這樣的社會教育課隻會傳遞給孩子野蠻失禮、弱肉強食的價值觀。 更令人擔憂的是,大人無論身體還是心理上都是強勢的一方, 與孩子之間的一場摩擦,也許轉頭就會忘得一幹二淨。 但對於心智尚懵懂柔弱的兒童來說,這也許會是他們成長道路上一次難以磨滅的傷害。 對真的犯了錯的“熊孩子”,教導當然是應該的,但絕不能矯枉過正,失去了教育本來的意義。 站在道德高地,佔著你的便宜 不吝嗇幫助弱者,這是一個人的善意。 但每個人都有權拒絕某些利用所謂弱者身份, 肆無忌憚要求別人向自己退讓的人。
視頻中的劉女士丈夫就是用妻子的孕婦身份和女孩出言不遜做掩護, 百般為自己開脫。 但網友們卻尖銳地指出了孕婦丈夫的邏輯錯誤: “有孕就可以橫著走了麼?”“你媳婦插隊還有理了麼?” 
當然,評論中自然也有人同情孕婦,站在孕婦的立場上為她開脫: “孕婦不該道歉,女孩讓一下也沒什麼”。 這些評論讓人不禁想起視頻中的一個小片段。 記者問起女孩,“你覺得你以後如果再遇到這種事情,還會說麼?” 小女孩很堅定地回答:“會!”

被打的小女孩還會堅持她所認為的正義。 生活中,許多人面對咄咄逼人的“弱者”時,選擇了“忍一時退一步”。 這並沒有錯,但更多時候忍讓隻會助長某些“弱者”的氣焰。 雖然這些忍不住同情施暴者的祇是少數,但在某種程度上, 正是這種無下限同情弱者的心態,才讓一些人敢於肆意消費別人的善良。
3月份,山東濟南的公交車上,一位老太上車後, 因為車上已經沒有座位了,徑直走到一個小學生面前, 要他讓座,小學生因沒有反應過來,被老太太粗暴地打翻了手裏的零食,不停辱罵這個孩子。 反應過來的小學生選擇退讓,讓出了座位。 但如願霸占了小學生座位的老太,繼續辱罵小學生, 把他的書包扔在地上,還動手把孩子打到牙齦出血。

濟南一小學生因公交車上未讓座遭老太打罵,孩子父母已報警 / 澎湃新聞
因為覺得自己是弱者,就能理所當然地不講道理。 新聞中,不知道報道了多少類似這樣“我弱我有理、 你富你活該”、“升米恩、鬥米仇”的故事。
用弱小綁架別人,利用別人的善良滿足自己的貪婪。 他們佔據著“道德高地”, 批判所有敢於挑戰這套弱者最大邏輯的人。 尊長之後也有愛幼不難發現, 道德綁架的實施者往往都是站在一個與眾人不平等的角度來處理事情。
當事孕婦之所以插隊,也是覺得自己有孕在身, 還帶著一個小孩子,就屬於社會弱者,理應擁有特權。 又或者像她丈夫提到的所謂協商:“能不能讓小弟弟優先”, 潛意識也似乎在暗示:雖然你也是小朋友, 但小弟弟比你年齡更小,所以你最好讓一讓。 可他們忽略的是,就算是“尊老”, 後面也緊跟著“愛幼”這一詞。 要想享受同等待遇之前,自己也應該身先力行才對。
更何況,一切禮讓的行為,都是建立在相互且自願的基礎上。 因此,遇到弱者,我們未必就一定要無理由退讓。 倘若有任何一方是被強迫的,那麼這場“道德較量”也就瞬息瓦解。 禮讓是為了約束自身,而不應該讓人拿來當做謀利的漏洞。 一個行為的道德性,取決於背後的意圖。 那些打著不良心思的人,就算得逞一時, 也無法得逞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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