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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室施暴 納告訴乃論

急診室施暴 納告訴乃論

台灣新生報/【記者黃文彥/台北報導】 2012/05/18

十五日亞東醫院的急診槍擊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兩大急診醫學會昨(十七)日連合呼籲,警察應該進駐區域級以上醫院的急診室,並將急診室施暴者納入告訴乃論罪。衛生署表示「全力支持」。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急診暴力事件解決方案。會中邀請台灣急診醫學會及台灣急診管理學會商討對策,兩會不約而同表達希望警力能進駐醫院急診室,並能將施暴者改為告訴乃論罪。對於兩大醫學會的呼籲,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表示,就算公訴罪無法立即實現,也應立即讓警力進駐區域級以上醫院。


台灣急診醫學會理事長蔡維謀表示,我們需要警察進駐糾紛多的急診室,來防止暴力發生,而不是等到事件發生後才來修法補救。台灣急診管理學會理事長陳日昌也認為,急診施暴行為應以公訴罪論處。


對此,石崇良處長表示,衛署去年就已邀請警政署及相關團體研商,要求醫院急診門禁管制、裝設警民連線電話,並應配置全天後保全人員。


現階段法務部對於公訴罪修法仍有疑慮。法務部次長吳陳鐶就坦承,是否改以公訴罪論處仍需舉辦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再評估修法的必要性。但石崇良處長表示,就算公訴罪無法立即實現,也應該讓警力優先進駐私立醫院急診室。


石崇良處長指出,現階段雖然各私立醫院都有配置保全人員,但保全畢竟沒有公權力,過去也有發生保全制止暴力反而被施暴者控告的案例,而且急診室以女性護理人員居多,因此讓警察介入有其必要,只要警政署解決人力問題,衛生署一定配合修法,強制要求區域級以上醫院申請駐衛警察。


石崇良處長估計,國內目前有區域級以上醫院共有一百一十四家,如果以三班制每班兩人來計算,人力需求不超過九百一十二人。依照現行的「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公私立醫療機構為本來就可申請設置駐衛警察,相信私立醫院也樂於自費申請。不過,警政署人事室科長張義昌表示,目前警察機關受到行政院總額上限的問題,各地方都以達到上限。言下之意,目前警力恐無法負擔派駐急診室的需求。


急診科醫師蕭蔚全不禁感嘆,急診是是全民共同資產,無論貧窮貴賤都會需要急診,要求警力進駐主要是因為公權力不彰,「一名警察抵得過三名保全人員」。陳節如立委也回應說,「立法院就有警察,這麼多警察站在委員會看門幹嘛?相關單位應該快點協調警力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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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警察抵得過三名保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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