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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引爆者、港女案凶嫌傳願赴台自首 [1p]


星島日報18日引述消息指出,
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在牧師勸服下,
願意出獄後到台灣自首,但不希望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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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照片/中通社提供)

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的香港嫌犯陳同佳,原定23日刑滿出獄。
星島日報今天引述消息指出,在牧師勸服下,
陳男願意出獄後到台灣自首,但不希望被判死刑。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指出,陳同佳知道自己犯下大錯,
但勇於承擔罪責,希望外界給他改過機會;
他並對死者家屬表示最大歉意,
同時對案件引發社會風波感到內疚。

報導表示,近月有牧師多次以神職人員身分到壁屋監獄探望陳同佳,
建議他考慮到台灣自首,最終成功勸服對方原則上同意赴台自首,
但希望不會被台灣方面判處死刑。

據說,陳同佳曾擔心到台服刑“人生路不熟”,
也不熟悉台灣法律,台灣方麵的律師早前曾來港,
與陳同佳商討案情,並向他介紹台灣法律、監獄情況等。

此外,
民主建港協進聯盟立法會議員蔣麗芸也曾到監獄探望陳同佳,勸他自首。

報導指出,陳同佳出獄後會留港一段短時間,與家人相聚,之後赴台,
但仍要視乎台灣方面如何處理。

去年2月,20歲香港少女潘曉穎與當時19歲的陳同佳在台北共度情人節,
卻遭陳同佳殺害。陳男獨自返港後,因為涉嫌盜竊女友財物被捕,
過程中揭露事件背後涉及在台殺人棄屍。

由於台港沒有引渡協議,香港警方隻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
無法引渡他到台接受調查;
且由於陳同佳認罪獲減刑,最終僅被判處29個月有期徒刑,可望在本月23日出獄。

為了引渡陳同佳赴台接受調查,港府今年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
以便以個案方式與台方進行引渡安排,
但有關修訂同時適用於中國大陸和澳門,
結果引起大規模“反送中”運動。

來源:星島日報
海上無亂石,那有好風浪;
人生無曲折,那有好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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