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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金莎可能不得稱「巧克力」 食藥署公告明年巧克力新規 [打印本頁]

作者: 保羅    時間: 2021-3-3 15:31     標題: 金莎可能不得稱「巧克力」 食藥署公告明年巧克力新規

金莎可能不得稱「巧克力」 食藥署公告明年巧克力新規

NOW健康 2021/03/03 14:10

【NOW健康 陳敬哲/台北報導】



明(2022)年1月1日起,台灣很受歡迎的「金莎巧克力」,可能得更改名稱!衛福部食藥署公告,明年開始巧克力添加植物油超過總重量5%以上,不得再用「巧克力」這名稱,含餡巧克力則要將標上「含餡」等相同字樣,否則恐遭開罰。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以往巧克力產品可添加植物油占總量5%以上,但參考國際標準,巧克力植物油添加多都在5%以下,決定更改國內巧克力規定,如果產品名有「巧克力」,植物油含量必須占整體5%以下。

李婉媜強調,如果巧克力產品植物油占5%以上,未來就不得但純用「巧克力」當作品名,必須用「巧克力風味糖」等類似名稱替代,假使明年植物油占比超過5%以上產品,仍然用「巧克力」作為商品名,衛生單位可按食安法開罰。

另一方面有餡料巧克力,未來也不得單獨用「巧克力」當作商品名,李婉媜解釋,不一定要用「含餡」或「加工」等制式名詞,可以使用餡料原料名稱,例如目前「金莎巧克力」,可以修正成「金莎榛果巧克力」等。

李婉媜強調,「含餡巧克力」產品內,「巧克力」含量必須有25%以上,「巧克力」的植物油含量必須在5%以下;同時,「半固體型態或流體型態巧克力」,例如巧克力抹醬,總可可固形物含量至少5 %,或可可脂含量至少2%。

李婉媜補充,明年生產的巧克力產品,都必須符合公告標準,一旦查獲標示不實,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衛生單位可開罰4至400萬元,應標示而未標示,依法則可開罰3至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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