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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1-14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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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萬博超/台北報導】
藥物過敏表現多樣化,有些人幾天後才發生。藥師陳崇逸強調,藥物過敏可分為立即與延遲反應,立即反應有蕁麻疹、血管性水腫等;有些出現全身型過敏性反應與類全身型過敏性反應,延遲反應則要三至十天後才出現。
過敏可能產生的反應有發疹型反應、固定性藥物疹、史提芬強生症候群毒性表皮壞死症、藥物疹合併嗜伊紅血症,及全身症狀與急性廣泛性發疹性膿皰症,有些嚴重過敏反應會導致死亡。
陳崇逸表示,藥物不良反應因個人體質而異,民眾一旦知道自己對某種藥物過敏,一定要提供臨床醫師知悉,並記住曾服用過的藥物,因為即使停藥後數個月,也可能出現藥物不良反應,藥物過敏和個人體質有關,任何藥物都可能有人對它過敏,只是發生機會大小而已。他再次強調,當民眾懷疑藥物過敏時,可以先停藥,若症狀嚴重就應儘速就醫,如果是輕微症狀,也可先打電話詢問醫師或藥師處理方式。
確定過敏藥品時,記得向醫師或藥師拿過敏反應紀錄卡,記載過敏藥物名稱及發生症狀等。陳崇逸建議,將藥物過敏卡與健保IC卡一起放置,並於就診時出示給醫師看,方便讓醫師知道曾對何種藥物過敏,以避免再次處方相同藥物,這將是對自己用藥安全最大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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