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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產品標示 2件不符規定
包裝產品標示 2件不符規定
台灣新生報 2019/10/15 00:00
為了維護民眾食用中藥材衛生安全,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08年中藥專案抽驗計畫,並於昨(14)日公布抽驗市售35件中藥材之結果,其產品標示檢查皆符合規定,有5件品質被驗出不符合規定。
衛生局說明,此次查驗35件中藥材產品,包含淫羊藿2件,玄參、秦艽、紫蘇子、紫草、豬苓、升麻、益智、桑寄生、桑白皮、補骨脂、女貞子、柴胡、胖大海、益母草、吳茱萸、蛇床子、麥門冬、茯苓、白朮、熟地、黨蔘、蒼耳子、藿香、王不留行、辛夷、川芎、補骨脂、黃連、栝樓根(天花粉)、龍膽、白花蛇舌草、穿心蓮及款冬花等各1件。
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及二氧化硫,35件標示檢查皆符合規定,其中不合格品項如下:1.「天花粉片」(栝樓根)檢出「二氧化硫」432.89ppm(逾限量規定400ppm)2.「(洗淨)龍膽草」(龍膽)檢出「二氧化硫」940.61ppm(逾限量規定150ppm)3.「白花蛇舌草(乾洗)」檢出「重金屬鎘」2.23ppm(逾限量規定1.0ppm)4.「穿心蓮」檢出「重金屬鎘」1.37ppm(逾限量規定1.0ppm)5.「冬花」(款冬花)檢出「二氧化硫」742ppm(逾限量規定150ppm),不符規定產品已通知販售商及進貨端業者立即下架,並依法核處。
衛生局指出,中藥材重金屬含量、農藥或二氧化硫殘留超過限量標準,屬藥事法所稱「劣藥」,依藥事法第21條第3項及第90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劣藥者,可處新臺幣1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販賣或調劑者,可依同法處新臺幣3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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