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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醫院尿液當作生理食鹽水注射 案衛福部指示 妥善處理

花蓮醫院尿液當作生理食鹽水注射 案衛福部指示 妥善處理疏失

台灣新生報 2018/11/19 00:00

花蓮醫院爆誤將尿液當作生理食鹽水施打醫療疏失,衛生福利部昨(十八)日表示,倘若是單純人為疏失,將督導醫院向病患家屬說明致歉,同時給予家屬適當補償,倘若管理疏失造成病患傷亡,則依《醫療法》規定查處並督導改善。此外,為了有效減訟止紛,衛福部推動醫爭法。

衛福部指示醫院評鑑專責機構(醫策會),協助衛生局及醫院進行根本原因分析改善,這個事件將會撰發病人安全學習案例供作其他醫院參考,藉此提升整體醫療體系安全與品質。為了促使醫療爭議發生,可以有效調處減訟止紛,並且建立開誠佈公除錯機制,以便提升醫療品質與安全,衛福部研擬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簡稱醫爭法),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當中,也列為優先審議法案。

醫爭法草案重點約有四點,第一,醫療機構應有關懷小組,醫療事故發生後,應立即給予病患及家屬提供溝通說明、必要關懷協助。第二,醫療爭議進行訴訟前,必須經過地方政府醫療爭議調解會進行調解,調解結果等同民事判決,但是民眾訴訟權利不受影響。

第三,為了促使上述程序順利進行,並且拉近醫病雙方認知差距,主管機關應成立專責單位提供爭點評析意見,不管關懷溝通或是調解過程,均不能作為行政處分或司法裁判証據。

第四,醫療機構應建立內部病人安全通報制度,並就主管機關公告重大醫療事故進行主動通報、提送檢討報告,必要時主管機關應成立外部調查單位提供協助。主管機關應以不咎責、共同學習等原則,公開調查結果,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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