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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終病人過世前1月 半數屬無效治療

臨終病人過世前1月 半數屬無效治療

NOWnews 2016/06/02 11:32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提供5類病人在生命末期可「拒絕醫療」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在2019年將正式上路,國內今(2)天公布一項最新調查發現,仍有55%民眾不知道這項法案,知名度不高。國內統計則顯示,臨終病人過世前1個月,在加護病房有52.9%屬於無效治療。

立法院是在去年12月底三讀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提供民眾可透過預立醫療決定,當陷入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等5種狀態時,可選擇拒絕醫療,新法將在公布3年後施行,但新法也允許醫療機構或醫師因專業或意願,無法執行病人預立醫療決定時,也可以不施行、不照做。

《今周刊》進行的這項「民眾對病人自主權利法意見」調查千人發現,僅有45%民眾知道這個法案,但經提醒後,有76.6%民眾表示會想要訂立這項醫療決定。

新光醫院精神科專科醫師張尚文說,臨終病人過世前1個月,在加護病房有52.9%屬於無效治療,而無效治療的費用占加護病房總費用80%。根據健保署資料,接受安寧照護與不接受安寧照護的病人,醫療費用相差13.1萬。

儘管新法還沒上路,相關配套子法規也沒出爐,但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已開始實驗「預立醫療決定」的諮商會議,由醫師、護理師和社工師組成,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表示,從今年3月至5月底,已完成100多例。

黃勝堅直言,在這願意預立醫療決定的100多人中,絕大多數是對自己如何善終有很大想法的人,且大多已簽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意願書,幾乎沒有臨時起意者,而實驗結果證實醫護團隊必須本身要有足夠的生死淬鍊才能幫助別人。

曾在臉書公開自己預立的醫囑、吸引十萬人按讚共鳴的醫師沈富雄則說,民調結果很好,卻不值得高興,因為台灣現狀講歸講、能知未必能行,在傳統封建迷信、孝道影響,要改變沒這麼容易,但他鼓勵大家預立醫療決定,清楚交代死後如何處理,好讓處理的人心無罣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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