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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記者會馬上就要開始了。

  成芷蒼白著臉,緊護著懷中的手提包,坐在最旁邊的位子。

  明旭走過來,皺著眉看她,「妳還好吧?臉色怎麼這樣白?要不要刷點腮紅上去?」

  她搖頭,心想刷上成噸的腮紅也沒用,她還是會白得像牆壁一樣。

  「不要緊張,妳只須坐在這裡微笑,沒人會問妳話、找妳麻煩的,放輕鬆!」

  說完還用手輕輕捏揉她的肩膀。

  成芷苦笑,等他發現她將要做的事之後,大概再也不會這樣溫柔待她了。

  她抬起充滿乞求的眼光望向他,伸手拉住他的手指,他立刻熱情的回握,低下頭來在她耳邊輕聲細語,「妳好漂亮,一頭捲髮襯得妳的心型臉更加出色。不過我更喜歡妳現在看我的眼神,好像在求我給妳一個吻,要不是現在人這麼多,我會當場給妳一個熱吻……」

  她的臉紅了,暗暗希望沒人注意到他們。

  「這樣好多了,別緊張,我還要和保全人員再確認一次。」說完拍拍她的肩膀,走過去和紅線內的保全人員說話。

  她深呼吸幾下,看向自己的手提包。

  這幾天他們都在努力清潔從地窖拿出來的珍寶,東西都是不可置信的精美珍貴,隨便變賣一樣,就可以買下整個城市的土地。

  但是若將它們賣掉,將會是中華民族人文藝術的損失,它們每一樣都是幾千幾百人的心血結晶;而且它們就像恭王爺說的全是民脂民膏,是屬於全中國人的珍寶。

  故宮博物院將會它們最好的歸宿,讓千千萬萬的中國子民,後代子孫,都可以看到先人的智慧、藝術成就。

  明旭曾徵詢她的意見,她毫無異議的贊同,明爸、明媽也一致贊成,所以才會有今天這個記者招待會。

  明旭要把這三百一十五件的寶物,不,三百一十六件公諸於世,然後交給故宮博物院的人員點收,經過這一道手續,全世界的人都會知道有哪三百一十六件寶物,不會被公器私吞,被私人偷盜藏起。

  這也是明旭的考量。

  她原本以為他要把地窖裡所有的東西全捐出來,沒想到他將一些飾品收下。

  「為什麼不都捐出去?」

  「因為這些東西不像和坤收藏的那樣價值連城,而且它們是阿瑪留給紀萱的嫁妝,是屬於我的,我要留下來給妳。」

  「可是……戴它們出去也太珍貴了,還要擔心它們的安全,我看還是全部捐了吧?」

  明旭不置可否,但她心裡十分在意。如果把那捐掉,是不是會比較好?

  她一夜難眠,最後起床將那寶物藏在她的手提袋裡。

  這就是她緊張的原因,她正在冒失去他的險,但若不這麼做,她一輩子不會心安。

  明旭只通知北京城裡的報社,但是消息不知怎麼被大家知道了,幾乎全國重要的報社、雜誌社都來了,把市政局大廳擠得水洩不通,到處是架起來的攝影機。

  明旭穿著西服,用那玉樹臨風的氣度侃侃而談,根本看不出緊張。

  她朝他深情凝睇。或許真會失去他,在她做出這背叛他的行為之後……

  心有靈犀的,他也轉過頭朝她一笑。

  時間到了,所有燈光全集中在明旭身上,他拿起麥克風說:「今天很感謝大家撥冗前來參加敝人的記者會,誠如大家所見,這一字排開的桌子上放有許多用絨布蓋著的盒子,總共有三百一十五件,這些盒子裡各裝著一件物品,這三百一十五件物品,正是敝人要捐給國家故宮博物院的東西。」

  記者們紛紛發出各式各樣的問題,一陣轟然的聲音,令人心驚。

  「各位先生、女士,請你們稍安勿躁,這些東西我會一樣一樣介紹,每介紹完一種,就由博物院的人員點收,由保全人員及博物院警衛負責看守,等全部介紹完畢,再請各位發問,我會一一回答。但請各位合作,不要越過紅線,越過了,保全人員將會限制你的行動,請見諒!首先,這第一件到第六件是……」他掀開絨布,人群發出可怕的驚歎聲,每個人都目瞪口呆,連故宮的專家都看傻了。

  「……這六件是乾隆時期製造的皇帝冬、夏朝冠,皇后冬、夏朝冠,及皇貴妃冬、夏朝冠,它們的市價約三億美金。再來第七、第八、第九項是皇帝及皇后、皇貴妃的朝珠,由一百零八顆東珠、三十顆各式寶石組成……」

  在場物品全是屬於清朝天家所擁有,金璧輝煌、照得入眼睜不開的寶物,是連等位最高的親王都不准有的東西,讓人不得不歎為觀止。

  二小時之後,明旭終於全部介紹完畢。

  「以上就是我今日捐出的物品。由於家父是古董鑒定專家,所以他約略估計這些總價值在一百億美金以上。」現場早已鴉雀無聲,只有閃光燈不停閃,和答錄機轉動的聲音。

  明旭放下水杯繼續說:「現在各位若有問題請提出,麻煩各位一次一個問題。」

  有記者大聲問道:「明先生,你這些寶物是從哪裡來的?」

  「很抱歉,這些寶物並不屬於我,我只是將它們捐出來的代理人,而原本的所有人已經作古多年,我不方便透露他的姓名及來處。」

  「聽說你是恭王府修復工程師之一,這批寶物是不是那批失蹤的『恭王爺寶藏』被你發現的?」

  「剛才我曾說過,這批寶物是屬於清朝皇帝所有,恭王爺的等級是不能擁有這些東西的,你想他從哪裡去得到這些寶物呢?」

  成芷輕輕微笑。他真的很聰明,用問題擋掉問題。

  接著記者又問了許多問題,他一一回答後,有人問道:「你捐出這筆富可敵國的財富,對你有什麼好處?你是不是還有寶物沒有捐出?」

  明旭帶著爽朗的笑容說:「我雖然只是代理人,但就算不捐出,原擁有人也不會反對,而如果我有藏私的想法,大可不必把它們捐出。我是有些東西不想捐出,那是因為它們是我父親給我,要我送給我妻子的小飾品,這點小寶物,你不會也要我捐出去吧?」

  現場哄堂大笑,笑聲停竭之後,他繼續說:「至於我有什麼好處?我倒有一個請求,我想請北京市政局看在我這點小貢獻上,讓我能在目前仍在整修中的恭王府迎娶我的妻子。」

  此詁一出,所有人全發出羨慕的叫聲。

  「那位幸運的新娘子在哪裡?」有人喊。

  明旭笑著走向她。「她今天也在現場,但請各位不要問她任何問題,因為她很害羞。」

  成芷羞得滿臉通紅。說什麼不用她出場,只要坐在那兒就行,結果不但用迎娶的地點來嚇她,還要她在這麼多人面前亮相,讓她恨不得找個地洞鑽。

  明旭親密的將手搭在她肩膀上,所有的閃光燈齊閃,閃得她眼冒金星,看不見任何影像。

  等亮光稍停,她猛吸口氣,用盡所有的勇氣大聲說:「我也有一樣古董要捐出。」大家全停下來看著她。

  明旭手指併攏,雙眼露出灼灼精光。

  她不敢看他,低頭將袋中的金剛杵拿出來放在桌上。

  肩膀上的指尖全陷入她的肩窩,讓她發疼。

  她知道明旭在發怒……

  但是無論如何,她都要把它捐出去,將它趕離他們的生命!

  「我知道這東西看起來不起眼,但它已有一千多年的歷史,是喇嘛教的法器,平常很難得見到。」

  博物院的專家走過來,用戴著手套的手小心地拿起檢視。

  「所以明先生您今天的捐贈品共有三百一十六件?」

  明旭僵硬的點頭。

  最後,故宮博物院的院長發表感謝詞,然後記者招待會便圓滿結束。

  「明旭!」她出聲喊住轉身欲離去的他。

  他雖停下來,卻不轉身;她跑到他面前,仰頭看他。

  「請你聽我解釋……」

  他用冷靜的聲音說:「現在不要和我講話,我怕我會控制不了脾氣。」

  說完他快步的往前走,她只好快步跟上。在車上,她更不敢開口,因為他把怒氣發洩在車速上,嚇得她緊捉把手不敢放。

  直到回家,關上門,他的脾氣才爆發出來。

  「妳為什麼不先問過我?妳明明知道金剛杵對我的意義大過於那些東西,妳竟然……竟然……」

  她吸口氣抬頭說:「我不要你再用那個東西,它只會帶給你痛苦。」

  他猛轉過頭瞪她,「誰說的?我的父母有痛苦嗎?我真不知道妳怎麼想,和我在一起有那麼痛苦嗎?妳下輩子再也不想遇到我?」

  她拉下他扯住頭髮的手。「我沒有說不想和你在一起。我把它捐出去的原因是……不要你再像以前一樣,將所有心神全用在上面。」

  「看看你這二十年來過的是什麼日子?你難道不覺得被上輩子的回憶糾纏是一件很苦的事?何必要記得過去的痛苦、悲傷?死了,讓這些記憶隨風飄逝不是很好?重新投胎就像一張空白的紙,任你揮灑,不是更清爽無礙?」她直視著他的雙眼。

  他搖頭,「我寧願選擇完全記得,這樣我才能保有對你的愛的全部記憶,我寧願受這種苦,就為了和你再一次相遇、相愛。」

  「厚,你這個笨蛋!」她跺腳。「這就是為什麼我非把它捐出去不可的理由,你寧願痛苦也要用它,然後再毀了你的下輩子!難道我們的感情薄弱到必須藉助外力才能再團圓?靠我們的愛情就不能許來生再見?」

  「我就是怕出意外,萬一下輩子妳投胎到非洲,我一輩子都找不到妳呢?!」

  她苦笑出聲,「傻瓜!如果我愛你怎麼可能逃到那麼遠的地方?就算真的投胎變成黑人,我還是會像這一世一樣回來找你。只要我們這輩子相愛到老,誰先死,另一個就要在耳旁提醒『下輩子我們還要再相見、相愛』,憑著這種情比石堅的感情,我們還需要那根可怕的金剛杵嗎?」

  他沈默的握住她的肩膀。

  「你想想,你上輩子的哥哥念念不忘那些財寶,結果這一世他還是出現在你身邊,他需要用到金剛杵嗎?你難道還不明白我心疼你所受的苦嗎?」她仰視著他。

  他俯下頭,以額碰額的靠著她。

  「我不要你再日日夜夜受前世記憶的折磨,我要你下輩子快快樂樂的成長,高高興興的和我再相遇,然後可以恩恩愛愛的過一輩子,最後再來許下下輩子的諾言,這樣好不好?」

  聽到這麼溫馨的言詞,他的氣消失了。

  「對不起……」他抱住她。「我不該發脾氣的。」

  她張開雙臂抱住他寬闊的胸膛,他用唇攫住她的唇,這下一發不可收拾,他恨不得能……

  隨即一把抱起她往他的臥室走。

  「明先生,您想做什麼?」她掙脫下地。

  「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妳就要嫁給我了,我們可不可以……」

  「不可以!你想再讓我踢一次嗎?」

  「再踢,妳這輩子就沒有『性』福可言了。不要這樣,我們就要結婚了……」

  「你覺得是亦謙來投胎的我會答應嗎?我可是連喝醉都沒碰你的人。」

  他裝成可憐兮兮的樣子,「如果你愛我,就答應我,好不好?」

  「對不起,本人對三流連續劇沒興趣,想要我,抬八人大轎來娶我,否則免談!」

  說完便往她的房間走去,大力關上門,還故意用力的按下鎖。

  他抓著頭,自言自語道:「是哪個笨設計師,小孩房的門為什麼要裝鎖?萬一小孩把自己鎖在裡面,那可不得了……」


  明旭的請求在故宮博物院的大力支持、北京市政局樂意承辦的情況下,非常風光的展開了。

  恭王府原本就常在花園裡舉辦各種藝術展,這使得恭王府成為弘揚國粹藝術的一個重要場所。

  這次為了籌辦完全依照古代禮俗的婚禮,更是大力的配合和廣為宣傳,甚至有電視臺表示有意全程拍攝。

  成芷的爸媽也帶著剛喜獲孫兒的喜悅,由洛杉磯來北京主持婚禮。

  婚禮十分隆重,拜堂的地點選在銀安正殿,這裡雖還未對外開放,但是市政局已經按照舊時的擺設佈置好了。

  而當洞房的明道齋更是依明旭的設計,恢復成從前王爺的臥室、廳堂、書房的樣子。

  一切的佈置,彷彿時光倒流,回到百多年前的興盛時代。

  結婚當天,明旭身穿清朝貴族的長袍馬褂,頭戴親王吉服冠,騎著駿馬,領著一頂裡裡外外都用喜氣洋洋的紅色喜帳裝飾成的八人大轎,和挑著二十四箱禮品的箱籠,一路吹奏鼓樂、燃放鞭炮的將成芷迎進恭三府正殿。

  雙方的父母也全部穿上清朝的服飾,坐在殿上,接受新人的敬拜。

  在羅鼓、笙樂及爆竹聲中,他們一拜天地,二拜高堂,然後夫妻交拜,送入洞房。在新郎及新娘的心裡,終於彌補了前世沒有機會舉行婚禮的缺憾。

  和古代婚禮不同的地方是,在新郎用竿子挑開新娘的喜帕,喝過由一個匏瓜剖成兩個瓢,內裝合脀酒的儀式之後,新郎牽著新娘出來婚宴上敬酒。

  這一場婚禮辦得十分圓滿!

  在喧亂的鬧洞房結束之後,兩人終於可以獨自相對。

  明旭跟在趕人的媒婆後面迅速的關上房門,幾個跨步就跳回成芷身邊,一把抱住滿臉通紅的新娘。

  「福晉,本王終於用八人大轎把妳抬進門了。」他瞇著眼,臉像被磁鐵吸住一樣,一直往她的豔唇接近……

  「這話不是應該由我來說?奇怪,你怎麼不會性別錯亂?」她故作鎮定的問。

  他愣了一下,表情壞壞的說:「這時候問我這種問題,妳是故意的吧?」

  他邊解開她的盤扣,邊繼續說:「現在的我不會。自從我完成二十年來的心願,葬了他們之後,紀萱在我的腦海裡就漸漸不再像從前那樣影響我了。現在她反而有點像是我姊姊的感覺,所以我才會看到妳,就控制不了自己的身體,像現在一樣……」他拉掉她的上衣,往旁邊一丟。

  她輕咬下唇,「你不要這麼猴急……」臉又紅又燙。

  「請問我的福晉,本王現在可不可以行使作丈夫的權利了?」

  她將頭埋進他的頸窩裡,聲音悶悶的道:「討厭,你故意糗我……」

  他吻上她的耳朵,在她耳內吹氣。「現在我要看妳的胸部,妳不會再用膝蓋踢我了吧?」

  他得意的笑著,打橫抱起她放到牙床上,伸手拉下牙床旁的紗帳……


  睡到半夜,她不知怎地醒來,一看,明旭單手托腮,半躺在一旁看著她。

  「你在做什麼?」她的臉又迅速火熱一片,拉起被子蓋住自己。

  他輕柔的回答,「我正在品嘗終於得到妳的甜蜜,從此妳是我的,只有我可以吻妳、愛妳,沒有別人……」低下頭舔一口她的耳垂,讓她全身輕顫。

  「這種終於融為一體的感覺真好,好像心裡的破洞被仔細的補好,不再會疼得令人受不了。」他說。

  她伸手撫摸他的臉,「我也有這種感覺……好像梗在心口的冰塊終於融化掉了……」

  他轉過來親吻她的手心,「妳看外面的月光多明亮!」

  她轉頭看窗外,盈潔的月光把景物照得如夢似幻。

  「我們到外面去看看,好不?妳還痛不痛?要不要我抱妳出去看?」

  她羞赧的搖頭,起床穿上衣服,與他牽著手走出明道齋。

  他將她納在自己的肩膀下,走到紫藤蘿花架前。

  她抬頭看他一眼,明白他的心思,默默的緊靠他的胸膛,抱住他。

  「謝謝你們,我們終於結合在一起,再也沒有遺憾,我們一定會過得很幸福的,連你們的份一起過。」

  「對。」她輕聲說,「我們將永遠珍惜對方,不離不棄,就像你們一樣。」

  紫藤蘿葉隨風輕擺,好像在點頭。

  他們無語的依偎良久,才轉身準備離去。

  忽然一陣低沉渾厚的男聲,伴著清脆甜美的女聲響起──「生生世世永為愛侶……」

  他們嚇了一跳,轉頭瞪視彼此,半晌,兩人相視而笑,同時開口說:

  「對!生生世世永為愛侶!」緊握著彼此的手,他們繼續往前走。

  就在要跨進門檻時,明旭轉頭朝外大聲說:「對了,我不介意你們借用我們的軀體,隨時歡迎!」

  成芷朝他做個鬼臉,進屋後說:「誰像你這麼積極主動啊!」

  可是……

  等他們再次睡著之後,兩人同時作了一個夢,夢中他們回復到原來的角色,以亦謙和紀萱的身分再一次洞房,而這次,是亦謙主動的……
被某人深刻地愛著可以給予你力量,而深刻的愛著某人則賦予你勇氣。– 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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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一年後。

  電梯門才打開,明旭就一個箭步跨出來,迅速往家門走。

  好不容易來此拜訪一個多月的岳父、岳母終於回去了,今天是他們恢復小倆口生活的日子,所以才下班他就匆匆的趕回來。

  「明太太,我回來了!」他邊換下外出鞋邊喊。

  「你回來了啊!」成芷從廚房走出來,接過他手中的公事包,笑著歡迎他。

  正要把東西放到玄關桌上,肩膀就被他抓住,她訝異的抬頭,唇就被攻佔了。

  「你……幹嘛?住手……要吃飯了……」她模糊地抗議道。

  「妳比飯可口……」

  「明先生,你再不住手,我就要用膝蓋踢你嘍!」

  他停下進攻的唇,望進她溫暖的眸子。「妳捨得?」

  她笑著趕快退開。「當然不捨得。好了,別鬧,去洗手準備吃飯。」

  他歎氣,失望的看著她逃進廚房。

  客廳桌上有盆新插的花,是紫藤蘿花串。

  「妳這盆花插得真好,我好像看到它們盛開在花架上的熱鬧氣氛。」

  他在餐桌前坐下。

  「謝謝你的讚美,我也覺得不錯。」她端來洋溢著米香、熱騰騰的白飯,放在他面前。「快吃!今天我做的全是你喜歡吃的菜。」

  真的耶!他快樂的開始據案大嚼。

  她秀氣的端起碗,輕吹口氣,才慢慢的用筷尖挑起一小口飯送進嘴裡。

  「請問明先生,你在笑什麼?」

  「妳說妳完全不記得上輩子的自己是什麼樣子,但是妳常常在不知不覺中露出從前的習慣來。妳看,妳以前吃飯就是這個樣子,要先將飯吹涼,再一小口一小口的吃,吃頓飯可以用掉一、二個小時。」

  「你也沒變啊,喜歡吃的還是這幾道菜。」

  他停下來,接過她替他盛的湯。「我們的喜好沒變太多,個性基本上也是沒變,但是我喜歡這世的安排。」

  「什麼意思?」她問,手上也沒閑著,拿過他的碗再幫他盛碗飯。

  「妳的個性溫和仔細,當男人就太溫吞,當女人是標準的賢妻良母,妳看妳把我照顧得無微不至,比當年有僕人照顧還好.,如果我是女人,我想在這個處處要自己動手的年代,我是不能勝任的。所以我說我喜歡這樣的安排,下輩子我還要當男人,妳還是當女人,讓我來保護妳,妳來照顧我,好不?」

  「我無所謂,只要我們彼此相愛,是男是女我並不在意。」

  「不行!一定要事先說好,萬一我們變成同性,那經歷的波折太辛苦了,還是我當男人,妳當女人,這樣最好。」

  「好,都隨你意。」她心想要不答應,他可能會鬧上一輩子吧。

  用完餐,他幫忙把剩下的菜肴包上保鮮膜,放進冰箱,然後躡手躡腳走到正在洗碗的她身後,突然抱住她。

  她尖叫一聲,「明旭,幹嘛嚇我?不是才吃過飯,你想做什麼?」

  他把下巴放在她的肩膀上。「妳說呢?我照妳的意思先吃飯了,現在換妳照我的意思做。」

  她繼續手中的清洗動作。「剛吃飽飯,不可以做激烈運動,去看電視新聞休息一下。」

  「不要,我現在就要!」他咬住她的耳垂。「妳爸媽住那麼久才離開,我好想念不怕被聽到,可以無拘無束做運動的時光。」

  她的耳朵紅了,臉頰也燙起來。「你還真的是很……不行,我還要收拾廚房,你乖乖聽話去看電視,然後洗澡,不然我不理你了。」

  他還想死皮賴臉,雙手不安分的亂動。「我們才結婚一年,妳就這樣冷漠,活像結婚幾十年的老夫老妻。我不要,我要妳現在就放下手邊的工作,和我親熱……」

  她用沾滿肥皂的手抓住他的手,轉過來看著他,「我也很願意,但是不把這裡收拾好,我心裡會覺得有事沒做完,就沒法全心投入。」

  他哭喪著臉,「妳好冷淡!妳為什麼從來不對我熱情如火?我好希望一下班回來就被妳撲倒在地……」

  她噗哧一聲笑出來。「我若是那樣的人,那你就慘了!乖,聽話,去看電視,讓我把事情做完。」

  他只好垂頭喪氣的走到客廳看電視。

  看了半天,她還在忙,他只好關上電視去洗澡。

  等他從浴室出來,發現她坐在沙發上,電視開著,人卻已經睡著了。

  他輕手輕腳在她旁邊坐下,擁她入懷。這陣子真是辛苦她了,又要上班、又要陪她爸媽到處去玩,難怪累壞了。

  看著她熟睡的臉,他忍不住親吻一下她的額頭,他真的好愛好愛她呀!

  這一年來,他過得好快樂,像身處在遊樂園裡一樣,時時都有幸福的感覺。每天都能伸手觸摸到她、吻到她;每夜都能懷抱著她入睡;每一個早上睜開眼又可以快樂的看到她。

  就算再繁忙,一想到她會在家裡等他,馬上就會神清氣爽、活力再現。

  看到她的笑臉,感覺她對他體貼入微的細心照顧,這都讓他感動到不行。尤其是在床第之間,聽到、感到她的顫抖嬌吟,更讓他有「這就是天堂」的震撼。

  日子美好到不像是真的,所以……

  一股無由來的不安襲上心頭。

  是什麼原因引起的?他茫然不解。

  好怕這樣的幸福日子會突然消失!他知道這想法荒謬,可是這小小的不安,漸漸的愈滾愈大,他幾乎被壓迫到無法呼吸。

  他發現自己不自覺的會追蹤成芷的去向,動不動就打手機問她在哪裡、在做什麼。

  而她通常的回答是,「我在公司,在做事。」

  他也覺得自己的行為怪異,但卻無法制止自己的舉動。到底是哪裡出錯?

  他愈來愈恐慌,就像染上毒癮,愈恐慌就愈想做,愈做就愈恐慌!

  他的需求無度,幾乎讓成芷無力招架,看她眼下的黑眼圈,他也好心疼。

  對於他的任性要求,她還是默默承受,就像今晚一樣,把她該做的事做完,然後就順從他的要求。

  懷裡的成芷醒來一下,口齒不清的說:「對不起,旭,我好累,讓我睡一下,等會兒就有精神陪你翻雲覆雨……」又睡著了。

  他的思緒剎那間凍結了。

  這正是問題所在!她每次都是無怨言的順從他,可是為什麼她從來沒主動要求過他?

  她曾說過要先愛上,才會產生欲望。

  那她是不是……還沒愛上他?

  所以對他從沒欲望?所以整理廚房這種雜事比他還重要?

  他的手腳忽然無力、冰冷起來……


  成芷窩在明旭的懷裡看新聞節目,心思卻不在上面,她偷偷的瞄他幾眼。

  這件事一定要說得輕鬆隨意才行,否則他不會答應的。

  她悄悄的深呼吸幾次,才趁著廣告時間,裝成很懶散的問道:「旭,你明天晚上是不是有事?」

  「有啊!不是告訴過妳,明天晚上我必須招待幾個老外,沒辦法回來陪妳吃飯。」他輕鬆的說。

  「那明天晚上我可不可和幾個同事吃飯?因為要慶祝有個同事要結婚了。」

  「妳和同事的感情好像愈來愈好了?」

  「是呀!她們說我好像撕掉一層保鮮膜,把熱氣都散發出來,不再像冷凍食品了。」她伸手抱住他的腰。

  「妳們也真有緣分,從臺灣當同事當到北京來。」

  「就是說呀!誰會想到公司有意在北京設立分公司,所以我連辭職都不必,直接就調過來了。」

  「是誰要結婚?」

  「是我們部門最資淺的職員林秀梅。」

  「男同事也要去?」他瞄她一眼。

  她在心裡暗翻白眼,要是有男人,她連問都不需要問了。

  「沒有,全部是女同事,我們女人要自己慶祝,找男同事做什麼!」

  「這樣啊,那要去到幾點才會回來?打算去哪裡?」他回抱她。

  「難得都是女人聚在一起,所以打算要玩晚一點,大約十二點左右回來,可以嗎?」

  「那麼晚?要不要我去接妳?」他摸著她的頭髮,沒注意到她緊張得一邊眼皮在抽搐。

  「不用,有同事會開車送我回來。」

  「好吧,好好去玩。」

  她心上一塊大石落了地,他答應了。

  「等等……」他說,她的神經全糾成一團。

  「妳們要去哪裡?」

  「我們會先吃飯,然後到PUB坐坐,聊聊天。」

  「哪家PUB?」

  她吞吞口水,小聲的回答,「好像叫什麼『歡樂派對』。」

  他點點頭沒再說什麼,專心的看電視。

  她先走進臥室,關上門,然後按住狂跳的心臟半晌,才像要去遠足的小朋友一樣,高興得笑開了。


  明旭心不在焉的和那幾名來洽談有關團體在天橋表演事宜的外國人聊著。

  所有的事情都談妥了,就剩下正式簽約。

  他雖然和他們有說有笑的對話,心裡卻不停的在思考。

  早上要送成芷上班時,他看到她手上拿了袋子,她說那是她下班後想換的衣服,才不用穿著那麼拘束的制服去吃飯聊天。

  他偷看一眼袋子裡的東西,那是一件黑色紗質的衣服。

  於是他花一整天在想,那是哪一件衣服?最後終於讓他給想出來了。

  那是上次她穿去參加處裡年終晚會的──無肩小禮服。

  她還配上一條薄紗披肩,雖然沒有露出一吋肌膚來,但隱隱約約反而非常性感,讓他看得目不轉睛,也恨不得別的男人全都瞎了,看不見她美好的身材。

  那一件是他很欣賞的小禮服。

  可是她為什麼要穿那麼正式、那麼性感的小禮服去PUB聊天?

  是不是太……奇怪了?

  心上的疑問愈來愈濃,終於忍不住問坐在旁邊的小劉。

  「你知道有一家PUB叫作『歡樂派對』嗎?」

  「知道!那是目前最有名的酒店,聽說是北京首屈一指的。怎麼,你又開始對男人有興趣了啊?」

  「你在胡說些什麼?」他橫眉豎目的問。

  「噢,原來你不知道?我還以為你舊疾復發了!那家『歡樂派對』是最新潮的牛郎酒店,聽說他們還有男脫衣舞表演,可惜我不是同性戀,否則我還真想去看看。不過這些都是道聼塗説的,有可能是有人滿嘴跑駱駝,畢竟咱們北京民風還是很保守的,不太可能……」

  明旭什麼都聽不見了,那幾個「牛郎酒店」和「男脫衣舞」的宇眼,已經把他的耳朵炸得轟轟作響。

  成芷跑去看脫衣舞秀?!

  血液全沖上他的腦袋,讓他覺得自己像正在冒煙的滾開水。

  「剩下的事全交給你處理,我有事先走了!」說完他連招呼也沒打,站起來轉身就走。

  「不……不成啊!明哥,我的英文很……破啊!明哥……明……」

  人已經消失不見了。

  成芷睜著好奇的眼,到處張望。

  這真是太令人驚訝了!酒店裡的裝潢竟然如此富麗堂皇,像法國皇宮一樣,不但到處掛滿世界名畫,連所有的傢俱也全是法王路易十四時的式樣。

  而一個個隱蔽舒適的包廂,圍繞著舞池;許多男女正沉醉其中,開心的隨著音樂跳舞。

  「喂,成芷,閉上嘴巴,別讓人一眼看出妳是鄉巴佬進城──頭一遭!」

  她趕緊低下頭,掩飾自己的失態。

  「歡迎光臨!」幾名俊男迎上前,溫柔的招呼她們。

  「哇,他們都好帥,每一個都帥!」林秀梅在她耳邊說。

  成芷仔細看,還真的每個都很帥。

  「妳想他們都有化妝嗎?為什麼他們的眼睛看起來都很迷人?」有人問。

  她還來不及看就被帶進一個包廂,才坐下,一個個公關先生就進來自我介紹,圍繞在她們身邊,親切的寒暄問候,哄得五個女生心花怒放。

  遠遠的,成芷看到一名男人坐在吧台的角落。

  他轉過頭來和她四目交接。

  他的臉很像紀萱,同樣是濃眉大眼。

  她轉頭問身旁的男人,「那位坐在酒保旁邊的男人,也是你們店裡的人?」

  那男人一臉不屑,「是。但他才剛來,什麼都不懂。」

  她想了會,站起來走向吧台的男人。

  「我可以請你喝杯酒嗎?」她在他旁邊坐下。

  「嗯……我可不可以喝果汁?」

  「對不起,其實我不懂,只是剛才那些人要我們請他們喝酒,所以我以為也要請你喝酒。」

  他靦腆的笑起來,低聲說:「照規定,我是要讓妳請喝酒,而且是愈貴的愈好,但是我怕死了喝醉的感覺。」

  「那好,酒保先生,請給我們最貴的果汁。」

  兩人相視而笑。

  「你看起來好年輕,有二十歲嗎?」

  他低下頭,「快了,下個月就滿二十歲。」

  「你應該去上大學,畢業後找份好工作,這樣的工作……會和正常的人生愈行愈遠,會回不了頭的。」

  他沒回答。

  「每個人都有困難,如果找不出最好的方法來解決,你就輸了,這樣好不好,你把手機號碼和名字給我,我請我先生給你安排工作。」

  「妳結婚了?可妳看起來也很年輕。」

  她輕笑,「是啊,我有一個迫不及待想娶我的人,所以早早就結婚了。怎樣,要不要給我?」

  他馬上掏出紙筆,寫下號碼及名字交給她。「謝謝妳,因為我在北京沒有親人,學歷又不高,實在找不到好工作。」

  她搖搖頭,「不要說了,我相信路是人走出來的,我這樣做,只是幫你指出一個方向,其餘的就靠你自己了。」

  「請問妳貴姓?能娶到妳,妳先生真的很幸運。」

  「我姓成,成功的成。應該說我和我先生都很幸運,能找到彼此,我們很愛對方。」

  「那妳為什麼要來這種地方?他們說,來這裡的女人大都是芳心寂寞。」

  「我純粹是好奇。從來沒到過這種地方,難得有朋友要一起來,就跟著來開眼界,今夜來過,我想我是不會再來了。」

  他拿起酒保送過來的果汁,「敬妳,謝謝妳的好心。」

  她朱唇輕揚,拿起杯子和他輕碰。「希望你能找到你真正想要的人生。」

  才啜一小口,男人便咳著放下杯子。「成……成小姐,妳先生是不是長得很高,短髮,長相斯文?」

  「是的。你怎麼知道?太厲害了!」她驚訝的說。

  男人看著她背後的一張臉,表情漸漸充滿恐懼。

  「因……因為他正怒瞪著我們走來。」

  成芷掩嘴驚聲抽氣,轉過頭,卻已撞進明旭的胸膛裡。

  「啊……明旭!」她仰起脖子,只看見他的下巴。

  酒店裡的人老早就看見他怒氣衝衝的走進來,但他的氣勢十足,沒人敢擋住他的去路。

  明旭瞪視著那個人,什麼話也沒說,可是已經讓那人白了臉。

  「明旭……」他低頭看她一眼,她馬上閉嘴,因為他的表情十分冷峻。

  他從皮夾中抽出一張信用卡,交給酒保。

  「這位小姐和她同伴的帳我付了,麻煩你。」

  酒保從呆立中驚醒,立刻接手,動作迅速的將帳單奉上,讓他簽名買單。

  成芷站起來,迎視他精光燦燦的眼眸。

  他什麼話也沒說,扶著她的腰,往前推,就這樣將她帶出「歡樂派對」,上車回家。

  「明旭,」她坐在前座,偏過頭看著他。「我不想和你吵架,我只是去那裡喝酒聊天,並沒有做任何見不得人的事,你不要這樣不可理喻的生氣。」

  他不理睬,沉默著繼續開車。

  進了家門,她以為他會開始發脾氣,放下東西準備面對他。

  沒想到卻被他從後面抱住,還將他額頭放在她的肩膀上。

  這是她從沒料到的情況。怎麼了?他為什麼這樣奇怪?

  「明旭……」沒有回應,只是更加用力收緊他的手臂,緊得她幾呼喘不過氣。

  她伸手撫上他的臉頰、耳朵……

  「對不起,旭……我應該事先說清楚,只是……我很好奇,很想去,又怕你不答應,所以沒告訴你。我不會再去那種地方了……」

  她轉過身,雙手捧住他的臉,「請你不要生氣。」

  明旭抬起臉,眸子裡居然是滿滿的哀傷,緊抿的薄唇什麼也沒說,掙開她的雙手,轉身離去。

  她不懂,他的反應太奇怪了!

  她以為他會因她故意隱瞞而大發雷霆,而不是這樣充滿哀傷,好像她做了一件十分傷他感情的事。是因為欺騙嗎?

  她已經告訴他確實的時間、地點,和誰去、去做什麼,只是沒說它是牛郎酒店,這算是很嚴重的欺騙,所以讓他很傷心?

  還是他以為自己已經厭倦他,所以才會想去看別的男人?

  這是不可能的,想也知道。那究竟是怎麼回事?她左思右想,卻怎麼也想不出個所以然來。

  明旭洗好澡直接進臥室,她跟進去想和他說話,卻見他迅速上床,用被蒙著頭,似乎……什麼都不想說。

  她歎口氣,默默的做她的事,等梳洗完畢回到臥室,他已經將燈關了,只在她床頭留盞夜燈。

  而且──他是背著她睡。

  結婚一年以來,每天晚上他都是將她緊緊抱在懷裡,手腳交纏著睡。剛開始她還不習慣當他的抱枕,常常趁他睡著後溜到一旁喘氣,可是沒多久又會被他抓回去,久而久之,她也習慣了,覺得在他懷裡很安全、很舒適。

  真的傷他這麼深?連抱都不想抱她了?

  她靜靜的在他身旁躺下。

  既然以她的觀點看不出答案,那換個角度想,如果今天她是亦謙會怎樣想?

  紀萱上妓院也是想增長見識,這她瞭解;而和小玉在床上演戲,則是要報復亦謙到妓院尋歡,並不是真有興趣。那假如紀萱做了她做的事上牛郎酒店,亦謙會怎樣看待這件事?

  第一,她雖不是欺騙他,只是保留實情沒告訴他,但這表示紀萱明知道他會反對也要去,這是一種反抗、一種默默的抗議,抗議他對她的限制。

  第二,她不是團體行動,而是單獨找一個男人,坐在角落一對一的互相碰杯喝酒,這表示她對那個男人很有興趣。

  才結婚一年,她就對別的男人有興趣,這對亦謙會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況且那個男人又長得很像紀萱……

  她輕喘出聲,明白了──因為那個男人長得像紀萱,所以明旭認為她想念紀萱,所以對他有興趣,因此認為她不喜歡自己上輩子的臉,所以不喜歡他,而喜歡有著紀萱容貌的男人?

  這太離譜了!縱然那原本是亦謙的臉,但她愛的是明旭,那張臉對她來說就是明旭,他怎麼會誤會她不喜歡?

  她愛的人是明旭,他不明白嗎?

  等等,她告訴過他她愛他嗎?

  好像沒有……不過,她常在動作上表現出來,他看不出來、感覺不到嗎?

  也許他需要語言上的保證,但她從沒說過,所以他沒有安全感,因此才會嚴格掌控她的行蹤。

  每一次要去哪裡、做什麼,都要交代清楚;而且手機決不可以關機,要讓他隨時可以連絡到她……這些都是沒有安全感的表現!

  就是知道他缺乏安全感,才會縱容他的肉體需求,讓他能從接觸中得到安慰,這還不夠嗎?

  也許還不夠,這缺乏安全感從紀萱時代就存在了,亦謙一直拒絕她,從不在言詞上說愛她,所以種下這心病,由此可推論出明旭很需要在言詞上得到保證。

  那肉體上的保證呢?單單順從還不夠?

  明旭和紀萱一樣都是主動積極派;而她和亦謙則是被動的人,從不主動表現出自己的需求,如此更加重他的懷疑──真的愛他嗎?為什麼不主動要求?

  她再次輕歎,原來自己一直在犯錯,所以今天晚上明旭才會表現得如此悲哀。

  即使發誓要生生世世為愛侶,還是必須要細心培養彼此的愛情,不要犯錯,即便犯了也要改正。

  她必須有時當亦謙,來疼愛是紀萱的明旭;有時只當自己,來依靠明旭。

  可不是!女人必須有時把自己當男人,來疼愛有時會變成女人的男人。當他受委屈時,自己要把他當小女人來安慰。

  不能只處處依靠男人,男人也有軟弱的時候,需要堅強女人的安慰。

  她掀開被子,靠近明旭,可是他仍然不動。

  她伸手進他的衣服裡撫摸他寬闊的背,一次又一次,還是沒反應……只好一手伸到他的脖子下,一手將他的身體用力扳過來,這樣,就能把他抱在懷裡了。

  假裝睡著的明旭嚇一跳,張開眼睛偷瞧她一眼,又把眼垂下。

  「我要告訴你……」她耳語,將手放在他的臉頰上,用大姆指輕撫他的唇瓣。

  他掀開眼皮,看著她微笑帶有紅暈的臉龐。

  「除了你,我對別的男人沒興趣。那個小男生,我只想請你幫他介紹工作,一個二十歲不到的男孩就陷在污泥裡,似乎是太可惜了,糟蹋了和紀萱相似的漂亮臉孔,就只是這樣。」

  她停下來,柔柔的親一下他的鼻尖。

  「我想,你以為我不喜歡這張臉……你錯了,對我成芷來說,這張臉是屬於我愛的靈魂的,是他的一部分,我怎麼可能不愛?」

  她吻上他的唇,還用舌尖撩撥他。

  「我愛你,愛你,很愛很愛你!」

  明旭呻吟出聲,顫音說出,「我等妳這句話,等了好久……」

  「以後我天天告訴你。」她溫和柔順的說。

  他緊緊抱住她,代替回答。

  「那……旭,我今夜可以要你嗎?」她羞赧的耳語。

  「喔……」他靠上她的鎖骨,用鼻尖摩挲她的肌膚。「今夜和以後的每一個夜,我都是妳的,隨妳處置……」

  [全書完]
被某人深刻地愛著可以給予你力量,而深刻的愛著某人則賦予你勇氣。– 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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