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穿外套蒙頭躲太陽 挨罰未戴安全帽 他穿給法官看撤單了

林男將連帽外套的帽子套在安全帽外挨罰。
(示意圖,與事件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一名林姓男子去年5月騎機車出門時,
為了防曬,
將連帽外套的帽子套在安全帽外,
結果被警察拍照開出未戴安全帽罰單500元;
林男不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行政訴訟,
並當庭在法官面前展示戴上安全帽用外套蓋住的模樣,
經法院對比警方採證影像,
認定相符,
採信他有戴安全帽,
因此判決撤銷罰單。
根據判決指出,
林男去年5月24日上午11時許騎機車出門,
天氣炎熱,
他將連帽外套的帽子套在安全帽外,
結果被員警拍下開出
「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違規罰單,
交通局裁罰林500元。
事後林不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行政訴訟,
他主張有戴安全帽,
為了防曬將連帽外套的帽子套於安全帽外,
再拉起外套拉鍊,
請求撤銷罰單。
不過交通局認為,
依據採證光碟,
兜帽並無安全帽形狀突起及類似形狀,
而林男的身體與頭部比例亦無如一般佩戴安全帽明顯變大情形,
請求駁回告訴。
案經審理,
法官勘驗採證光碟後,
看到林男穿著連帽外套,
而頭部後方有突起,
認為帽兜內另有其他物體。
另外,
林男出庭時也穿戴半罩式安全帽與採證光碟相同款式、
顏色連帽外套。
法官認定採證影片頭部右側面中間有突出物,
與安全帽位置及帽緣形狀類似,
非屬無稽,
加上並無其他事證足證林未戴安全帽,
而交通局認林有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違規行為,
尚難採認,
判決撤銷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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