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震完新仇舊恨湧心頭 他連殺2人自戕前落網 [2p]

劉姓凶手送醫清醒後,
坦承連殺2人,
遭移送法辦。
(東森新聞提供)
© 由 鏡週刊 提供
案發前一晚10點多,
劉男載李女到夜市吃宵夜,
李又開口向劉要5千元,
劉一時拿不出來,
這時剛好有別的男客打電話給李,
沒想到李卻無視劉,
嗲聲承諾稍晚再回電,
劉無法接受,
要求李不要繼續在茶室上班,
李不答應,
讓劉十分火大。
吃完宵夜,
2人開車到橋下停車場發生性關係,
完事之後,
李在副駕駛座倒頭睡去。
這時劉男想到李女經常向他要錢,
卻也常拒絕他求歡,
讓他越想越生氣,
萌生殺機,
於是趁李熟睡時,
從後車廂拿出固定行李用的尼龍繩,
將李勒斃,
再將屍體抱進堤防外的草叢棄置,
隨後返家休息。
隔天下午,
劉男經過棄屍地點,
看到有很多電視台的新聞轉播車在現場,
他心想李女的屍體已被發現,
警察早晚會找上門,
擔心自己被捕後,
殘障的小兒子會沒人照顧,
便回家拿出之前買的手槍及1條尼龍繩,
進入小兒子房間,
告訴小兒子要帶他去找媽媽,
然後朝他的頭部開槍,
見小兒子還有呼吸,
再用繩子將他勒斃。

劉姓凶手本想畏罪輕生,
卻因喝酒醉倒,
被警方逮捕。
(東森新聞提供)
© 由 鏡週刊 提供
劉男殺害小兒子後,
帶著槍枝離開現場,
準備找地方飲彈自盡,
但他喝完1瓶高粱酒後,
便昏迷不醒,
等到再醒來時,
已被警方送到醫院。
警方訊後將劉依殺人、
棄屍及槍砲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
由於罪證確鑿,
檢察官很快就將他起訴,
移審法院。
法官審理後認定,
劉男只因李女常向他要錢、
對他輕忽,
就將李勒斃,
犯案後也沒有取得李女家屬諒解,
但考量他坦承犯案,
最後將他判處無期徒刑,
讓他逃過一死,
至於殺害小兒子部分,
判處15年徒刑定讞,
要他在獄中為自己的罪行深深懺悔與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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