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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女友上班被帶去開房間 他尾隨攔車痛揍「董仔」[1p]


吳姓董事長帶女秘書去開房偷情,
她的陳姓男友一路尾隨,
不但砸車還把吳男拖下車暴打一頓。
(中時資料照)
© 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

高雄一家公司的吳姓董事長,
上班時間帶曾姓女秘書去開房偷情,
曾女的陳姓男友一路尾隨,
趁兩人完事開車離開汽車旅館時當街攔截,
不但砸車還把吳男拖下車暴打一頓,
高雄地院依傷害罪判陳男6月,
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3年8月11日下午,
吳男帶著曾女從公司出發,
兩人佯稱要拜訪客戶,
車子卻直接開往苓雅區某汽車旅館。

陳男早就對曾女起疑,
一路尾隨,
發現曾女竟然搭乘吳男的汽車進入汽車旅館,
便在外守株待兔。
當天下午4點多,
陳男見吳男和曾女從汽車旅館開車離開,
一路尾隨在後,
直接在國1中山高建國系統交流道一帶當街攔停吳男汽車。

陳男當時要求吳男、
曾女兩人下車講清楚,
但兩人見陳男怒氣沖沖根本不敢開門,
陳男失去理智,
直接拿木棍砸破汽車擋風玻璃,
吳男下車阻擋時,
被陳男痛毆一頓,
遍體鱗傷。

警方獲報到場逮捕陳男並查扣兩把木棍,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行。
檢方認為,
陳男攔車、砸車、
傷人的行為已構成強制、
傷害及毀損等罪,
加上案發地點鄰近交流道,
當時正值下班人車壅擠時段,
陳男把車子橫跨在兩車道攔停的舉動已涉及公共危險罪,
偵結後依法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
陳男表態願意賠償吳男損失,
法官認為陳男強暴脅迫情節尚非重大,
且未造成吳男汽車嚴重損壞,
或嚴重侵害車內之人活動自由,
最後依傷害罪判陳男6月,
得易科罰金,
可上訴。



海上無亂石,那有好風浪;
人生無曲折,那有好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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